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工装设备有限公司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2011年10月1日2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送审表登记编号:企女专集()号本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已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现报送审查。企业名称(章)上海大众工装设备有限公司工会名称(章)双浦村联合工会企业法定代表人凌建兴工会主席陆文斌企业方首席代表凌建兴职工方首席代表王世明集体合同期限1年属:①首次签订②续订③变更企业性质集体所属街镇(系统)安亭企业职工总数200人企业地址嘉定区安亭镇于田路89号邮政编码201805联系电话59577058联系人凌建兴主要议题:协商讨论续签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经过:201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大会应到200人,实到200人,符合法定人数。经到会代表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并由公司方首席代表凌建兴和工会方首席代表王世民在集体合同正式文本上签字3送审时间:年月日上海大众工装设备有限公司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大众工装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大众工装设备有限公司工会通过集体协商,共同签订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协议。第一条单位不得以结婚、妊娠、生育、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条女职工在妊娠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孕妇,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第三条单位对妊娠七个月以上(以二十八周计算)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孕妇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二个半月。第四条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第五条单位对女职工每二年进行一次妇科疾病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企业出资。第六条女职工在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第八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不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第九条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30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授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4第十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2、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3、女职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一下自然流产,给予产假45天;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晚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30天;5、女职工非婚生育或计划外生育的,不享受上述待遇。第十一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按照《生育保险办法》由社保局统一支付。第十二条对于从事生产第一线长久站立行走作业的女职工,实行了经期间补贴制度(具体实施参考《对长久行走女职工补贴制度》)。第十三条企业应充分考虑自身特点,视工作需要招收部分女职工。第十四条在提职、晋级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履行期为3年,有效起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在合同终止前30日,双方可提出次年的集体协商方案。第十六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5份(签订双方各执1份;上报区劳动管理主管部门、区总工会、镇总工会各1份)。第十七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企业(盖章):工会(盖章):年月日年月日5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名单企业盖章:工会盖章:代表方姓名性别部门及职务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备注企业方凌建兴男总经理3102221956100736163首席代表陈炳生男总经理助理3102221956022836133朱泉元男总经理助理3102221960012136303职工方王世明男工会主席3102221955121736133首席代表董骏男工会委员3101141982010610143黄金华男工会委员3102291962051516323注:1、委托本单位以外专业人员为协商代表的,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协商代表具体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协商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人,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6上海大众工装设备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的决议根据市、区有关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含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下同)工作的要求,我公司在镇总工会的指导下,进行了认真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我公司工会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集体合同的规定程序和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起草了集体合同初稿,经公司方协商代表与工会方协商代表反复讨论和协商,并广泛听取员工的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制定了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1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大会应到200人,实到200人,符合法定人数。经到会代表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集体合同《草案》,并由公司方首席代表凌建兴和工会方首席代表王世明在集体合同正式文本上签字。其中:集体合同有限期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止。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止。上海大众工装设备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盖章)2011年10月1日7企业方首席代表委托书(参考文本)本人系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工作需要,现特委托(其他行政人员也可以)为集体协商企业方首席代表,代表本人参加公司与工会进行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年月日8职工方首席代表委托书(参考文本)本人系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因工作需要,现特委托(工会其他人员)为集体协商职工方首席代表,代表本人参加工会与公司进行的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年月日9集体合同送审要求集体合同审查是保证集体协商有效性的法定程序。企业应加强集体合同的送审意识,及时将已签订的集体合同报送区劳动保障局审查并报区总工会备案。企业在报送审查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各3份:1、集体合同送审表(原件);2、集体合同(原件);3、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名单(原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或上级工会批复(复印件);6、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原件);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工会主席不担任集体协商首席代表而委托他人担任首席代表的委托书(原件);企业分支机构报送集体合同还应提供上级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与上级法人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与分支机构职工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书面委托材料。上海市嘉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2010年4月6日10““协商议题”和“协商过程”【主要议题】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与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7、职工技能培训;8、劳动合同管理;9、奖惩;10、裁员;11、集体合同期限;1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1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1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注:以上这些内容仅供参考,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协商过程】:1、甲乙双方分别于2011年9月20日前依法产生协商代表。2、乙方于2011年9月25日就本公司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等问题向甲方提出协商意向书。3、甲乙双方于2011年9月28日就协议意向书提出的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制作集体合同(草案)。4、集体合同(草案)于2011年9月30日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于2011年10月1日制作正式文本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