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合同最终出版稿(XX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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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BT)项目投融资建设合同甲方:乙方:2010年12月正本XXXX投融资建设合同1A、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依据1.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就工程BT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移交回购达成共识,并于2010年12月日在订立本合同。1.2、双方承诺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支付项目回购价款,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投资建设本项目,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移交。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控制价等附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章项目概况第二条项目名称、位置、规模及内容2.1、项目名称:工程(BT)项目。2.2、项目位置:。2.3、项目规模:。2.4、工程内容:工程。第三条项目回购价款3.1、本项目的回购价款由投资成本和投资回报及其他费用构成。投资成本由建安工程XXXX投融资建设合同2费最终决算价组成。3.1.1、投资成本:指本工程的建安工程费为万元,最终以双方根据合同条款确定的决算价为准;3.1.2、投资回报:投资回报按投资成本的%(百分之贰拾)计算。投资回报为万元。3.1.3、其他费用:本合同约定不计入投资成本和投资回报的赔偿金、违约金等。3.2、本工程项目回购款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实际以合同约定的决算价为准。3.3、因甲方要求而增加的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变更设计,从而使投资总额发生变化时,计入建安工程费决算,并计投资回报。该等变化应如实反应在回购价款中。3.4、如果发生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投资成本增加时,该等增加的部分扣除属于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永久性工程本身的保险赔付所得额后列入建安工程费决算,并计投资回报。若乙方不按本合同9.3款规定对工程进行投保,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章项目建设与资金来源第四条项目建设4.1、甲方负责办理本工程项目实施所需的合法手续、文件以及使工程达到开工条件的所有前期工作与工程施工所需的配套服务,乙方负责本BT项目的投融资与项目建设工作(但与贷款相关的担保、抵押的前期合规、合法性文件除外,该文件由甲方提供)。4.2、乙方全面负责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按期顺利完成。第五条工期5.1、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5.2、按计划开完工日期分别为:2010年12月开工(准确日期以监理公司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12年12月完工。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第七条变更与签证7.1、甲方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同乙方一起对本合同工程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数XXXX投融资建设合同3量做出变更。每次工程变更属于乙方提出的,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甲方现场代表,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甲方应在14日内提出意见,否则视为认可。7.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非乙方应承担的工程量以及劳务费、手续费等费用,均以现场签证的形式办理;现场签证发生后乙方需将发生现场签证的原因、依据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经甲方确认后纳入建安工程决算。7.3、每次工程签证所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减,由乙方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甲方现场代表审定后上报甲方确认,甲方应在接到现场签证后14日内审定,逾期则视为认可。7.4、乙方在接到甲方变更指令或变更答复后,由乙方在7日内将该变更引起的工期、造价影响情况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甲方审定后予以确认,甲方收到后应在14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甲方不答复则视为甲方认可该项变更引起的工期与造价增减。7.5以上变更签证只确认发生的工程量,最终决算价由财政评审审定。第八条建设工期顺延情形8.1、发生以下情形造成项目建设工期延误时,经乙方与监理方协商并报甲方批准后,项目建设工期顺延:(1)由于施工图纸不齐全而影响正常施工;(2)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设计修改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3)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批环节的延误或其他部门的干预而造成后续工作无法开展;(4)由甲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5)由于跨铁路部分桥梁施工方造成工程延误;(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和阻碍;(7)不可抗力。8.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2小时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向监理方或甲方提出报告,经监理方或甲方审查后答复。监理方或甲方收到报告后7日内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第九条不可抗力及工程保险9.1、不可抗力的约定:不可抗力为战争、地震、台风、洪水,以及县市级以上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9.2、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9.2.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XXXX投融资建设合同4除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永久性工程造成的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付给乙方的保险费后,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2)乙方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3)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乙方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甲方承担;9.2.2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9.2.3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不可抗力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9.3、本工程所有保险均由乙方自行投保,受益人为乙方,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工程验收、交付和保修10.