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兼职营销工程师聘用合同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工作岗位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兼职营销工程师岗位及职责。2、乙方负责甲方在武汉市市区内的市场营销、产品售前服务、项目实施等工作,并全力协助项目(单)的回款。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第三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1、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不限制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乙方只须及时上报进行兼职工作的情况,保证在一个月内至少有十个工作日进行兼职工作。2、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要的产品光盘、推广资料。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第四条工作报酬、奖励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回款情况,分月计提、结算乙方工作报酬。工作报酬计算办法:当月已回款的实际销售额×50%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回款情况,分月进行奖励。奖励计算办法:当月已回款的实际销售额×奖励系数奖励系数:在一个月内完成一个项目(单)或销售额达1800元以上,且收回全部款项,奖励系数为5%;在一个月内完成两个项目(单)或销售额达3600元以上,且收回1800元以上款项,奖励系数为7%;在一个月内完成两个项目(单)或销售额达3600元以上,且收回全部款项,奖励系数为10%。3、乙方业绩特别突出或年度累计销售额达5万元的另行专项奖励。4、甲方应在按月结算后及时支付给乙方劳动报酬及奖励,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第五条工作纪律、惩处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工作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2)乙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1)在工作期内的;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7、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