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目xxx地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合同XXXX社区项目xxx地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XXXX项目XXXX、XXXX地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合同1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XXXX项目XXXX、XXXX地外墙涂料工程1.2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下列文件中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下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同一顺序中不同文件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签署在后者为准;合同条款中就某一事项未做明确约定者,以下列文件中对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或说明者为准;对某一内容或事项未做约定者,则以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或其它政府机构、履行政府机构职能的社会机构颁布的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为准。A.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签署的洽商、补充、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B.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C.工程量清单或预算;D.标准、规范及有关术文件;E.设计图纸;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XXXX项目XXXX、XXXX地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合同2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3.2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3.3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3.4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各种法律条文、解释之间不能完全统一造成双方理解出现异议时,根据双方协商,并以双方的书面意思表示为准。第四条工程概况承包范围4.1承包范围:XXXX项目XXXX地14-1#、14-9#楼;XXXX地17-1#-17-30#楼外墙涂料工程。4.2承包形式:包工、包料、保质量、保工期。4.3工作内容:XXXX项目XXXX地14-1#、14-9#楼;XXXX地17-1#-17-30#楼外墙平搓质感涂料、弹性平涂等涂料供货、涂装及后期维护、维修等。乙方对本工程的材料质量、进度质量、施工质量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平搓质感涂料、弹性平涂涂料的采购、运输、堆放、现场协调、施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维修工作等。施工图纸载明的、隐含的或按照施工惯例应当属于乙方工作的,均属于本工程的工程内容。施工工艺标准要求详见合同附件2。4.4外墙涂料及配套产品品牌:XXXX(丹麦);生产厂家:XXXX涂料有限公司;型号:详见合同后附件;颜色:以甲方封样为准;4.5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乙方提供下列配合工作:4.5.1施工总承包现场已有的脚手架需免费向乙方提供,如局部总承包脚手架无法满足乙方施工,则由乙方自行调整及搭设脚手架,相关费用综合单价已包含考虑。4.5.2乙方提供及安排场地让其建造自己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仓库,具体位置及范围由甲方或总承包单位指定。4.5.3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乙方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与场地,并向乙方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4.5.4施工总承包单位允许乙方合理使用承包单位设在现场的卫生设施。XXXX项目XXXX、XXXX地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合同34.5.5施工总承包单位指定一个垃圾及废料的堆放地点,乙方自行负责收集、清理垃圾及废料到指定的地点。第五条工期5.1施工工期5.1.1开竣工日期:2016年6月10日-2016年12月30日(其中XXXX地样板楼要求竣工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XXXX地样板楼要求竣工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5.1.2上述工期为暂定,本工程按照甲方现场土建施工进度分期进行施工,实际开竣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现场通知书为准;5.1.3上述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5.1.4竣工日期为本合同约定工程经甲方、乙方、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如需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该部门出具验收合格证书或验收合格备案之日为竣工日期。5.1.5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同意不再向甲方要求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5.2工期延误5.2.1本合同约定工期,系经乙方充分考虑工程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后确定的,除以下情况外,工期不予延长:A.不可抗力;B.甲方书面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5.2.2如因以上两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可以顺延,且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员窝工、材料设备摊销、租赁等各项费用。乙方因为执行甲方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合理的返工指令而造成工程时间延误,不属于合理延期理由,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因此造成工期延期竣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2.3乙方如因为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或其中任一时间节点的工作,则每一节点工作的延误都将被视为工期延误。5.2.4乙方已正确了解了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所有规定,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交通、环保等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时间的限制性规定,且根据该等规定制订了合理的施工方案。任何由于工程进度的需XXXX项目XXXX、XXXX地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合同4要而在夜间施工的工作,乙方均应按照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及程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项目所在地有关施工时间的限制为理由而免于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施工工期的责任。第六条合同价款及计价原则6.1本合同工程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整(¥元)。6.2固定综合单价:详见合同附件1;6.3工程量计算规则:涂刷面积结算工程量依据验收合格后竣工图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计算;局部无法进行图示的部位可以工程量签证形式作为结算工程量依据;6.4本合同采取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工程量按实计算。