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性质•二、法律关系的种类•三、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四、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性质•(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指法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法律关系的性质•1.法律关系是一种合法的社会关系,是人们按照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特殊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建立的前提;•(2)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可由法律规范来调整,只有经过实际的法律调整后法律关系才能形成;•(3)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人们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形成的特定关系。•2.法律关系具有意志性。•(1)法律关系体现着国家的意志;•(2)很多法律关系也体现着法律关系参加人的意志。•3.法律关系是法律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法律主体和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存在法律关系。二、法律关系的种类•平权型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隶属型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三、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一)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加人,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享有权利的一方是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是义务人。•1.自然人•《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2.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公法人,私法人;•公法人:国家、国际组织、联合国等都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3.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0、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二)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指由法律确认的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权利能力,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存在差别。•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2.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3.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四十二条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证券经纪;•(二)证券投资咨询;•(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五)证券自营;•(六)证券资产管理;•(三)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是利益的法律形式,任何外在的客体,一旦它承载某种利益,就可能会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分配转移某种利益。•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才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联系的中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以下几类:1.物;2.行为;3.智力成果;4.人身利益。•1.物•哪些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需符合三个条件:有价值;稀缺性;可控制。•哪些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应由法律予以规定。下述几种物一般不得进入国内商品流通领域,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1)人类公共物或国家专有之物。•(2)文物或贵金属。•(3)军事设施、武器。•(4)危害人类之物。•虚拟物的问题•以《奇迹》游戏为例,一颗“祝福宝石”售价25元,一根“至尊权杖”售价350元,而全套高级装备或者一个高等级的游戏账号,甚至可以卖到上万元。•《海盗王online》为玩家颁发年兽套装产权证书•2006年1月26日,海盗王首次推出全球瞩目的“年兽套装”。“年兽套装”拥有难以匹敌的强大属性,匠心独运的金属文饰,突显气吞山河的王者霸气,华丽的外表,极具艺术与收藏价值。拥有“年兽套装”的幸运儿,持有官方颁发的产权证书,证书内标示了:用户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号;游戏中的帐号;所在服务器名称;竞拍获胜事件与竞拍金额等详细内容,每一个产权证书都有唯一的证书编号,官方根据编号可以更方便、更快捷的为玩家服务。有了产权证书,“年兽套装”就受到了官方的专人特殊保护,从价值上来说,拥有产权证书的“年兽套装”市场价值就有了保证。此外,官方针对年兽套装制定的一系列保护措施与维护方法,让“年兽套装”的拥有者,穿的无忧,玩得放心。•谷歌删除虚拟宠物游戏玩家起诉并索赔损失•SuperPokePets是一款在线宠物游戏,玩家可以选择一种宠物(狗、青蛙、绵羊等)来饲养。许多玩家用真钱购买了宠物社区的“金币”(虚拟货币),然后用金币购买游戏道具。谷歌最初从一家名为Slide的公司购买了该游戏,但去年夏季决定将这款游戏从产品库中删除。对于谷歌来说,之前的虚拟“金币”已经毫无价值了。•谷歌此举引起了游戏玩家的愤怒,2011年12月他们找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对谷歌提出了集体诉讼。•虚拟货币市场已经发展到一个相当大的规模,业内观察员怀疑Facebook有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出售虚拟道具的交易。Facebook近期推出FacebookCredits之后,媒体曾质疑这是否意味着Facebook将化身为中央银行。•2.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3.智力成果•《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一条“文学艺术作品”一词包括科学和文学艺术领域内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方式或形式如何,诸如书籍、小册子及其他著作;讲课、演讲、讲道及其他同类性质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舞蹈艺术作品及哑剧作品;配词或未配词的乐曲;电影作品或以与电影摄影术类似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画、油画、建筑、雕塑、雕刻及版画;摄影作品以及与摄影术类似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实用美术作品;插图、地图;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设计图、草图及造型作品。•《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工业》•第一条(二)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外观设计、商标、服务商标、商号、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第三条由经营者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装潢”。•广药加多宝互诉包装侵权知识产权学者热议红罐之争•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历时近两年的“王老吉”商标之争初见结论。•在商标之战的尾声阶段,“红罐”包装纠纷已经开始酝酿。5月28日,加多宝和广药分别在北京和广州召开发布会,称其新包装产品上市。而广药集团表示,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授权给其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5月30日、6月2日,加多宝两次向媒体发声明函,称其是红罐包装装潢的开发者,也是其价值的注入者,曾有10年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表示考虑对广药侵权提起诉讼。•然而这并没能阻止6月3日广药集团正式公布其生产的红罐王老吉产品上市。广药开始正式经营红罐王老吉凉茶。•7月6日,加多宝起诉大健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正式受理;同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受理了广药诉加多宝一案,双方案由几乎一字不差。•7月13日,随着北京市一中院裁定的生效,广药收回了“王老吉”商标的许可使用权。紧接着,一场“红罐”包装装潢支配权的争夺,又拉开了序幕。•加多宝坚称,加多宝既是红罐的设计者,又是其市场的经营者和巨大商业价值的创造者。加多宝生产红罐王老吉之初,市场上从无其他红罐王老吉产品,红罐王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