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科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二、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计算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制定一个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综合管理。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四、计算机的使用保密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对所有计算机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2、设置开机口令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3、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4、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5、严禁同一台计算机既上互联网又处理涉密信息。五、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保密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严禁与国际互联网和非密设备连接,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一机两用;2.禁止使用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外围设备、网络交换等设备;3.不得擅自进行数据信息交换,确有需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并通过光盘刻录的方式进行;4.初始配置涉密计算机时,应对硬盘进行格式化,操作系统初始化处理,落实安全保密防护措施,备案登记,并在显著位置张贴相应的密级标识;5.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涉密计算机系统的保密防护措施和系统设定,严禁降低计算机密级或更改工作用途;6、涉密计算机应在指定办公场所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办公场所,甚至带出办公场所;7.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bios密码、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且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并定期更换;8.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修要由专业人员来本单位维修,并指定专人现场监督,严禁修理人员复制或读取涉密信息,确需送外维修的应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9.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再使用或处理涉密信息时应及时将涉密信息存储部件拆除并销毁,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出售、遗弃或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