本工程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合同范围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所需的施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临时设施费、甲方指定分包配合费、各项措施费、材料检测费、相关手续费、以及按政府有关规定需由乙方支付的费用等所有费用,同时乙方已自行考虑人工、材料设备及机械价格波动之风险。除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不予调整。6.5本工程固定单价被认为是乙方依据甲方所能提供的资料结合乙方本身的技术水平、施工经验且满足施工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在进行现场踏勘后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和风险而确定报出的固定单价;6.6本工程总承包配合费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包括在乙方的合同总价款内。6.7乙方已综合考虑本工程主体楼的造型及复杂程度,综合考虑为满足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后期由此引发的其他费用,甲方不再另行计取。6.8本工程的固定综合单价不因涂料的颜色变化而调整。6.9本工程综合单价是乙方在考察现场外保温工程施工成活基底情况下的单价,单价中已综合考虑满足涂料工艺需对基底进行相关处理的费用,乙方不得再另行计取费用。6.10本工程固定综合单价中满刮腻子层施工,乙方保证在基层满足国家验收标准前提下达到甲方要求和质量。6.11乙方的施工用水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6.12乙方的施工用电费用由总承包提供接驳点,乙方负责接驳及后期使用费,施工用电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XXXX项目XXXX、XXXX地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合同56.13对乙方不按图纸和甲方或监理的指令施工所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施工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同时追究给发包方带来的损失。6.14本合同一经签订,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中国大陆税费调整、进口关税的调整、运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不得进行任何费用追加。6.15乙方了解现场的位置、交通状况、存放地点、起卸物料的限制、已完成工程之状况的现场平面、临时设施、仓储、水电等,以及一切可能影响工程费用的其他情况。任何不了解或不能预见上述因素及其影响而导致的工期或费用索赔将不获支持。6.16本合同价款中已涵盖的乙方为完成本工程的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的临建搭建、搬迁、拆除、场地平整、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技术措施费、合理时限内的临时停水、临时停电导致的误工费、安全措施费、为配合甲方销售所作的工序调整、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人工设备损耗及增加费。6.17本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所需的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全部税金,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及关税等。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甲方需向税务机关为乙方代扣代缴应纳税额的,甲方可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6.18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行政法规、政府政策修订或变化等产生的上述税费计算依据变化,均不影响本合同价款。6.19工程结算6.19.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等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本工程结算经甲方审核后,报甲方总部相关部门或甲方总部委托的审计机构进行复审,复审审计确认后的工程终审结算总价作为双方结算价款的依据。乙方在审计过程中需派人参与并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并对此审计结果完全认可和接受。6.19.2双方的结算按6.19.1条规定的程序及方式处理,对于乙方提交的结算文件,甲方没有答复并不视为被认可,乙方无权以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为由主张按其提交的结算文件进行结算。6.19.3乙方应对其预(结)算申报值的准确率加以控制,如乙方的工程预(结)算申报值经发包方审核后的核减率(核减率=(申报值-初审值)/申报值)超过7%,超过部分所发生的审计费(超过部分所发生的审计费=申报值*(实际核减率-7%)XXXX项目XXXX、XXXX地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合同6*6%)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审核后的结算初审值基础上扣减此部分审计费后作为最终的结算初审值。6.19.4乙方报送结算资料要求:结算报告两份(其中正本原件一份,正本复印件一份),结算报告正本包括但不限于:结算书、现场签证、材料限价单、补充单位限价表、工程洽商纪要、设计变更单、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结算交接单、合同、竣工图纸及其它可以作为结算依据的资料。正本原件中的资料除合同外其它必须均为原件,合同复印件加盖结算申报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副本肆份其内容仅包括结算书原件,其它不含。乙方上报的结算资料必须齐整,否则甲方有权给予退回。第七条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7.1工程价款的支付: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B.每月按照所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进度款;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所完工程产值的80%;D.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工程结算总价后6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E.结算总价的5%,作为乙方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后30日内,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确认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将该部分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乙方申请质保金时,需按照附件格式规定填报《质保金支付申请表》;依本条甲方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等支付乙方时均不计息;F.甲方虽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退还乙方的全部质保金,但不免除乙方在质保期开始2年后的保修责任,本工程的保修年限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执行。7.2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条件时,乙方应提前15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知。7.2.1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应在收到该付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甲方再行支付。7.2.2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逾期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7.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笔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如因乙方提交虚假发票或因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甲方被税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