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教师职务评审业绩考核意见》一、指导思想为坚持标准,硬化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推荐条件(试行)》以及中央、省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草案。二、考核内容1、教育教学能力2、教育科研能力三、计分办法1、教育教学能力(1)现任各级学科带头人校级:2分区级:4分市级:6分(2)各级荣誉称号(近5年内)校级优秀:1分;区级优秀:2分;市优青:4分;其他市级优秀:3分;省级优秀:6分;国家级优秀:8分;(3)近五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一年加0.5分;(4)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近5年内)2①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校级:0.5分/节区级:0.5分/节市级:1分/节省级:1.5分/节全国:2分/节②赛课:国家省级市级区级校级一等奖4.53.52.51.51二等奖4321三等奖210.5(5)教育教学技能大赛(近5年内)①教师个人获奖国家省级市级区级校级一等奖2.521.510.5二等奖21.510.5三等奖10.5②教师作为参赛队员,其所在的团队获奖国家省级市级区级一等奖1.510.70.5二等奖10.70.5三等奖0.5(6)其他教学骨干及支教教师(省、市、区骨干教师、现任备课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行政干部及支教教师)3备课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行政干部区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教师省级骨干教师支教教师11.52221.5231.52、教育科研能力(教师近5年发表论文以及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课题评选活动中获奖等)(1)论文获奖国家省级市级区级一等奖2.521.51二等奖21.510.5三等奖10.70.5(2)论文发表全国省级市级区级21.510.5(3)作为主研承担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获奖国家省级市级区级一等奖12963二等奖11852三等奖1074(4)在市级以上出版社出版教育教学专著国家级省级市级独著2015104合著1085(5)学科教辅材料编写(近5年内编写学科教辅材料,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主编:2分参编:0.5分四、本草案解释权属学校职称评审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