1营改增后房地产相关税费计算201营改增02增值税计算目录CONTENTS03土地增值税计算3PART1营改增4营改增|对比分析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各行业全面实行营改增价内税全额计征税率5%营业税价外税差额计征(销项-进项)不同行业税率不同(服务业6%,房地产业11%,采购材料17%等)增值税注: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小于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增值税率1、税种不同2、征收范围不同3、税率不同5例:某代理项目合同金额1000万,期间发生广告费20万,人工成本300万,计算营业税和增值税营改增/对比分析明确两个概念:销项税:销售业务产生的增值税(开出发票)1000/(1+6%)×6%=56.6万进项税:采购业务产生的增值税(接受发票)20/(1+6%)×6%=1.1万应缴营业税为:1000×5%=50万应缴增值税为:1000/(1+6%)×6%-20/(1+6%)×6%=56.6-1.1=55.5万价内税价外税销项税进项税6PART2增值税计算7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基本知识8对于房地产行业征税范围境内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税率11%、5%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当期销项税额(开出发票)-当期进项税额(接受发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征收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预收款时预缴增值税3%,待产权发生转移时,再清算应纳税款,并扣除已预缴的增值税款。备注:房地产老项目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项目1、新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式,房地产老项目既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式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房地产老项目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式,36个月不得变更计税方法。2、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征,进项税不予抵扣。3、产生收入时预缴增值税,产权发生转移时,清算应纳税款,影响现金流量表。增值税计算房地产项目9例:某房地产项目2016年5月份销售取得预售房款6亿元,2016年12月如期交房。其中2016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总额3000万元。增值税计算房地产项目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X征收率=60000万/(1+5%)x5%=2857万5%征收率,不能抵扣进项税一般计税方法: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60000万/(1+11%)x11%-3000万=2946万11%征收率,能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无论是一般计税项目还是简易计税项目,均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3%简易计税方法:2016年5月预缴增值税=60000万/(1+5%)x3%=1714万2016年12月补缴增值税2857万-1714万=1143万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5月预缴增值税=60000万/(1+11%)x3%=1622万2016年12月补缴增值税2946万-1622万=1324万1、计算方式比较2、对现金流的影响10经济测算中增值税具体算法11应缴增值税=(销售收入-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金额)/(1+11%)×11%-抵扣税额允许扣除的土地金额=土地价款(不含契税)*(当期销售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法律依据1:关于允许扣除的金额,依据财税【2016】36,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土地成本可以按国土部门提供的行政事业性收据,扣除11%。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允许抵扣的外购项目主要有:建筑服务、设计服务、材料采购、广告服务、房屋中介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信费、不动产租赁费、办公用品、审计费、咨询费等。法律依据2:1.关于前期工程费,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设计费等前期工程费按6%缴纳增值税2.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材料采购费,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建筑服务11%,原材料采购17%,市政配套费、拆迁补偿费、排污费、异地人防建设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计算公式备注增值税计算房地产项目12例:某房地产企业于2014年1月受让土地使用权开发两栋住宅楼,支付土地出让金3亿元,地块总可售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2014年10月,交付日期为2016年12月。2016年5月后销售6万方,取得预售房款6亿元。2016年8月项目竣工,一次性支付给施工方3亿元工程价款,同月,企业自行采购采购材料并委托乙公司装修,采购材料1亿元,支付乙公司装修费5000万元。另外2016年取得其余进项增值税发票300万。计算2016年12月应缴增值税。(施工方和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采购材料征收率17%)1、销售收入和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①预售房款6亿元,土地价款3亿元②2016年12月计算销售额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本期销售建筑面积÷总可售建筑面积)=30000土地价款×(600002016年5月后销售的6万方÷200000总建筑面积)=9000万元应缴增值税=销售收入−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金额(1+11%)×11%-抵扣税额增值税计算房地产项目案例信息整理:(1)预售收入6亿元(2)土地总建面20万方,当期销售6万方,出让金3亿元(3)可抵扣项:3亿工程价款(征收率3%),装修费5000万元(征收率3%),自行采购材料1亿元(征收率17%),其余增值税进项发票300万元133、2016年5月预缴增值税:=600002016年5月后销售6亿÷(1+11%房地产增值税率11%)×3%预缴3%=1622万元2、计算抵扣税额(工程价款、采购材料、装修费、其余增值税发票)=30000工程价款÷(1+3%)×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3%+10000采购材料÷(1+17%)×17%销售或进口货物增值税率17%+5000装修费÷(1+3%)×3%小规模纳税人3%+300进项税发票=2772万元14应缴增值税=销售收入−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金额(1+11%)×11%-抵扣税额2016年12月应补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11%-进项税额-预缴税款=(600002016年后收入-9000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11%-2772抵税额-1622预缴税款=660万元。套用公式增值税计算房地产项目例:某房地产企业于2014年1月受让土地使用权开发两栋住宅楼,支付土地出让金3亿元,地块总可售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2014年10月,交付日期为2016年12月。2016年5月后销售6万方,取得预售房款6亿元。2016年8月项目竣工,一次性支付给施工方3亿元工程价款,同月,企业自行采购采购材料并委托乙公司装修,采购材料1亿元,支付乙公司装修费5000万元。另外2016年取得其余进项增值税发票300万。计算2016年12月应缴增值税。(施工方和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采购材料征收率17%)15除了经济测算,对咨询业务还有什么启示?16增值税计算|其他启示代理及咨询业务适用增值税率6%营改增后的合同谈判:合同中明确合同价款是否含税;转移部分税负谈判的筹码:我们为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降低其缴纳的增值税;若开发商选择的是5%的征收率,则无法抵扣进项税,会增加谈判难度项目营改增前营改增后无法转嫁全部转嫁部分转嫁我司现金流入100100105.66101营业税/销项税5100/1.06*0.06=5.665.66101/1.06*0.06=5.71收入(会计上)100100-5.66=94.34100101-5.71=95.2817PART3土地增值税计算18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什么是土地增值税?(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征税(国家才是所有者,才能出让;(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对“转让”的解读19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交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相应税率-扣除项目总额*速算扣除系数土地增值税是累进税,按四级累进税率表中税率计税级数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率(%)税率(%)速算扣除系数(%)增值税公式1不超过50%3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扣除项目金额×0%250%~100%40%5%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3100%~200%50%15%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4超过200%60%35%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税×60%-扣除项目金额×35%计算公式计算步骤1、计算增值额=销售收入/(1+11%)-扣除项目总额(即:土地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旧房及建筑物评估价格+相关税金+加计扣除)2、计算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总额3、根据增值率查表代入公式20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扣除项目:1、土地成本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4、旧房及建筑物评估价格5、相关税金6、加计扣除扣除项目总额:(一)至(六)项之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注:(一)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21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扣除项目法律依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一)土地成本=土地出让金及契税22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扣除项目法律依据:(二)房地产开发成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二)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开发成本细项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不涉及增值税前期工程费对应税率6%建筑安装工程费对应税率11%工程材料对应税率17%基础设施费对应税率11%公共配套设施费不涉及增值税开发间接费用不涉及增值税凡涉及增值税的成本均为不含税成本23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扣除项目(三)房地产开发费用(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法律依据:(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