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路面工程承包合同书【发包方】:枣庄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滕州中联项目部】【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厂前区混凝土路面工程二、工程地点:滕州市羊庄镇中顶山村东南侧三、工程面积:约平方,每平方米元四、合同价款:约元五、承包方式:包清工六、工程质量:合格【以甲方、业主、监理质量监督部门共同验收合格为合格标准】七、开竣工日期:2011年月日开工至2011年月日竣工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甲方1:确保施工现场三通一平2:确保及时提供路面高程点3:确保各种材料及时进入施工现场4:甲方提供砂子石子水泥5:甲方有权在施工期间对不合格路面工程提出要求,乙方应及时返工整改后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双倍罚款。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每天必须确保完成70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如果没按时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每天工程量,每少完成1平方米罚款100元以此类推进行计算。如连续两天没有按合同规定要求的平方面积完成,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并没收乙方的全部机械设备,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7:甲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乙方1:确保文明施工2: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3:确保路面表面光滑平整4:路面平整度允许误差最多3mm,超出此标准视为不合格工程5:根据混凝土凝结时间乙方应及时切割伸缩缝并及时清理按规范灌注路缝胶6:在施工期间浇筑混凝土路面接茬部部位用模具挡至90度并及时按甲方规定把路面压花工序间距均匀顺直压花深浅一致表面不能留任何痕迹。每天应及时清理拌合站周围所有砂子石子水泥及拌好的混凝土并每天把水泥垛做好保护预防水泥受潮。地膜覆盖及结构筋插放。7:乙方自备混凝土路面所用全部机械设备8: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九、本工程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十、乙方自备安全帽及一切劳动防护用品十一、付款方式:乙方完成混凝土路面工程平方米,付完成本段工程量的百分之,以此类推进行计算,本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付百分之,剩余百分之,在一年后不除现任何质量问题在15日内付清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十四、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枣庄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滕州中联项目部】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