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论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收政策选择摘要收入分配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所追寻的目标,它既包括市场意义上的“市场公平”也包括社会意义上的“社会公平”。“市场公平”是指自然禀赋不同、努力程度不同的人所获得的收入也应该不同;“社会公平”是指为保持社会稳定、实现共同富裕而调整收入的相对份额,使收入分配的差距不至于无法让人忍受。税收作为政府所掌握的有力杠杆既可以校正市场缺陷,促进市场分配机制的完善,实现“市场公平”;也可以直接调节居民收入,实现“社会公平”。本文重点介绍了相关税种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原理,及作出了对相关税种如何调整和设置等政策性建议。关键词:收入分配;税收调控;个人所得税;消费税;遗产税;赠与税IIAbstractThejusticeofincomedistributionwhichincludes“MarketImpartiality”and“SocialEquity”isthegoalwepursuetoourharmonioussociety.“MarketImpartiality”meansthatdifferentpeoplewithdifferentnaturalgiftandendeavorshouldhavedifferentincome;“SocialEquity”meansincomedistributionshouldbeadjustedtomakeallthepeoplecanstandforsocialstabilization.Weshouldapplythetaxationlevertorevisemarketfailurefor“MarketImpartiality”andregulateinhabitantincomefor“SocialEquity”.Thispaperfocusesonhawtojusticetheincomedistributionbytaxationsystemreform.Andtherelatedtaxationpolicymeasureshavealsobeenproposedinthecontent.KeyWords:incomedistribution;taxadjustment;personalincometax;consumptiontax;estatetax;gifttaxIII目录一、导言.............................................4(一)问题的提出及选题意义...........................4(二)相关概念界定...................................4(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7二、税收政策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原理阐释...............7(一)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原理...............7(二)消费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原理...................8(三)遗产税和赠与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原理...........9三、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收政策建议..................11(一)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建议..........................11(二)消费税的政策建议..............................14(三)遗产税、赠与税的政策建议......................15参考文献............................................16致谢................................................174论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收政策选择———税制中对收入分配的不利因素及改进方法一、导言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奥肯在其名著《公平与效率——重大的权衡》中最先提出了公平与效率的权衡问题。他认为,市场经济创造出了高效率,但由于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的产生收入的不平等。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国家制定了把劳动者的工人劳动报酬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但是由于多元化资本要素构成带来的投资收益,包括权力“寻租”的不合法收入,共同造成了收入差距的拉大,必需利用税收杠杆加以调节。(一)问题的提出及选题意义本文主要从对原有税种的改善和对新税种的引入两个方面来阐述。纵观各税种,能够促进社会收入分配公平的税种主要有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消费税、社会保障税。其中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是我国已经普遍开征的税种,而遗产税、赠与税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并未开征,至于社会保障税由于条件的不成熟我国目前以社会保险费替代。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所占的比重逐渐加大已占绝对优势,所以可以利用税收在初次分配、二次分配、三次分配中的调节作用来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化。(二)相关概念界定1.收入分配公平的界定对“分配公平”的含义经济学界历来就有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收入分配公平的含义应当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市场意义上的公平,简称“市场公平”,是指个人收入分配过程中,收入的多少,应当与个人投入的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数量、质量及其所产生的效益相称,等量投入取得等量报酬,高投入、高效益者才能获得高收入。这是与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一脉相承的,主要靠完善的市场分配机制来实现。二是社会意义上的公平,简称“社会公平”,指在“市场公平”的基础上,由政府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调节,以缩小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防止贫富两极分化,使个人收入的差距保持在社会可5以接受的范围内。这显然要靠国家的宏观调控来实现,可以利用税收在初次分配、二次分配、三次分配尤其使二次分配中的杠杆作用来实现。2.税收政策的含义税收政策是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而确定的指导制定税收法令制度和开展税收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税收政策是和预算政策一起发展的。税收政策的核心问题是税收负担问题。而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根据税收政策、通过法律程序确定的征税依据和规范,它包括税收体系和税制要素两方面的内容。