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版(行业)标准文本合同条款解读关于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1.1.2.6监理人。……注意:1)发包人指合同协议书签字人,但发包人不一定就是招标人。2)监理人的监理资质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执行,如无规定则可按约定。3)对于发包人代表和监理总工程师必须明确其姓名。1.1.2.9专业分包人: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分包人。1.1.2.10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供应商。1.1.2.11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注意事项见后)注意:分包种类1)暂估价中强制或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专业分包人和供应商,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5.8款规定程序招标。2)暂估价中不需要招标的材料设备,约定由承包人供货的,承包人应按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9.1.3条提供高中低三档次产品等级的价格资料,供发包人选择批准。3)发包人与独立承包人直接订立的合同,应分清发包人的质量责任和承包人的管理责任(九部委标准合同5.2款)。4)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应按行业文本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表“八、拟分包计划表”。5)转包(转让)不同于分包,按招投标法48条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而非招标项目甲方同意则可以转让。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月。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注意事项见后)注意:有关日期的定义区别(1)“开工通知”指开始工作的通知,“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通常施工组织设计得到批准后才发出“开工通知”。(2)“缺陷责任期”指“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的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而“质量保修期”指九部委文本中19.7所指的“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限期”。两者所指内容不同,时间段不同。(3)“竣工日期”可含总竣工工期和节点工期。(4)“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7);(8);(9)。(说明:(6)、(7)、(8)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者之一。)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对合同双方不具合同约束力。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合同文件注意问题(1)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应指合同协议书所列出的其他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对于“其他合同文件”需做进一步细化。所有“其他文件”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确认。(2)合同协议书:应为合同的第一附件。(3)中标通知书:发生问题时在法律上应区别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4)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与招标文件之间的法律关系。(5)图纸:对图纸的要求一般较高,和“技术标准和要求”同等重要,放在其后易生歧义,所以有的并列处理。在履约中增加的图纸须经双方签字,确认为合同有效图纸。(6)标价工程量清单:区分在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中的约束力。关于投标函行标(227页):(一)投标函增加并明确规定:1)投标报价分别填写大写和小写;2)报价包括下列费用的具体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3)总工期外,规定了“开工日期”;4)承诺“…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5)投标函须投标人盖章以及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关于合同生效1.5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条件。注意:1)一般按合同法,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生效。现规定须双方签字“并”盖章。2)如需其他法律手续,可约定。但应注意适用法律的权威性: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在合同仲裁或诉讼中的地位。关于提供图纸的责任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或者监理人不按照图纸供应计划提供图纸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注意:1)因发包人有责,所以赔偿责任除“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外,还应“支付合理利润”(国标通合同11.3条)区别于“化石、文物”类发包人无责事件,只赔偿工期和费用。2)承包人按图施工,但发包人图纸错误,“如果事后承包人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或疏漏提出索赔时,必须证明损失是由于图纸的错误或疏漏造成的,并且这种错误或疏漏不易识别。”(国标使用指南1.6.5(3),否则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但无法规定不通知带来的赔偿责任。)关于联络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3)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5)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8)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方式送达,由此所造成的直接的和间接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注意:此为本版新增内容。联络地点、人员和责任很有必要明确,避免双方发生误解和抵赖行为。关于投标函附录行标228页:(二)投标函附录表…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注意:1)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2)如何判断“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关于合同价格注意:1)签约合同价格包括暂列金和暂估价;2)签约合同价格和结算价格在单价合同形式条件下可能不一致,但总价合同除外;3)“费用”只指“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不含“利润”。4)按发包人是否为造成的责任人划分,当发生“不利物质条件”时,发包人补偿的只是费用和工期;而当发生“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存在缺陷”时,发包人补偿的除费用和工期外,还包括利润。5)质量保证金对应的是缺陷责任期,和履约保证金不同。关于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具体施工条件在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中约定。发包人最迟应当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注意: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条发包人应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但对于这些资料的判断、推论和决策后果完全由承包人承担。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11.1.1项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组织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合同工程总体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发包人还应按照合同进度计划中载明的阶段性设计交底时间组织和安排阶段工程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承包人可以书面方式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申请增加紧急的设计交底,发包人在认为确有必要且条件许可时,应当尽快组织这类设计交底。注意:设计交底包括:动土开工前工程总体设计交底、阶段性设计交底和紧急设计交底2.8其他义务(1)向承包人提交对等的支付担保。…(2)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3)根据…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4)批准和确认: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如果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予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同意、确认或者批准。(4)发包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注意:协调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监理人以及其他和工程有关的其他人关系,均属发包人“其他义务”。关于监理人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力:。不管通用合同条款第3.1.1项如何约定,监理人履行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力时,应当向承包人出示其行使该权力已经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文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注意:1)凡在合同中描述为”监理人有权…“的,均应视为这些权利已经获得发包人批准。除非需特别授权的。2)对只需监理人签字的文件,应视为发包人已同意;3)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增加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权益,更无权修改合同。3.6监理人的宽恕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就承包人对合同约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的某种违约行为的宽恕,不影响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的其它违约行为,也不意味发包人放弃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与上述违约有关的任何权利和赔偿要求。注意:经监理人签字后又发现如材料不合格等,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责任。因此监理人的素质会给承包人带来巨大影响。为此发包人更换监理总工程师时虽不需经承包人同意,但要提前通知,得到承包人对更换的监督。3.4监理人的指示3.4.4除通用合同条款已有的专门约定外,承包人只能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发包人应当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指示。注意: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信息的唯一枢纽)向承包人发出指示。关于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3除专用合同条款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和第6.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注意:1)明确双方施工和供货范围界区划分;2)对未验收已建工程和双方已到货材料和设备的现场保管责任不可推卸,包括因甲方原因暂时无法安装的材料和设备。4.2.1履约担保的格式和金额…按照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或者其他经过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向发包人递交一份履约担保。…4.2.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4.2.4通知义务不管履约担保条款中如何约定,发包人根据担保条款提出索赔或兑现要求28天前,应通知承包人并说明导致此类索赔或兑现的违约性质或原因…但是,本项约定的通知不应理解为是在任何意义上寻求承包人或者发包人的同意。(注意:以上三项内容的限制意义。)4.3分包4.3.2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还应遵循以下约定:(1)除投标函附录中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注意:1)投标函附录中约定的分包内容,投标人应填写投标文件格式表八(行标249页)。2)之外,施工过程中需要分包时,须经发包人批准。4.5承包人项目经理4.5.1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等细节资料应当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注意:1)项目经理的解锁时间;2)更换项目经理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项目经理的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要求需写入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