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管理中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职员试用合同书甲方: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电话: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一、试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个月。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工作。三、试用岗位为;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甲方聘用乙方的薪酬为人民币元/月。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2.甲方的义务。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对试用状况不满意,有请求辞职的权利。2.乙方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试用期满,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甲方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办理有关险种;试用期,乙方请长病假5天、事假超过5天、或旷工超过3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向甲方提前申请转正;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反对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八、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间乙方岗位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处理。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甲方:滁州中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滁州中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管理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