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税法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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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税法概论★本章内容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的渊源和税法原则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体系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2一、税法的概念和特征(一)税法的概念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各种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二)税法的主要特征:1.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2.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3.税法是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法4.税法结构的综合性第一节税法的基本概念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3二、税收法律关系•定义:税收法律关系,即由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在国家征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基于税法事实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征:1.主体的一方是国家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性质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4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主体:征税主体——征税机关:国税、地税海关、财政纳税主体——单位和居民个人•客体:征税对象——商品货物、财产、劳务、货币等•内容:征税机关的权利和义务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税收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权利和义务)及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它们是一个不能割裂的整体,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税收法律关系。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5•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税收关系中的有关当事人,包括税收权利的享有者和税收义务的承担者两方面,这些主体资格都是由国家法律直接规定的。•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时指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和实现的目标,也就是税法构成要素中的征税对象。它同征税客体不同,后者指国家对什么东西征税,如财产、所得、行为等,而前者指征纳双方之间、国家机关之间共同实现的目标和指向的对象,包括货币、实物和行为三个方面。•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具体是指征纳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广义上来讲还应包括税收立法中和征纳过程中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我国关于征纳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主要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当然还包括在其他有关的税收法律文件里。☺三要素之内涵: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6法律关系三要素例解概念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法律规范三要素郑洁写了一本书。主体客体内容物行为智力成果权利义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7三、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我国制定的税法是引起一种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而作为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某一种税收法律关系。具体的某一种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必须是有能够引起这种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情况,也称税收法律事实。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8法律事实举例:人出生成长死亡法律事实自然现象人的活动法律所确认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现象民事法律行为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9四、税法的分类•按税法的基本内容与效力分:1.基本法2.普通法•按税法的职能分:1.实体法2.程序法•按税收管理权限分:1.中央税2.地方税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10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所谓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按照通常的立法原则,基本法一般包括:税收制度的性质、税务管理机构、税收立法与管理权限、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税收征收范围(税种)等。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基本法。税收普通法是根据税收基本法的原则,对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进行实施的税收法律。例如,以宪法为依据而调整个人所得税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个人所得税法》等。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11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所谓实体法就是具体规定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而程序法是为保证实体法规定的有关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所需的程序和手续的法律。因此,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等税收法律;如《企业所得税法》等。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12税收程序法•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征收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如《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等。但现代立法上有一个趋势,体现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法律已成为经济立法的一个普遍特点。如《税收征收管理法》总体上是程序法,但也规定了纳税人的许多权利,从这一点来讲,也是有实体法的内容和规定。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13实体法与程序法举例法律条文实体法程序法具体规定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保证实体法规定的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所需的程序和手续的法律如:教师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等等如:宪法、公司法、专利法、海关税则等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税收征管法等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14依征税对象的不同的税种分类•依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法可分为以下几时类:•1)流转税(turnovertax)法。以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而所课税的税法,叫流转税法。主要包括:增值税法、营业税法、消费税法和关税法等。•2)所得税(IncomeTax)法。以纳税主体的所得为征税对象而所课税的税法,叫所得税法。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法和关税法等。•3)资源税(resourcestax)法。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叫资源税法。主要包括:资源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等。•4)财产行为税法。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叫财产行为税法。主要包括:房产税法、印花税法、车船税法、契税法等。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15★中央税与地方税之分•中央税——形成中央财政固定收入的税种。如: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交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税——形成地方财政固定收入的税种。如:营业税(不包含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集中交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包含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屠宰税;筵席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16★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是指——凡是征收的税款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的税种,都是共享税。作为共享税的税种,主要是为了兼顾各方面的经济利益,调动地方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其中,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营业税:地方金融、保险企业按照提高3%税率缴纳的部分(即5%以外部分)归中央;资源税:海洋石油资源税100%归中央,其余资源税100%归地方;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88%地方12%。☺税务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现行税务机构设置是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StateTaxationbureau)和地方税务局(LocalTaxationbureau)两个系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各自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实施统一代码,分别登记、分别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现行两套税务机关•1、国家税务局省级国家税务局是国家税务总局直属的正厅(局)级行政机构,是本地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局长、副局长均由国家税务总局任命。•2、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系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地方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税务所。税收分布与构成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20第二节税法的渊源和税法的原则一、税法的渊源:•我国税法的渊源形式和其他法律制度一样,也有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法律解释和国际条约等形式。分别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全国人大授权国务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如:《XX税(暂行)条例》;•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税收法规,如:江苏省《契税实施细则》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海关总署制定的部颁规章;•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至于法律解释又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另外,我国参加或签订的国际条约或协定也对我国有约束力。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21表1-1税法渊源形式例解渊源形式制定机关例解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增值税暂行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地方性法规①省级人大常委会江苏省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条例部颁规章国家部委(国家税务总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②省级政府江苏省《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关于办理伪造、倒卖、盗窃发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法律解释行政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际条约指我国参加或签订的国际条约或协定等中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我国的税收立法权•我国实行“统一税法”原则。中央集中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并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立法权。•我国可以制定税收法律的立法机关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海关总署等各部委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人大有权依据当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级及法律授权的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23二、税法的原则(一)基本原则1.税收法定原则2.税收公平原则3.税收效率原则(二)税法的适用原则1.实质课税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3.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5.程序优于实体原则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24第三节税法的构成要素1.纳税人2.课税对象3.税率我国税法条文是由总则、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罚则、附则等要素构成。具体包括:1.税目2.纳税环节3.纳税期限4.纳税地点5.税收优惠6.违章处罚基本要素派生要素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25纳税主体:纳税人•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是纳税义务的承担者。(由谁纳税?)•纳税主体在税法中的作用:一是纳税主体是税款的直接缴纳者。在税法中,不仅要规定征税客体、税率等计税办法,还要规定税额计算的结果和由谁来支付,没有纳税主体,就无法实现税收的目的。二是纳税人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律承担者。在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征税,纳税人代表缴纳方将税款按时、足额缴纳入国家金库。如果纳税人无正理由而拒绝承担纳税义务,就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对应概念:负税人——税收归宿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26征税客体:课税对象•征税客体又称课税对象、征税对象,即纳税主体所指向的对象,这是税法的最基本内容,是征税的直接依据。(对什么进行征税?)•每一种税法都有明确规定的征税客体,如流转类的各项产品的销售收入额、收益税类的收益额、财产税类的财产数量或价值等等。2013-2常熟理工学院管理学院27☼税目•税目是指税法中规定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范围的具体体现。•税目一般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要素,税目的作用在于明确征税客体的范围或区别征税客体的不同情况,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这样可以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对国家限制发展的征税项目,可以制定较高的税率,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征税项目,则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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