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体系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第三节会计核算第四节会计监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六节法律责任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通常简称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会计法律制度,来调整和规范各种会计关系,包括针对会计工作、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会计挡案管理等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综述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1985年颁布,1999年l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二)注册会计师法是中介行业的第一步法律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例题·多选题】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是()。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部门规章D.单位制定的内部监督制度【例题·判断题】会计法律指会计法,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正确答案』ABC『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注意不要搞混,会计法律指的会计法,会计法律制度包括四个组成部分。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会计法律制度,其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都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定办法,如以财政部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仅在本行政辖区内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例如《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注意:《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会计行政法规;《企业会计制度》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概括图:本节考点回顾:1.会计法律制度的四个层次;2.每一层次分别由什么部门制定;3.每个层次包括对应的法规;4.反过来,《×××》属于哪个层次。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3)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会计工作行政管理——政府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主管部门:(谁管)——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管理职能:(管什么)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会计市场管理的内容财政部门对会计市场的管理主要包括:会计市场准入管理会计市场的运行管理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的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指导会计行业自律性组织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会计行业自律组织包括: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2)中国会计学会——是会计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的社会组织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三节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二、会计核算的内容三、会计凭证的规定四、会计账簿的规定五、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六、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七、其它规定一、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要点:(一)会计核算依据《会计法》第九条规定1.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不能是根据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核算(合同和协议)——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都要核算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违法行为——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什么是会计资料?2.伪造——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资料3.变造——用挖补、涂改等手段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5.会计电算化要符合两方面的要求:1)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2)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软件和软件生成的资料均符合规定二、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核算包括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两类具体包括七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事项款项和有价证券——款项和有价证券是企业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款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保函押金和各种备用金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财物——企业的财物一般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商品等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债权债务应付款项应收款项预收款项债权债务预付款项借款应交款项收入、成本收入的形成途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成本的界定——成本是对象化了的费用财务成果——财务成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形成和利润的分配两个部分三、会计凭证的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填制,用于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者完成情况,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原始凭据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帐簿的凭证原始凭证1.按照来源不同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2.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3.办理经济业务事项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4.原始凭证的内容:1)凭证名称;2)填制日期;3)填制单位或者填制人名称;4)接受单位;5)经济业务事项名称;6)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和金额;7)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5.《会计法》对原始凭证审核的具体规定: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法定职责审核原始凭证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安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6.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2)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工作必须有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3)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有原始凭证出具单位重新开具4)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对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义务,不得拒绝记账凭证1.内容:1)填制日期;2)记账凭证的名称和编号3)经济业务事项摘要4)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和金额5)记账符号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7)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章等2.记账凭证的编制——应当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编制四、会计账簿的规定要点:1.需要依法建帐的主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2.需要依法建帐的“法”包括:——《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3.账簿的种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账簿4.对号入座、明确帐簿类型:——总账,登记单位全部经济业务事项的,一般使用订本账——明细账,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的,一般采用活页账——日记账,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记录的,一般使用订本账——辅助帐,备查帐簿,主要包括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担保、抵押备查簿等5.会计账簿登记应当满足的要求1)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2)按照记账规则登记会计账簿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禁止账外设账账目核对账目核对要做到:1)账实相符——账和实物、款项相符2)账证相符——账和会计凭证相符3)账账相符——不同的账簿相符4)账表相符——账和会计报表相符五、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要点:1.财务会计报告的提供对象(给谁看)——本单位——本单位的有关财务关系人(投资者、债权人等)——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提供2.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三部分)1)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负债表: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利润表:反映利润亏损情况现金流量表:反映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反映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2)会计报表附注3)财务情况说明书,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对企业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3.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财务会计报告根据经审核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4.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1)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剂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2)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3)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4)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一般不得相互抵消5)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5.财务会计报告的提供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涵盖期间以及短于1年的原因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7.财务会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规定要求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的,单位在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一并提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8.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主体及签章形式签章主体:1)单位负责人;2)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3)总会计师签章形式:签名并盖章9.财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