税收体系,是指税种、税类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即一国设立哪些税种和税类,这些税种和税类各自所处的地位如何。税制要素,是指构成每一种税的纳税义务人、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基本要素。3.税收与收入分配税收对收入分配具有较强的干预、调节作用,对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收入分配公平、调节收入分配格局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的安排可以从收入来源上调节收入差距,也可以在收入的支配上对其进行调节,总的方向是通过税收政策的实施使得收入差距逐渐缩小,降低高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使收入水平从整体上获得改进。比如通过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制,就可以对个人的收入进行有效地调节,这种税收通过合理的税率结构较好的起到对收入进行再分配的作用;而对商品特别是高档商品、奢侈品征收消费税,可以从对收入的使用上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但是对于生活必需品征消费税则不利于调节收入差距,具有累退的的性质。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拥有的生产要素如资本、技术、管理等参与收入分配,而且在个人收入种可能占有较大比重,因此通过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收入差距。不仅如此,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不但能够调节原有的收入存量,还可以通过税收在收入的代际转移之间进行调节,影响到纳税人参与收入分配所依据的要素量。虽然税收对于调节收入差距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税收的调节作用也是有限的。事实上,造成居民之间收入差距增大的原因比较复杂,仅仅依靠税收政策的调节很难达到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一般地说,税收只能减少高收入者的收入水郝春红,饶有玲:《中国税制教程》,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第40页。6平,而对于低收入者来说,税收并不能增加其实际的收入水平,因而,税收政策要充分发挥调节作用,还要与转移支付措施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4.税收调控效果的衡量方法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收入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的重要指标就是基尼系数。而基尼系数是建立在洛伦茨曲线上的,如下图所示。图中,OY为45度线,在这条线上,每10%的人得到10%的收入,表明收入分配完全平等,称为绝对平等线。OPY表明收入分配极度不平等,全部收入集中在1个人手中,称为绝对不平等线。介于二线之间的实际收入分配曲线就是洛伦茨曲线。它表明:洛伦茨曲线与绝对平等线OY越接近,收入分配越平等,与绝对不平等线OPY越接近,收入分配越不平等。基尼系数(Ginicoefficient)是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根据洛伦茨曲线提出的判断分配平等程度的指标,设实际收入分配曲线和收入分配绝对平等曲线之间的面积为A,实际收入分配曲线右下方的面积为B。并以A除以(A+B)的商表示不平等程度。这个数值被称为基尼系数或称洛伦茨系数。如果A为零,基尼系数为零,表示收入分配完全平等;如果B为零则系数为1,收入分配绝对不平等。该系数可在零和1之间取任何值。收入分配越是趋向平等,洛伦茨曲线的弧度越小,基尼系数也越小,反之,收入分配越是趋向不平等,洛伦茨曲线的弧度越大,那么基尼系数也越大。在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来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的条件下,洛伦茨曲线和基尼系数也将发生变化,因此就可以通过洛伦茨曲线和基尼系数来比较不同年份我国收郝春红:《税收经济学》,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199页。7入分配的变动程度。目前,我国不仅城乡差距大,即使在城市居民之间收入差距也非常悬殊:中国20%的最贫困人口收入份额只有4.7%,而20%最富裕人口收入份额则高达50%;我国城市人口中的20%富人拥有金融资金的66.4%,而20%的穷人仅拥有金融资产的1.3%,据世界银行统计,中国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为2008年的0.47,不仅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也超过了世界所有发达国家,也高于中国的历史高点。正是由于收入差距的过于悬殊,造成多数财富集中于少数人的手中。(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本论文研究的思路是,主要研究税收在二次分配中对社会收入分配公平的调节作用,所论述的税种主要是对社会收入分配公平有显著影响的税种,包括我国已经开征的和尚未开征的。主要分为三个板块。第一个板块主要介绍与税收与收入分配公平的相关概念、理论,如收入分配如何体现社会公平;第二板块主要包括税收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原理阐释;第三板块会就中国如何利用税收政策促进社会收入分配公平进行相关的政策建议。本文从基本的事实、假设、公理等出发,通过一定的演绎推理、归纳推理、辨证分析等,推导出一系列结论,最终将建立一个完整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促进社会收入分配公平的税收政策。当然由于种种客观因素,本文不会进行实证分析,主要进行的是理论上的探讨、以及简单的数据分析。二、税收政策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原理阐释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消费税是各个税种中能够有效调整社会各阶层收入分配的主要税种。以下将分别介绍各税种调节收入分配的原理。总的原则是对高收入群体实行高税率,并通过转移支付手段对低收入群体进行补贴,在此过程中还必须考虑到对社会生产效率的不利影响,努力权衡生产的效率和分配的公平这两个方面。(一)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原理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4月,第403页。8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人所得税在20世纪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纳,已经成为许多发达国家税收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缓解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稳定、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的作用也得到了公认。个人所得税以个人的纯所得为计税依据,计税时以纳税人的收入或报酬扣除与获得收入或报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