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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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主讲:扬州大学陈同广考点一法律责任概念一、法律责任概述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一是刑事责任。法律责任的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1.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其认为其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2.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主要包括:(1)主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多选)(2)附加刑。附加刑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也就是说,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除出境。(区别罚款与罚金)1、行政处分的对象是()。A.公务员B.公民C.法人D.其他组织答案:A2、多选题:《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有()。A.赔偿责任B.连带责任C.行政责任D.刑事责任答案:CD3、判断题:行政处罚的形式包括记过、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答案:×(记过是行政处分的一种)考点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多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会计行为包括:㈠凭证:1、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㈡帐簿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3.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㈢财务会计报告1.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前面提到过,编制依据必须一致)㈣保管会计资料1.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㈤会计处理方法1.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保持一致,不能随意变更,但并不是绝对不能变更。)㈥其他方面1、.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会计记录文字应该是中文,但民族自治地方或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以再使用另一种文字。也即使用中文是强制的,使用其它文字是备选的;记帐本位币主要以人民币为主,对于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可以以外币作为本位币,但是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必须转化为人民币。)2.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3.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为。归纳:与凭证有关的一项,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与账簿有关的有三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与财务会计报告有关的一项,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与会计资料的保管有关的一项,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以上6项都是属于会计资料的内容;再是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一项;会计记录文字和记账本位币一项;单位内部监督一项;会计人员的任用一项,一共是十项。(从凭证一项开始,到帐簿三项,再到报告一项,再到会计资料的保管一项;还有另外四项。加起来一共是十项。)二、违反会计法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尤其是罚款要重点掌握。)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主要形式有五种:(掌握五点的名称及内容。)①责令限期改正,所谓责令限期改正,是指要求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恢复到合法状态②罚款,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五,两二)③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一)行为特征(区别)(二)刑事责任(构成犯罪)1、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额偷税占纳税额10%-30%并偷税在1万-10万,或者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倍---5倍罚金。偷税占纳税额30%以上并偷税在10万以上的,处3年-7年有期徒刑或拘役,1倍---5倍罚金。对多次犯有上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累计数额计算。2、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20万罚金。3、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外加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处5-10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三)行政责任(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1、通报县级以上财政部门2、罚款可对单位罚5000—10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3000—5万;3、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撤职、留用察看至开除的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四、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与去年不一样)(一)刑事责任(构成犯罪)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20万罚金。2、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额偷税占纳税额10%-30%并偷税在1万-10万,或者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倍---5倍罚金。偷税占纳税额30%以上并偷税在10万以上的,处3年-7年有期徒刑,1倍---5倍罚金。对多次犯有上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累计数额计算。(三)行政责任(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1、通报县级以上财政部门2、罚款可对单位罚5000—10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3000—5万;3、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撤职、留用察看至开除的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五、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一)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共同犯罪(二)行政责任(不构成犯罪)1、罚款可以处5000元-5万元的罚款2、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六、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与去年不同)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补救措施:对受打击报复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七、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犯有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上述罪行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10年有期徒刑;对犯有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以下有期徒刑。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八、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法律责任(了解)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应当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九、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处罚(了解)4、单选题:下列表述,符合《会计法》会计记录文字要求的是()。A.民族自治区,会计记录可以只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B.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会计记录可以只使用其本国文字C.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会计记录在使用中文的同时,可以使用其本国文字D.我国在境外的企业,会计记录必须使用中文答案:C5、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元的罚款。A.1000—10000B.2000—20000C.3000—30000D.5000—50000答案:B(对单位是3000---50000元的罚款。)6、会计人员私设会计账簿,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员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A.身份证B.学历证书C.学位证书D.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答案:D7、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A.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B.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C.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D.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答案:A8、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会计报告,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A.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B.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C.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D.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答案:B9、对犯有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单位负责人,可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A.3B.5C.6D.10答案:A10、多选题:下列行为,属于违反《会计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有()。A.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B.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C.私设会计账簿的D.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的答案:ACD11、违反《会计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A.责令限期改正B.罚款、行政处分C.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D.依法追究民事责任答案:ABC(D如果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对了。)12、会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料证书:()A.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B.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C.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D.无故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行为答案:ABC13、判断题:“小金库”核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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