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南翔商品房03-06地块3会所外幕墙工程合同(供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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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南翔商品房03-06地块3#会所外幕墙供货及安装合同发包方:上海绿地源翔置业有限公司承包方: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六月绿地南翔商品房施工合同1绿地南翔商品房03-06地块3#会所外幕墙供货及安装合同发包方:上海绿地源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承包方: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就本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嘉定南翔商品房03-06地块3#会所外幕墙供货及安装施工工程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二、工程范围和施工界面:嘉定南翔商品房03-06地块3#会所外幕墙(玻璃幕墙及石材幕墙等)供货及安装施工,包括1、根据业主提供的招标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含预埋件)、出深化图纸,并与设计单位协调出外幕墙(包括石材幕墙及玻璃幕墙)施工图纸;2、与结构受力连接的预埋件及干挂龙骨的制作、埋设、安装等;3、石材及玻璃的加工、运输、装卸、现场保管、安装及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4、骨架及面层加工、安装;5、甲供材料(如有)的现场验收及验收后的保管;6、四性测试(上海市出具);7、对幕墙专业分包的总包管理及配合。8、负责办理幕墙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并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石材厚度:按附件设计图纸要求,成品材料的规格尺寸厚度误差必须符合建绿地南翔商品房施工合同2筑石材行业标准,矿源必须为正矿。石材品种:卡拉麦粒金,规格按附件设计图纸要求等;石材面层要求:按设计图纸要求。石材干挂与土建单位施工界面划分如下:土建单位负责按照业主提供的建筑设计图纸完成所有的工作,若由于石材干挂需要对原建筑进行修改,发生的凿除、增加等工作,由石材干挂施工单位负责,费用应包含在石材干挂报价内。石材干挂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由于土建施工单位施工错误,需要的凿除等工作由土建单位负责完成。本工程指定上海宏誉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三、工期:3.1工程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为业主指令后50个工作日且无条件满足发包方施工要求。3.2工期节点要求:开竣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竣工日期按发包方要求为准。工期包含由于土建施工修改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方应充分考虑与土建单位的交叉施工,考虑已完、将完土建工程和幕墙设计存在的差异可能对工期产生的影响。3.3承包方应将幕墙的施工工期合理的纳入工程的总工期内,合理协调各工种及专业施工单位,确保整个工程的总工期的实现。3.4如因承包方原因,幕墙施工无法满足发包方的施工进度要求,造成工期延迟,每延误一天,承担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的违约金。逾期累计超过30天,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若承包方原因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四、质量标准及保修4.1、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4.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如发生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时,承包方需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赶至现场并实施紧急修理,立即恢复工程的正常使用功能。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绿地南翔商品房施工合同3五、材料质量要求5.1、所有主要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封样的质量标准,并且质量标准及加工制作必须达到国家及当地相关的规范及标准,成品材料的规格尺寸厚度误差必须符合建筑石材行业标准《天然花岗岩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1》,并通过上海市质监站检测及验收:JGJ133-2001《金属及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5.2、石材选用需满足以下设计性能要求:A抗震设计按7度设防烈度设计。B基本风压:Wo=0.55KN/㎡。C风压变形性能设计为V级。D雨水渗透性能设计为Ⅲ级。E空气渗透性能设计为Ⅲ级。F地面粗糙度:B级。G安全等级设计为Ⅱ级。5.3、天然石材的普型板的加工尺寸允许公差值及外观质量满足以下要求加工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值允许偏差值(㎜)按石材形状分类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值名称被测项目名称镜面凿毛面、烧毛面加工尺寸允许偏值板材长度、宽度0~-1.00~1.0平面度允许公差板材厚度±1.0+1.0~-2.0板材长度方向<0.50<1.0平面角度允许公差板材长度方向≤0.30平面普型板大平面的正面与侧面的夹角≤90°为减少石材板材的系统性色差,本项目同一地块的同一品种石板材须用同一矿山的荒石开片加工而成。同一批板材的色调应基本调和,花纹及石英结晶应基本一致。5.4、天然石材正面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表要求:绿地南翔商品房施工合同4缺陷名称规格内容优等品缺棱长度不超过10㎜,宽度不超过1.2㎜(长度小于5㎜,宽度小于1.0㎜不计),周边每米长允许个数(个)缺角沿板材边长,长度≦3㎜,宽度≦3㎜(长度≦2㎜,宽度≦2㎜不计),每块板允许个数(个)裂纹长度不超过两端顺延至板边总长度的1/10(长度小于20㎜的不计),每块板允许条数(条)色斑面积不超过15㎜×30㎜(面积小于10㎜×10㎜不计),每块板允许个数(个)色线长度不超过两端顺延至板边总长度的1/10(长度小于40㎜的不计),每块板允许条数(条)不允许注:干挂板材不允许有裂纹存在。5.5、天然石材建筑板材的物理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项目指标休积密度(g/㎝3)≧2.56吸水率≦0.6干燥压缩强度(MPa)≧100.0干燥水饱和弯曲强度(MPa)≦8.05.6、承包方须提交材料样品供发包方确认,经批准后作为材料样本封样之用,待材料进场时作为材料验收之标准,进场材料必须与封样样本相同,任何运抵工地之材料异于封样样板而被发包方拒绝使用时,因此而影响本工程工期之责任与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并且发包方有权进一步向承包方进行索赔。凡不符合样板规格要求之材料承包方须自费搬离工地。依据合同文件规定被封存的任何材料样本,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5.7幕墙工程在设计、制造、检查、验收、使用、包装、运输、安装等过程中应符合或等同于或高于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评定不合格须由承包方整改至合格,并承担由此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费用。