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基础知识郑惠政抽样大队主要内容一、质量技术监督概述二、相关法律法规要点《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计量法》《标准化法》质量技术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坚持以质量为中心,标准化、计量为基础的方针,在“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质量技术监督的行政执法,是指对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等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我国产品质量监督主要由国家质检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相关质检机构负责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例:质量技术监督所包含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方面的内容完全独立,没有联系。×例: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发布和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和合格评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例: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承担全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A、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B、食品生产加工环节C、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C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律体系《产品质量法》相关法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计量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仲裁法》等•依据《产品质量法》制定的行政法规•产品质量方面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例:未经()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以及初级农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例:下列各项产品中,()适用《产品质量法》。A、小麦B、水果C、建筑工程D、化肥例:下列产品中,适用《产品质量法》的是()。A、冰箱B、手机C、弹药D、汽车产品质量法重要规定《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DABD加工、制作产品质量法重要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产品质量法重要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产品质量法重要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质量法重要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复检合格的,不收取检验费•复检不合格的,应当缴纳检验费产品质量法重要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产品质量法重要规定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据本法第五章(即罚则)的有关规定处罚。•产品质量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总则例: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抽样人员应当是承担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抽样工作。抽样人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前,应当出示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开具的监督抽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向被抽查企业告知监督抽查性质、抽查产品范围、实施规范或者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抽样。抽样人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抽样人员应当核实被抽查企业的营业执照信息,确定企业持照经营。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产品,还应当核实被抽查企业的相关法定资质,确认抽查产品在企业法定资质允许范围内后,再进行抽样。抽样人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例:在化妆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企业提出应明确自身的权利,抽样人员应告知()。A、知情权B、拒绝权C、提出异议权D、申诉举报权ABCD例:采样的基本原则是使采得的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以下不是抽样人需要做的()。A、首先要核实所抽样品基数是否达到抽样细则要求B、如实、准确、清晰地填写抽样单C、将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企业D、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一齐带回受检单位C《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企业抽样。抽取的样品应当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样品例:抽样可以在生产线上任何位置随机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监督抽查的样品由被抽查企业无偿提供,抽取样品应当按有关规定的数量抽取,没有具体数量规定的,抽取样品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样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在市场抽取样品的,抽样单位应当书面通知产品包装或者铭牌上标称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对需要确认的样品有异议的,应当于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异议处理机构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无书面回复的,视为无异议。样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例:实验室应具有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避免样品或记录中的混淆。例:接收样品时,应记录其状态,包括是否与相应的检验方法中所描述的标准状态有所偏离。()√例:以下产品允许非当天送至检验室进行检验是()A、豆腐B、河粉C、糕点D、饼干D标识系统例:在对产品抽样时应关注产品型号、规格等的一致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采取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封样、送样粘贴封条在封条上加骑缝签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抽取的样品需送至承担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的,应当由抽样人员负责携带或者寄送。对于易碎品、危险化学品、有特殊贮存条件等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样品运输过程中状态不发生变化。封样、送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抽取的样品需要封存在企业的,由被检企业妥善保管。企业不得擅自更换、隐匿、处理已抽查封存的样品。封样、送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例:当产品体积细小,封条可能遮盖样品信息时,应对样品做好(),例如可将样品装入强度可靠的透明包装中,再进行封样。例:对纸箱包装的产品封样时,直接在纸箱各封口处(),抽样人员再用记号笔在封条上加骑缝签名,并用透明胶带纸将封条完全覆盖。例:速冻类粽子抽样时应使用冷冻车或冷冻箱等工具运输样品,应使样品保持()。间隔保护粘贴封条冻结状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例:在抽完样品封样时,应注意:()A、封条上应有至少2名抽样人员及受检单位人员共同签名B、应有防拆封措施C、检测用样及备样应分别封样D、封条应避免遮住样品包装上的关键字眼,如样品名称、商标等ABCD例:抽样人员抽膨化食品将样品应按样品标签上标明特殊储存要求进行处置,在运输和存放过程注意()。A、防潮B、防冻C、防晒D、防压ACD《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例:以下不是封存注意的事项()。A、不同任务使用的封条不同,主要根据抽样文件上指定的检验机构名称确定封条种类B、封条上应该标注受检企业的名称、企业负责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号C、假如样品的单件包装重量较大而且能进行分装的,则用干净并已消毒的样品袋进行分装并封签,并加抽原样品的包装。D、封条上须有抽样人和企业负责人的手印D《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案例:如何对没有外包装箱,但是有完整密闭本体外壳的产品进行封样?直接在样品的接合/缝处粘贴封条后,由抽样人员用记号笔在封条上加骑缝签名;用透明胶带将封条完全覆盖,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封条在搬运时不被破坏。如被抽查单位对样品的封样方式存在异议,可协商解决,例如在对样品施加塑料袋等适当的外包装处理后再进行封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抽样文书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查企业公章。对特殊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即可。抽样文书分别留存企业和检验机构,并报送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抽样文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抽样文书应当字迹工整、清楚,容易辨认,不得随意涂改。抽样文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抽样记录的内容,包括:1、抽样所依据的标准,程序2、抽样人员的识别(签字)3、抽样的环境条件4、抽样的地点,需要时给出图书或其他等效方法5、抽样方法(统计方法)6、被抽样单位(委托单位)负责人的识别7、抽样时间8、封样方法、示意图9、抽样用器材、设备、仪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抽样人员现场发现被抽查企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等不需检验即可判定明显违法的行为,应当终止抽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特殊情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因企业转产、停产、破产等原因导致无样品可以抽取的,抽样人员应当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后,及时上报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特殊情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被抽查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督抽查的,抽样人员应当填写拒绝监督抽查认定表,列明企业拒绝监督抽查的情况,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抽样人员共同确认,并报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特殊情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抽样人员不得抽样:①被抽查企业无监督抽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复印件所列产品;②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是不用于销售;③产品不涉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仅按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加工生产,且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