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评法规-第四章环境政策与产业政策4-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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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二节产业政策–1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规定(2005、2011)–2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2009,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十部门)–3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2009)–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规定•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A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中心环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道路;——促进产业协调健康发展。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B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以振兴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装备制造业要依托重点建设工程,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水平,特别是在高效清洁发电和输变电、大型石油化工、先进适用运输装备、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控制、集成电路设备、先进动力装备、节能降耗装备等领域实现突破。——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增强高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产业,培育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软件等核心产业,重点培育数字化音视频、新一代移动通信、高性能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信息产业群;重点发展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等生物产业。加快发展民用航空、航天产业,推进民用飞机、航空发动机及机载系统的开发和产业化。积极发展新材料产业,——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服务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全面快速发展。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会计、知识产权、技术、设计、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规范和提升商贸、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代理制、多式联运、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积极开发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和产品;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约性能好的各类消费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其一,西部地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其二,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其三,中部地区要抓好粮食主产区建设;其四,东部地区要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限制类: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说明: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凡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1)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区别对待,促进扶优汰劣–(2)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措施»切实防止固定资产投资反弹。这是顺利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前提。»严格控制新上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安全、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质量、技术、规模等标准,提高准入门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技术改造。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技术水平高、对产业升级有重大作用的大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促进兼并重组。按照市场原则,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以资产、资源、品牌和市场为纽带实施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促进产业的集中化、大型化、基地化»加强信贷、土地、建设、环保、安全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深化行政管理和投资体制、价格形成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健全行业信息发布制度。有关部门要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做好对产能过剩行业运行动态的跟踪分析–2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2009,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十部门)•1)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2)正确把握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政策导向•1)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特别需要关注的是,不仅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仍在盲目扩张,风电设备、多晶硅等新兴产业也出现了重复建设倾向,一些地区违法、违规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象又有所抬头。–此外,电解铝、造船、大豆压榨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也十分突出。•2)正确把握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政策导向–(1)主要原则»A控制增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其一,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联合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家竞争。其二,依靠科技进步,优化存量与调整产品结构。»B分类指导和有保有压相结合。»其一,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要坚决控制总量、抑制产能过剩;鼓励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延长产业链,形成新的增长点。»其二,对多晶硅、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要集中有效资源,支持企业提高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件自主创新能力。–(2)产业政策导向»A钢铁:在减少或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通过淘汰落后、联合重组和城市钢厂搬迁,推动钢铁工业由大到强转变。——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钢铁企业发展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kVA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高档工模具钢等关键品种。——尽快完善建筑用钢标准及设计规范,加快淘汰强度335MPa以下热轧带肋钢筋,推广强度400MPa及以上钢筋,促进建筑钢材升级换代。——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或清洁生产标准:2011年年底前,坚决淘汰400m3及以下高炉、30t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碳钢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应低于620kg标准煤,吨钢耗用新水量低于5t,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低于1.0kg,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1.8kg,二次能源基本实现100%回收利用。»水泥:——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执行等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支持企业在现有生产线上进行余热发电、粉磨系统节能改造和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及垃圾等。——提高行业门槛:新项目水泥熟料烧成热耗要低于105kg标煤/t熟料,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0kW•h/t水泥;石灰石储量服务年限必须满足30年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0mg/标准m3。»平板玻璃:——彻底淘汰“平拉法”(含格法)落后平板玻璃产能。——鼓励企业联合重组,支持大企业集团发展电子平板显示玻璃、光伏太阳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等技术含量高的玻璃以及优质浮法玻璃项目。——提高行业门槛:新项目能源消耗应低于16.5kg标煤/重箱;硅质原料的选矿回收率要达到80%以上;严格环保治理措施,二氧化硫排放低于500mg/标准m3、氮氧化物排放低于700mg/标准m3、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50mg/标准m3。»煤化工:——禁止建设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和《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的焦化、电石项目。——对焦炭和电石实施等量替代方式,淘汰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落后产能。——对合成氨和甲醇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多晶硅:——严格控制在能源短缺、电价较高地区新建多晶硅项目,对缺乏配套综合利用、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鼓励多晶硅生产企业与下游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加强联合与合作,延伸产业链。——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新建多晶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3000t/a,占地面积小于6hm2/kt多晶硅,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60kW*h/kg,还原尾气中四氯化硅、氯化氢、氢气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到2011年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kW•h/kg的多晶硅产能。»风电设备:——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建设新的整机制造厂;——提高门槛:重点支持自主研发2.5MW及以上风电整机和轴承、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及产业化示范,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积极推进风电装备产业大型化、国际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风电装备制造业。——建立和完善风电装备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3《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环发[2009]127号)•1)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建设项目环评管理•2)加强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1)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建设项目环评管理–(1)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和其他环境保护标准,严格控制物耗能耗高的项目准入。严格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行业企业的上市环保核查,建立并完善上市企业环保后督察制度,提高总量控制要求。–(2)加强区域产业规划环评。未开展区域产业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未通过审查的、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或者修编而未经重新或者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查的,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区域内上述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格遵守环评审批中“四个不批,三个严格”。»原则上不得受理和审批扩大产能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多晶硅、煤化工等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在国家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确有必要建设的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的项目环评文件,需报我部审批。•环评审批中:“四个不批”:–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环评审批中“三个严格”:•严格限制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项目严格限制;•产业开发中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大,严格限制审批,并且要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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