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煤矿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5〕8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各有关中央企业:现将安徽省煤矿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转发你们,请转发辖区或所属煤矿企业学习借鉴,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措施,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2015年4月27日安徽省煤矿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目录1.企业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企业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3.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4.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5.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6.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7.企业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8.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9.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0.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1.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采煤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3.掘进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4.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5.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董事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组织制定企业董事会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负责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确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5.负责建立董事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6.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考核制度,并督促经理层落实。四、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7.负责审批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负责组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经理层落实。9.定期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10.组织开展或督促经理层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经理层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负责审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2.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3.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八、组织保障14.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九、依法办企,依法管企1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16.负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17.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18.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19.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督促经理层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20.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2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十一、其他2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2.企业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党委书记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组织制定企业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参与审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3.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4.组织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5.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制定相关保障措施。6.每年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五、参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7.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六、组织保障8.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等干部任免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将干部任免情况告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9.监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七、参与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10.参加企业安全办公会,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安全决策提出意见。八、负责或参与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和考核1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12.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13.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九、其他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3.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与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批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2.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会议、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4.负责审定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落实;按规定组织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5.参与审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6.落实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提取和使用情况。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7.每月至少召开1次总经理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和防治水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情况。8.组织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1.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2.负责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八、报告安全生产情况13.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14.负责每年向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1次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1次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九、组织保障15.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16.落实企业董事会(党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决定。十、依法办企,依法管企17.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18.依法对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并监督落实。19.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20.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十一、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21.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22.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23.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十二、其他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4.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1.组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2.组织制定企业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3.组织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审批企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4.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培训和考核情况。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5.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检查火工品管理工作。6.组织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7.审批突出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审批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报告等。8.审批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闭坑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三下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等;审批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设计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措施等。9.审批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10.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11.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情况检查。12.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和安全煤量的平衡。13.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1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定和执行情况。15.督促企业副总工程师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16.督促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17.参与瓦斯浓度超限在3%及以上隐患(事故)责任追查工作;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浓度超限在3%以下隐患(事故)责任追查工作。18.制止采场布置、采掘接替等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19.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组织生产等行为。20.制止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21.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22.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3.每年至少分别参与指挥1次瓦斯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和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24.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