5.8石材及玻璃在运输途中须有适合的包装及保证,运输过程中的任何损失绿地南翔商品房施工合同5均由承包方承担。受损的石材及玻璃,都会被拒绝使用,承包方须自费替换受损之石材。六、合同价及承包方式:6.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闭口包干,不作任何调整。6.2.1本合同暂估总价:2700884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万捌佰捌拾肆元整。综合单价闭口包干,数量为暂定,结算时,总价根据竣工图纸及有效的签证等资料按实结算。6.2.2、合同总价组成如下表,具体明细详见附件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合价(元)备注一、会所标段13#会所幕墙项24878222施工措施费项213062合计项27008846.2.3石材安装的开洞、拉槽(异形)及损耗率等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附件综合单价分析),结算时不做调整。6.2.4、措施费用优惠为213062元整。该措施费用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内容:材料检验试验费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已完工,尚未交付建设单位期间的产品或成品的保护费、为总包提供的各项配合内容支付的所有配合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所有各项措施费用等,该费用总价闭口包干,不因任何原因而作调整;6.2.5、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按已确认的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制作、运输、安装所需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包括但不限于挂件开槽、石材的切割抛光磨边、倒角、六面防护、异行加工、石材粘结等,包括为确保产品达到规范规定而采取的局部衬钢加强,封样指定的结构连接件材料)、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抢工措施、检验试验、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水电,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成品保护、总包配合、脚手架、垂直运输、投标人的利润、税金以及保修期为履行保修义务的维修费等为完成本绿地南翔商品房施工合同6项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及履行保修义务的全部费用,并已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其中石材供应价为所有规定产品加工成品的税后供货单价,含主材、加工(包括但不限于挂件开槽、石材的切割、抛光、磨边、倒角、六面防护、异行加工等)、运输、装卸至指定地点、管理、税金、必须的材料检测等所有费用在内的综合单价。本合同的综合单价为闭口包干,按以下技术要求,结算时按发包方认可的竣工图对应综合单价结算总价:石材及玻璃厚度及板材尺寸按图纸设计要求、石材与龙骨连接形式、外墙装饰材料缝隙等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石材干挂要求镀锌钢材为热镀锌。承包方需确保深化的幕墙施工图纸符合现有国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如业主及设计单位对承包方深化的图纸不符合现有国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而提出变更要求,承包方承诺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同时承包方承诺,其综合单价组成中的各项材料的明细耗量均为其自行深化并计算,对此甲方无复核的义务,若因该等含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材料及施工质量验收或规范要求而引起的含量调整,由承包方自行消化并承担,不作为综合单价变更或调整的理由。6.3合同价已综合考虑现场条件,不得以现场场地狭小,需外借场地及其他现场条件相关的事宜提出增加费用。6.4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方式承担本工程的深化设计、石材干挂制作、完成施工安装并验收通过移交全部资料、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的全部费用。承包人应承担幕墙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保修、工程结算及总包配合管理等所有施工方应承担的责任。6.5发包人指定上海宏誉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专业分包,承包人的总包管理配合费按照该部分工程的结算价的1.5%计取并入竣工结算。若承包人不能全部履行管理配合内容,结算时作相应扣减。总包管理配合费在竣工结算完成后,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6.6结算承包方应于竣工后将经发包方确认的竣工图纸及结算资料提交发包方。结算审计由发包方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审计事务所审计,昀终结果以双方签章确认为准。绿地南翔商品房施工合同7结算审核收费按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文件执行。七、合同价款的支付7.1本工程无预付款。7.2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分为:①每月根据已安装完工作量支付至已安装完工作量价款的50%;②竣工后初验合格后,即支付至合同价的60%;③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④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二年后付清。7.3项目结算审价通过后,承包人还需与甲方就涉及本项目合同的水电费、甲供料、奖励及处罚款、第三方维修款等再进行财务决算;审价结算通过后的付款应以双方财务决算的结果为依据进行,财务决算未通过甲方审核之前,甲方将不再付款。7.4保修期为: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作为保修金在获得发包方有关保修期内无遗留问题的书面签字确认单后30天内无息支付剩余货款。7.5支付款项时,供方提供相应的工程类发票。八、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备忘录;2、本合同书;3、安全管理协议、廉洁协议、质量保修协议;5、承包方的报价书;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合法的工程施工图纸;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幕墙工程施工、竣工条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服从发包人对于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文明、质量等统一管理,并对幕墙部分的质量保修承担直接责任。九、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绿地南翔商品房施工合同8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本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责任外至保修期满结清全部费用后止。合同附件:合同报价书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上海绿地源翔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地址:地址:签定日期:2012-6签定日期:2012-6绿地南翔商品房施工合同9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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