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主讲:罗振华课程重点内容建设工程承发包法规;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第一讲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什么是建设法规?2.为什么要学习建设法规?3.建设法规的相关知识。1999年1月4日,重庆綦qí江县江桥——彩虹桥倒塌,造成40人死亡。质量问题:拱架钢管焊接存在严重缺陷,焊接质量不合格;钢管混凝土抗压强度不足,所用混凝土平均低于设计标号三分之一;桥梁构造设计不合理,致使连接拱架与桥梁、桥面的钢绞线拉索、锚具、锚片严重锈蚀,压力灌浆也不密实。组织问题:施工承包者是一个挂靠国有企业的个体业主,其组织的施工队伍不具备进行市政工程建设的技术和设备力量。法院审理结果:綦江县委原书记张开科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綦江县委原副书记林世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另12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川省德阳市棉麻总公司的七层框架办公楼于1994年10月24日破土动工,1995年9月13员完成主体工程,1995年12月8日倒塌,造成死伤数十人,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的特别重大事故。根据调查、取证、鉴定,造成该重大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不按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该工程的设计单位将承台一律设计成500mm厚,使绝大多数承台受冲切、受剪、受弯,承载力严重不足;大部分柱下桩基的桩数不够,实际桩数与按规范计算的桩数比较相差10%—33%;底层很多柱及二层部分柱轴压比超过抗震设计规范规定;底层许多柱实际配筋小于按规范计算需要值,有的柱配筋少了近一半:七层梁悬挑部分断面过小,梁的计算配筋相差49%。在施工中,工程施工负责人将基础承台减薄100mm左右。2.工程施工管理混乱、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之一。该工程由德阳市建筑公司承包,该公司将工程交由挂靠该公司的三工程处施工,三工程处又聘用持有新能源技术开发公司仅有中级施工员实习证的农民为现场施工员。该工程10月24日开工,同年11月8日才补办了《施工许可证》。一、什么是建设法规建设法规,顾名思义,是指约束建设行业内各种行为的行业规范。这是比较简单的定义,如果按照书上的说法,则应该描述为: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在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三个关键词建设行业;行为和技术规范;行政法与经济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为什么要学习建设法规1、建立起严谨的现代法制观念。纵观中国历史,“人治”的观念大部分时间都凌驾于“法治”之上,可以说,我们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传统,更缺乏法制观念的文化底蕴。《大秦帝国》,该剧围绕商鞅变法为主线,塑造了一个几乎完人的商鞅,他对法的理解已经超出了时代的局限,把法治的精髓演绎的淋淋尽致,仿佛是现代的法学专家乘坐时光机器回到了大秦时代,为秦朝弘扬法学。放之古今,商鞅所讲诉理论都很前沿,听到他对法的理解,让人眼前一亮,不得不折服于其理解之深刻。在剧中,商鞅讲到:恶,人之本性。因人性有恶,才有法度。天下人生而好利,才有财货土地之争夺。生而贪欲,才有盗贼暴力与杀戮。生而有奢望,才有声色犬马。人性之恶必以律法而后正。以法治防范恶意;以法治疏导人性;人性才能向善有序。卫鞅向秦君阐述强秦之策中讲到:法家强国,务求国家实力增长;务求激励朝野士气。法令半新半旧,名为法制,实为人治。小政在朝不在民,大政在民不在朝。法制诛行,而不诛心。那国力之魂在哪里?根基在庶民魂魄在庙堂!法贵正义,法贵公平;有功于前,不为损刑;有善于前,不为亏法!唯此,法治可立。谁定乾坤?法定乾坤!!中国古代的法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包公、海瑞等一批刚正不阿的大臣法律向各种因素低头有钱能使鬼推磨刑不上大夫法不间亲钱权亲我们还面临的困难(1)法律体系不够完善(2)传统观念难以改变举例:某官员收取他人贿赂10万元,过后由于良心不安,将这笔钱捐给希望工程。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仅不会受到处罚,反而会得到正面的宣传。而从法制的观念来看,行贿受贿行为既然已经成立,那这个官员已经是罪犯了,对赃款的处理方式不能影响对其行为的定性,最多对量刑构成一定的影响。2、我们学习的目的对于建设行业从业者来说,我们学习建设法规,以“避免违法”为主要目的。(1)建设工程投资巨大、参与人员和使用人员众多,管理复杂,很多细节往往被有意或者无意的忽略。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从立项到竣工后的管理,任何一个有意或者无意的失误都有可能是致命的。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2)违反建设法规对于个人来说,也会直接影响你的前途发展。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183、建设法规的相关知识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19本章目录建设法规基础1建设法律关系2建设法律体系3建设法规实施4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20第一节建设法规基础一、建设法规的概念与特征1、建设的含义《墨子·尚书同》——“建设国都”《现代汉语词典》——创立新事业,增加新设施Construct——构筑、建造,组成、构成、形成主要指创造形成某一事物的过程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21第一节建设法规基础2、建设活动建设活动:是指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建设工程(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线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长江三峡水利工程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22建设活动与国民经济产业E建筑业(全部)4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48建筑安装业49建筑装饰业50其他建筑业(工程准备、提供施工设备服务)K房地产业(全部)721房地产开发经营722物业管理723房地产中介服务729其他房地产活动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767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勘察设计)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02环境治理(城市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81公共设施管理业(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城市绿化)摘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45-2002)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23第一节建设法规基础3、建设法规的概念建设法规指调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建设法律关系是建设法特定的调整对象建设法是特定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强制性规范调整主体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24第一节建设法规基础4、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机关与规划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筑监理单位、公民等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调整建设活动中有关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调整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工程检查监督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25第一节建设法规基础5、建设法规的特征作为法的一般性权威性来自于威信和声望普遍性效力范围内普遍适用规范性规定了人的一般行为和法律后果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规具有强制性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26第一节建设法规基础二、建设法律规范1、授权性规则,是指示人们可以作出或者要求别人做出一定行为的规则(“可以”、“有权(利)”、有…的自由”)。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30条规定,“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6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27第一节建设法规基础二、建设法律规范2、义务性规则,是直接要求人们从事或者不从事某种行为的规则。分为“命令性规则”(“应当”、“应该”、“必须”)和“禁止性规则”(“不得”、“严禁”、“禁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26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28第一节建设法规基础二、建设法律规范3、职权性规则,是兼具授予权力和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其特点是,一方面被指示的对象有职权按照法律规则做出一定的行为,另一方面做出这些行为的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职责。(“有权”、“有……职责”、“负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43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29第一节建设法规基础三、建设法律规范的后果符合法律规范要求违反法律规范要求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30第二节建设法律关系一、建设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设法律关系建设法律关系是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建设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31第二节建设法律关系二、构成要素1、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建设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然人如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人员等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它是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32第二节建设法律关系二、构成要素2、建设法律关系客体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33第二节建设法律关系二、构成要素3、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建设权利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根据建设法律要求和自身业务活动的需要有权进行各种建设活动的资格建设义务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必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建设法规》课件34第三节建设法规体系一、建设法规的表现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司法解释技术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国际公约、标准法的渊源,即法的表现形式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建筑法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36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法律规范,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建筑法、节约能源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WUTP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38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各项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