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项目名称:承包类别:合同编号:1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证发包方和承包方所签定的劳务合同完全履行,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就本工程的劳务分包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其条款如下:一、工程概况及工作内容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作范围和内容:模板工程1)、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答疑等相关设计文件包含的所有砼构件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及文明施工,本工种各工作面完成后的收捡、清理(含清扫板梁内的杂物,清扫到交钢筋工验收合格为止,柱、梁、板、混凝土施工前操作层上、下层板面清扫、垃圾吊运、材料收捡堆码)。2)、根据施工组织及专项方案完成支撑架体的搭拆和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23)、本工程的板混凝土构件的表面要求达到不粉刷,拆模后打磨平整。如发生粉刷时,承包人承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4)、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设备基础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工作。5)、自带完成本工作所需的钉子、铅丝、封口泡沫条、胶带等辅助材料,因模板原因可能造成漏浆而需要补的模板缝。6)、负责模板、钢管、扣件、拉杆等材料的下车和堆码,现场内的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木制预埋件的安装、预留空洞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工程完工后的各种材料人工搬运、配合机械吊至场内分规格在指定地点内堆码整齐(每到道工序转换均收捡干净)。7)、负责模板、钢管、扣件等材料的收捡和顶托、扣件、步步紧、山形件、对拉螺杆、对拉片的保管。8)、负责自带工作范围内所需的小型电动工具、其他工具、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和开关。9)、顶托、扣件、步步紧、山形件、对拉杆、对拉片的损耗率为0%。以上材料的使用损耗超过规定时,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负责赔偿。10)、完成后浇带模板的二次支设和拆除,后浇带钢板网的安装、加固工作。模板爆模造成的打凿及清理自行承担,打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且不影响后续相关工序的安全文明施工;甲方负责人测放每层控制线、轴线。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轴线在规定的时间内施放柱、主次梁边线,并报甲方复核。配合甲方进行放线工作,每次不少于两人,3若乙方不安排人员放线,由甲方另行安排人员,每层罚款150元,结构架搭设高度大于4米时,根据甲方和相关的安全标准及规范,水平兜网的拉设用工;大于等于700的梁,只允许先关一方侧模,待梁筋绑扎好后再关另一方侧模的用工;浇灌混凝土时值班用工,现场文明施工用工,混凝土浇灌时严禁值班木工脱岗,否则每次罚款200元。11)、凡属责任范围以内的所有工序及计时工一律不结算,乙方为提高工作效率所采取的措施不得结算。凡属本工种应完成的工序和内容而未完成由其他班组完成的,由原工种支付一切费用。外架工程(一)承包范围:1、本工程所有外墙脚手架施工:地下室外侧落地式脚手架搭拆(地下室外墙模板加固架子必须由乙方搭拆);地下室钢筋绑扎操作、固定架搭拆;地下室以上所有外墙脚手架搭拆;卸料平台搭拆(包括井架卸料平台及组合式塔吊吊料平台);所有“四口、五临边”防护;所有安全通道、操作棚、防护棚搭拆以及临时钢管架子工程。成品保护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省市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规定,甲方、监理公司、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所需的规范达标或卫生清理等工作。2、外挑架预埋钢筋套环安装,外挑架预埋连接洞留设,外架拉接点定型杆件的安拆。安全主通道木楼梯(层板楼梯)由乙方完成。3、乙方必须确保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所用的全部材料必须确保在下道工序之前及时收检完毕,若甲方在乙方收检完后再收检到相应材料,按其实际4价值的5-10倍处以乙方罚款。周转材料在工地范围的上、下车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人上下车,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劳务工资中扣除。4、包含接受工地的一切现场状况(包括塔吊、井架、架子等设备、设施的拆除时间以现场总体安排为准(原则上塔吊在大屋面封顶后即行拆除),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及甲方交付给乙方的工作方面。同时包含按甲方、设计、监理、业主、技术图纸所需要和深化的一切分项工程的各个环节、各个程序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二)工作内容:1、基坑临边防护、上下楼梯通道的搭拆及其维护(钢管必须采用专用机器涂刷红白相间油漆);地下室外墙面及上部双排落地式脚手架(详本工程外脚手架搭拆专项施工方案)的搭拆及其维护(包括落地式脚手架钢管(含腰杆)架子的搭拆及其维护(包括拉结点的预留预埋及安装拆除),脚手板搭拆,平立安全网拉设及拆除,外排脚手管黄色油漆涂刷(必须采用专用机器涂刷),剪刀撑钢管黄黑油漆涂刷(必须采用专用机器涂刷),拉结杆红白油漆涂刷(必须采用专用机器涂刷)以及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护等工作);上部部分为型钢悬挑外脚手架(详本工程外脚手架搭拆专项施工方案)的搭拆及其维护(包括悬挑杆件、拉绳、拉结点、穿洞强的预留预埋、及安装拆除,悬挑脚手架钢管(含腰杆)架子的搭拆,每道挑架底脚的全封闭硬防护搭拆,脚手板搭拆,平立安全网拉设及拆除,外排脚手管油漆涂刷(必须采用专用机器涂刷),剪刀撑钢管黄黑油漆涂刷(必须采用专用机器涂刷),5拉接杆红白油漆涂刷(必须采用专用机器涂刷)以及悬挑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护等工作);悬挑式脚手架转角及特殊部位加强构件的制作、安装、拆除必须由乙方完成;外架上的卸料平台在每楼层上的预留预埋、安装及其拆除、拆除后该部位外架的恢复;井架卸料平台的搭拆、跳板铺设及拆除、施工电梯防护门的安装及拆除;所有“四口,五临边”防护的搭拆及拆除;洞口防护覆盖涂刷黄黑相间油漆并作文字标识;每道挑架设置前该楼层的临边防护搭拆;外架与外墙面间距大于250mm的硬防护搭拆(采用钢管加50板或平网由甲方确定);中空临边防护架搭拆;电梯井模板架子搭拆,架子按楼层隔层做硬防护,硬防护间楼层挂设平网;安全通道棚、上人斜道、安全防护棚的搭拆及拆除;木工操作棚、搅拌机、砼输送泵等设备的操作棚及井架、塔吊防护棚及塔吊附着周边等的防护(棚)栏杆的搭设及拆除;临边防护及各种操作棚、防护棚用钢管必须涂刷红白相间油漆(必须采用专门机器涂刷);外架上宣传布标或标语的挂设及拆除(包括做宣传布标或标语的架子搭拆);工作范围内所涉及的各种材料(型钢、钢丝绳、钢管、扣件、木方、层板、安全网)的搬运、收检、分类堆码(每道工序24小时内完成)等工作;各种拆除材料运到场内甲方指定地点按规格码跺堆放整齐等全部工作内容;文明施工中每道工序操作面完工的清收(每7天清理一次硬防护、兜网上的各种建筑垃圾;若遇安全检查,必须即时清理)、材料转运、堆码及安全检查时的材料分类堆码及架子维护。