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一、概述(一)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是在系统工程科学方法的指导下,根据用户需求,优选各种技术和产品,将各个分离的子系统连接成为一个完整可靠经济和有效的整体,并使之能彼此协调工作,发挥整体效益,达到整体性能最优。所谓系统集成(SystemIntegration缩写SI),就是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如个人电脑)、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使资源达到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效、便利的管理。系统集成应采用功能集成、网络集成、软件界面集成等多种集成技术。系统集成实现的关键在于解决系统之间的互连和互操作性问题,它是一个多厂商、多协议和面向各种应用的体系结构。系统集成包括设备系统集成和应用系统集成。1、设备系统集成设备系统集成,也可称为硬件系统集成、在大多数场合简称系统集成,或称为弱电系统集成,以区分于机电设备安装类的强电集成。设备系统集成也可分为智能建筑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安防系统集成。智能建筑系统集成(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Integration),指以搭建建筑主体内的建筑智能化管理系统为目的,利用综合布线技术、楼宇自控技术、通信技术、网络互联技术、多媒体应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等将相关设备、软件进行集成设计、安装调试、界面定制开发和应用支持。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实施的子系统的包括综合布线、楼宇自控、电话交换机、机房工程、监控系统、防盗报警、公共广播、门禁系统、楼宇对讲、一卡通、停车管理、消防系统、多媒体显示系统、远程会议系统。对于功能近似、统一管理的多幢住宅楼的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又称为智能小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ComputerNetworkSystemIntegration)指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如个人电脑)、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使资源达到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效、便利的管理。系统集成应采用功能集成、网络集成、软件界面集成等多种集成技术。系统集成实现的关键在于解决系统之间的互连和互操作性问题,它是一个多厂商、多协议和面向各种应用的体系结构。这需要解决各类设备、子系统间的接口、协议、系统平台、应用软件等与子系统、建筑环境、施工配合、组织管理和人员配备相关的一切面向集成的问题。安防系统集成(SecuritySystemIntegration),指以搭建组织机构内的安全防范管理平台为目的,利用综合布线技术、通信技术、网络互联技术、多媒体应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将相关设备、软件进行集成设计、安装调试、界面定制开发和应用支持。安防系统集成实施的子系统包括门禁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监控系统、防盗报警、一卡通、停车管理、消防系统、多媒体显示系统、远程会议系统。安防系统集成既可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集成项目,也可作为一个子系统包含在智能建筑系统集成中。2、应用系统集成应用系统集成(ApplicationSystemIntegration)以系统的高度为客户需求提供应用的系统模式,以及实现该系统模式的具体技术解决方案和运作方案,即为用户提供一个全面的系统解决方案。应用系统集成已经深入到用户具体业务和应用层面,在大多数场合,应用系统集成又称为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集成。应用系统集成可以说是系统集成的高级阶段,独立的应用软件供应商将成为核心。二、检测方法检测重点系统集成检测的重点应为系统的集成功能、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控制能力、信息共享和综合管理能力、运行管理与系统维护的可实施性、使用的安全性和方便性等要素。系统检测的重点包括:依据设计文件规定的系统集成预期达到的目标功能;各被集成系统之间的协调控制能力;系统集成的信息共享功能;综合管理能力,包括网络管理、数据库管理、运行管理与系统维护的可实施性;系统集成使用的安全性和方便性。系统集成的检测应包括接口检测、软件检测、系统功能及性能检测、安全检测等内容。系统集成的检测应在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和综合布线系统检测完成,系统集成完成调试并经过1个月试运行后进行。1、系统集成网络连接测试(一)检测要求系统集成网络连接测试应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第10.3.6条的规定。网络连接接口全部检测。子系统之间的硬件连接、串行通信连接、专用网关(路由器)接口连接符合设计文件、产品标准和产品技术文件或接口规范的为合格,被检项目合格率100%为合格。(二)检测项目1、硬件产品的设备性能和功能。2、网络服务器、网卡、通用路由器和交换机连接测试。3、网络接口连接测试。(三)检测方法1、检测硬件产品是否具有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功能、电磁兼容性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按照《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第5.3.2条有关规定,对网络服务器、网卡、通用路由器和交换机进行连接测试。3、对网络接口进行测试,连接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1)根据网络设备的连通图,检测网管工作站和任何一台网络设备通信。(2)检测各子网(虚拟专网)内用户之间的通信功能:根据网络配置方案要求,允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可以进行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换,不允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无法通信,并保证网络节点符合设计规定的通信协议和使用标准。(3)根据配置方案的要求,检测局域网内的用户与公用网之间的通信能力。(4)连接测试方法可采用相关测试命令进行测试,或根据设计要求使用网络测试仪测试。2、系统数据集成检测(一)检测要求系统数据集成检测应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第10.3.7条的规定。检查系统数据集成功能时,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进行检查。服务器端要求能够显示各子系统的数据界面应汉化和图形化,数据显示应准确,响应时间等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检验用秒表读取响应时间。对各子系统应全部检测,100%合格为检测合格。