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由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给甲方,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如甲方或甲方另行书面指定的机构未在上述10个工作日内进行或完成验收工作,视为甲方放弃参加验收的权利。如发生前述情况,或甲方在项目未进行验收之前未经乙方同意使用本项目,本项目自动进入回购期。10.2、项目工程验收合格或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为甲方接受工程之日,乙方完成项目的交付。若甲方在项目未进行验收之前未经乙方同意使用本项目,视为项目验收合格,达到使用条件,项目自动交付。10.3、项目交付或自动交付之日起,甲方享有项目的使用权和承担因人为或不可抗力而导致的项目毁坏、灭失等风险。甲方从当日起负责项目的使用和管理。10.4、在项目交付之后,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回购价款,包括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之前,乙方拥有本项目的全部处分权及所有权。10.5、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该期限内,如果工程因为乙方原因发生施工质量而产生的问题,乙方承担本项目的保修责任。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XXXX投融资建设合同5第十一条项目投融资11.1、本BT项目所需资金由乙方自行筹措。11.2、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本合同第15.4、15.5、15.6款标明的文件提交给乙方,如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11.3、如若上述文件还无法满足乙方的项目银行贷款的要求需要土地反担保,甲方同意上报市政府研究。11.4、乙方应根据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分期分批足额投入到位。第四章项目回购第十二条回购价款的确定及调整12.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乙方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本工程项目实行监理制,监理机构由甲方委托,费用由甲方承担。12.2、按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资金,由乙方适时提供。最终的工程内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补充和变更文件、监理机构签证并经甲方批准的文件为准。12.3、回购价款决算由乙方编制,经甲方初审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后确定。12.4、建安工程费的确定及调整12.4.1、本项目建安工程费采用固定总价,变更及材料价差调增减方式包干,即:建安工程费=(施工图预算控制价±设计变更调整)×(1-中标下浮率)±材料价差调整+合同外甲方委托项目(或委托支付项目)。合同外委托项目(或委托支付项目)总计约人民币万元。12.4.2、设计变更调整:实际施工图与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图有差异部分为设计变更。变更的估价原则:(1)设计变更或风险包干以外的工程量增减项目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签证的数量结算并按本工程预算编制办法计算,单价按财政审定单价调整。(2)如果没有定额可套用其单价由双方面议形成书面补充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经终审单位审定。(3)材料变更时材料价格确定:①确定发包价的工程预算造价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XXXX投融资建设合同6料,根据该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②工程预算造价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材料,按合同施工期间市造价站公布的信息价有的材料价格的综合单价计;③以上二项均无价格的材料,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甲方会同审核单位审核后计算。材料变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差价=审核后材料单价-甲方招标预算中相应的材料价格。12.4.3、材料价差调整:对钢筋、钢绞线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商品砼和水泥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乙方承担或受益。钢筋、钢绞线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不含5%)、商品砼和水泥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不含10%),其价差由甲方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价格变化差价计算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所属的开工之日起至招标合同工期720日历天止市造价站公布的《信息价》中的材料信息价格平均价为准与甲方招标时期的审定材料价进行比较。施工期间和竣工结算,除以上两种材料调整外,其余材料设备浮动、人工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政策性调整、措施费均不作任何调整。12.5、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详见财政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12.6、建安工程费用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⑴本条12.4.1-12.4.3款中规定的不予调整部分;⑵因市场价格变化、政策性调价导致的价格变化。其中钢材、钢绞线比招标施工图预算控制价中取定的钢筋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水泥、商品砼比招标施工图预算书中取定的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上述钢材、钢绞线、水泥、商品砼的价差计算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所属的开工之日起至招标合同工期720日历天止市造价站公布的《信息价》中的材料信息价格平均价为准与甲方招标时期的审定材料价进行比较);⑶土石方类别比例与清单不同、外运运距与清单不同导致增加的工程费用;⑷除实体部分变更引起相应子目模板的变更外,措施项目费及施工方法客观变化产生的费用;⑸场地内存在可预见的或不可预见的地上、地上障碍物(如孤石、砼、旧基础、管线等)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⑹施工图中未明确的安全防护、施工干扰、新工艺、新技术试验费等内容而引起现场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XXXX投融资建设合同7⑺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除外)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产生的费用;⑻工程排污所发生的费用;⑼工程所涉及的一切保险费用;⑽为确保周边建筑物或构筑物安全而采取必要沉降观测和减震措施费,施工噪音费;⑾施工取水发生的费用;⑿除双方约定的可调整因素外的其他一切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考虑以上风险的包干范围,甲方编制工程控制价时已根据本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按3%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合同条款第十二条12.4.1-12.5款进行计算。12.7、投资回报的确定投资回报按投资成本的%计算。投资回报金额随投资成本的调整而调整。第十三条本项目的税、费13.1、本BT项目回购款乙方按工程施工总承包方式纳税;超出工程施工总承包纳税范围所应缴纳的税费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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