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编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发包方:北京平房青年路汽车城商贸市场有限公司承包方:北京东冉盛鑫装饰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奥特莱斯工厂店工程地点:朝阳区姚家园甲1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数结构类型:;檐高/跨度:米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承包范围:男装区、鞋帽门头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合格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期1.1定于2010年11月2日开工;于2010年11月27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25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25天。1.2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第2条图纸。发包方于2010年11月日,向承包方提供1套图纸。第3条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工程师姓名:左然;项目经理姓名:。。第4条发包人工作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建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定后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第5条承包人工作5.1每月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5.2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第6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6.1当工期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与,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已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6.2工期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及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第7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7.1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7.2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做如下调整:合同价加洽商增项第8条工程价款及结算8.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拨付工程款时间(工期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造价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合同签订三日内预付款40%施工中期30%验收结算支付25%预留5%质保金5%两年,工程合格后支付第9条材料设备的供应9.1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9.2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9.3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需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定。第10条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二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按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第11条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12条合同分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二份。第13条补充条款如下:1、本合同按施工图纸做法要求计算工程量,结算时如有变更按洽商内容调整;2、本合同预算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和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文件;3、人工费按2010年10月市场综合价计算,材料价按北京市2010年10月份北京市场价计取,钢化烤漆、玻璃、铜色拉丝不锈钢结算时需认价;4、因甲方提供临时设施,本合同预算不预计取;5、本合同预算单价为固定价,结算时没有单价的执行定额及市场价;6、拆除工程项目由甲方现场工程师左然签认工程量作为工程结算依据;7、本合同内工程保修期两年,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要求期限内保修完毕,甲方原因损坏造成费用,由甲方负责;8、乙方组织好人力、物力,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工期违约一天罚款2000元;9、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工程资料及施工图纸二套后,进行结算。工程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年月日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即日起生效)发包方(章)承包方(章)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