2、文明施工中每道工序操作面完工的清收(每道工序多余材料的收捡、回收转用)、材料转运、堆码及安全检查时的楼层清收、材料收检及堆码,6工地范围内材料的装卸、二次搬运、收捡、分类堆码(每道工序必须在2-12小时内完成)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监理公司、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省市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3、工具机具除塔吊、井架、施工所用的电线、照明灯具(电线、灯具采用领用制,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电箱由甲方或其他班组负责。其余在施工中所需的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工具、机具及配件、各类辅材等(包括电锤、绑扎钳、铁丝、钉子、扳手、铁锤、锄头、粪箕、吊线锤等)均由乙方自行购买保管、并按甲方要求规范使用,且购买使用的各类机具必须符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达标要求,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需求;另外乙方还要负责班组人员的劳动防护及个人防护用品费用(如安全带、安全附绳、手套、安全帽、工作服等)。以及乙方人员的加班费、赶工费、措施费、食宿费、各种花费和其它不可预见的开支。(三)质量要求1、质量标准:1)严格按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J53-23-2008《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和DBJ53/T-24-2008《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及施工技术规范标准执行,要求达到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力争优良。乙方在各道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组织施工。72)分项工程完成后,乙方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书面报验甲方(报验表格详附件2),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工程款拨付的最终方式以本合同“第三条三款中1—5条所述内容执行”。3)各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按国家施工规范及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造成返工所产生的一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且甲方视情节轻重将对乙方处以200—5000元的人民币罚款,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所产生的承包项目交接损失以及乙方在工程前期和工程施工过程及后期所发生的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处罚细则同时执行协议“第五条第三款”之内容叙述的方法。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跟甲方签定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书,责任书与本协议一同执行。3、质量补充条款:1)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给予20—50元/处的罚款。2)架体搭设不符合方案或技术交底的,给予20—50元/处的罚款。3)立杆底部固定不牢固的给予20—50元/处的罚款。4)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的给予20—50元/处的罚款。5)外架上堆放钢管、扣件、安全网、材料等材料(乙方使用的)的给予20—100元/处的罚款。6)施工层架体未超出作业面一步的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7)脚手板出现探头板的给予20—50元/处的罚款。88)外架密目式安全网拉结不严密给予10—50元/处的罚款。9)安全平网铺设防护不严密的给予20—50元/处的罚款。10)楼梯口、电梯井口:无防护措施给予20—200元/处的罚款。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给予10—50元/处的罚款。11)电梯井内层层设防,少一道平网或一道硬防护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12)预留洞口无防护措施给予20—200元/处的罚款;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给予10—50元/处的罚款。13)通道口无防护棚给予50—500元/处的罚款;防护棚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给予20—100元/处的罚款。14)临边无防护措施给予20—200元/处的罚款;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给予10—100元/处的罚款。15)硬防护及兜网上建筑垃圾清理不干净的给予20—100元/处的罚款。16)以上所述的部规范行为或叙述遗漏的不规范行为,乙方必须自行检查,认真施工。需要整改、返工的,乙方必须整改,若乙方拒不整改或返工,甲方有权安排其他班组来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7)乙方进场后进行自身工序施工时,前一工序施工班组的遗留问题,乙方在24小时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给甲方,视为对现场和现状的接受,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增加工程量或经济性的索赔。(四)双方义务、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91、甲方的义务1)甲方负责组建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向建设方负责。2)负责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以及组织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半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对劳务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行实验和检验、监督工作;负责对项目的日常工作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3)负责该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工程分部、分项的验收工作。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仅提供一间工具房,乙方的所有人员食宿项目部不提供)、工作用水、用电及工作场地。5)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半成品和施工机械设备(机械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提供种类、型号)。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和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