客户端应在服务器统一界面下显示,界面应汉化和图形化,数据显示应准确,响应时间等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检验用秒表读取响应时间。对各子系统应全部检测,100%合格为检测合格。(二)检测项目数据集成功能检测应包括共享数据库的建立和数据查询等内容。(1)被集成的各系统的数据是否在统一界面下,界面的汉化及图形化程度。(2)集成主机显示的各被集成系统的数据响应时间、准确性和误码率。(三)检测方法数据集成功能检测的方法为,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进行系统数据集成功能和信息发布功能检测。检查系统数据集成功能时,应在服务器和用户端分别进行检查,各系统的数据应在服务器统一界面下显示,界面应汉化和图形化,数据显示应准确,响应时间等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3、系统集成整体协调检测(一)检测要求系统集成的整体协调控制检测应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第10.3.8条的规定。分别在服务器和有操作权限的客户端进行检测系统的报警信息处理、设备连锁控制功能。每个子系统检测数量为子系统所含设备数量的20%,抽检项目100%合格为检测合格。在现场模拟火灾信号,在操作员站观察报警和做出判断情况,记录安防系统、门禁系统、紧急广播系统、空调系统、新风系统及自动扶梯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联动控制功能正确,及时为合格。在现场模拟非法侵入信号,在操作员站观察报警和做出判断情况,记录安防系统、门禁系统、紧急广播系统和照明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联动控制功能正确,及时为合格。(二)检测项目系统集成的整体协调控制应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和其他设备等内容。1、在系统服务器(集成主机)上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系统集成功能进行下列检测:(1)实时、图形化显示主要部位的温度、相对湿度、流量、压力、液位、电量等变送器的位置和测量数据。(2)实时、图形化显示主要设备,包括空调与新风系统、变配电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机组、给排水系统、循环泵、电梯等的运行及故障报警等状态信息。(3)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提供公共照明回路、空调风机、通风机、电梯及自动扶梯等设备与其他系统的联动控制。2、在系统服务器(集成主机)上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集成功能进行下列检测:(1)实时、图形化显示烟感、温感等探测器和手动报警器的位置及状态信息。(2)实时、图形化显示消防喷淋泵、消火栓水泵运行及故障报警等状态信息。(3)检查发生火灾报警时,对消防系统内部必须的联动控制和响应情况。(4)检查发生火灾报警时,向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提出联动控制的信号,及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响应情况。(5)检查发生火灾报警时,向安全防范系统提出联动控制的信号,及安全防范系统的响应情况。3、在系统服务器(集成主机)上对安全防范系统集成功能进行下列检测:(1)入侵报警系统的分布图和状态,撤防和布防情况。(2)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平面图,以及摄像机的位置、状态与图像等信号。(3)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设置平面图、出入人员管理情况、系统工作状态。(4)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的分布图、工作状态和管理信息,例如车辆的流量、车位资料、收费信息等。(5)安全防范系统各子系统的联动控制及与其他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4、在服务器和有操作权限的客户端检测系统的报警信息及处理、设备连锁控制功能等。(三)检测方法1、在现场模拟火灾信号,在操作站观察报警和做出判断情况,记录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紧急广播系统、公共照明、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电梯及自动扶梯系统的联动逻辑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2、在现场模拟非法入侵信号,在操作站观察报警和做出判断情况,记录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紧急广播系统和公共照明系统的联动逻辑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3、检测单位与委托方、系统集成商商定的其他方法。4、应急状态的联动逻辑的检测方法为:(1)在现场模拟火灾信号,在操作站观察报警和作出判断情况,记录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紧急广播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电梯及自动扶梯系统的联动逻辑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2)在现场模拟非法侵入(越界或入户),在操作站观察报警和做出判断情况,记录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紧急广播系统和照明系统的联动逻辑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3)系统集成商与用户商定的其他方法。以上联动情况应做到安全、正确、及时和无冲突。符合设计要求的为检测合格,否则为检测不合格。4、系统集成综合管理及冗余检测(一)检测要求系统集成综合管理及冗余检测应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第5.4节、第10.3.9、第10.3.10、第10.3.11和第10.3.12条规定。系统集成综合管理及冗余功能应全部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被检项目合格率100%为合格。(二)检测项目1.系统集成的综合管理功能包括基于系统集成中央数据库基础上的物业管理、设备管理、能源管理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系统集成的信息管理和服务功能包括对系统集成的数据、视频图像信息等的管理,以及信息服务等功能的检测。要求具有对集成数据的加工、发布;集成的视频图像信息应显示清晰、切换正常、网络传输稳定、无拥塞。3.对被集成系统的管理功能①楼宇自控系统:a.提供经选择的设备启停,报警状态的信息;b.提供经选择的探测器所检测参数的变化值,以及过限报警的信息;c.提供系统操作员确认各类报警信息的时间及确认人的资料;d.提供设备运行所需的相关信息和各类报表文件;e.空调系统主要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故障显示;f.监视新风机和空调的送/回风温度值、送/回风温度设定值、新风阀开关、风机启停等;g.故障报警信息、过滤网压差报警、防冻报警、风机故障报警。②视频监控系统:a.显示各楼层地图上所有的摄像机的位置、并可通过软件控制切换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