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基本建设项目办事指南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七年一月告服务对象书尊敬的服务对象:我委负责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为了您办事方便,我们根据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职责,制作了本指南,并真诚地向您告知:您若需要申请建设行政审批,只需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提交规定的前置手续,我委将为您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批手续(对部分需现场核实情况的事项,我委与你联系到现场核实),并请您在约定的时间到本窗口取回您所申办的建设手续。为提高审批效率,我委实行技术服务与行政批复分离,对专业技术资料进行服务。详细情况可登陆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查询。若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按新规定执行。竭诚欢迎您监督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您的关心和帮助是我们改进工作的不竭动力。投诉电话:建管科72379380监审科72379377此致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七年一月-1-基本建设项目办事流程图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图(含勘察成果)审查合格备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报建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工程招标情况、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城镇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建设工程招标核准报建(含勘察、设计、监理、材料及设备)-2-区建委审批事项(一)一、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城镇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二、申报材料1、立项批文或投资备案证2、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意见函(含规划局批准的方案文本)3、工程勘察报告及其审查合格意见4、涉及高切坡、深开挖的,提交治理方案及评估意见(超限边坡提供安全专项论证意见)5、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建筑、节能、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及消防、环保、绿化审查意见6、以下项目提供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设计核准书:油库、气库、弹药库、加油站、加气站、棉麻仓库、粮库,火工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可燃气体、化学(工)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生产与存储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合成材料及加工工程、石油产品深加工工程、化纤工程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煤矿、非煤矿山)、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桥梁(悬索桥、斜拉桥及其他高耸结构类型的特殊桥梁)、城市轨道交通、大型露天演艺场所或体育场馆等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的大型项目。7、建设、设计、勘察三方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3-身责任承诺书注:以上第1、2、6项资料核对原件收复印件,第3、4、7项收原件,第5项初步设计文件收原件,其他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合格后,到服务中心提交以上资料。技术审查提前咨询勘设科完成审查,其它各项专业审查可同时进行。三、办事程序受理→审批→核发→结束四、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30日2、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后勘设科3个工作日办结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承办机构:勘设科联系电话:72379392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由市建委审批-4-区建委审批事项(二)一、审批项目(备案)建设工程施工图(含勘察成果)审查合格备案二、申报材料1、施工图审查合格书1份(含地质勘察审查合格书)2、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6份,收1份。以上第1项资料收原件,第2项资料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三、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备案→结束四、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2、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后窗口即办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业务指导机构:勘设科联系电话:72379392-5-区建委审批事项(三)一、审批项目(行政许可)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二、申报材料(分阶段审批)(一)防空地下室设置阶段1、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或投资备案证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方案审查意见书和总平面图3、防空地下室的方案设计图(二)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阶段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初设批复2、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图一套(三)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审核阶段1、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2、防空地下室建筑施工图一套3、防空地下室主要设备、材料表注:易地建设需提供以下资料,按标准缴费后窗口即办。1、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或投资备案证(复印件);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方案审查意见书及总平面图(复印件);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初设批复(复印件);4、建设项目人防易地建设申请1份(原件)。三、办事程序受理→审批→核发→结束四、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后每个阶段3个工作日办结五、收费标准标准及依据:渝价〔2010〕230号和渝办发〔2011〕125号六、承办机构:民防科联系电话:72200069-6-区建委审批事项(四)一、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招标核准报建(含勘察、设计、监理、材料及设备)二、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需明确发包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经备案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4、建设资金信用证明(开发项目提供: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书)5、招标报建表一式三份注:以上第1、2项资料核对原件收复印件,第3、4、5项收原件。三、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备案→结束四、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后窗口即办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业务指导机构:招标站联系电话:72385597-7-区建委审批事项(五)一、审批项目(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情况、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二、申报材料(一)招标情况备案1、签章齐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登记表。(收原件)2、已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确认书(十份)。(收原件)(二)施工合同备案1、《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书》(一式三份)(收原件)2、发、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收原件)(三)监理合同备案1、《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申请表》(一式五份原件)2、监理合同(一式四份原件)注:(二)1登陆涪陵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三)1项登陆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网或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下载。三、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备案→结束四、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2、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后窗口即办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业务指导机构:(一)招标情况备案:招标站联系电话:72385597(二)施工合同备案:造价站联系电话:72379365(三)监理合同备案:质监站联系电话:72379406-8-区建委审批事项(六)一、审批项目(非许可类审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建二、申报材料1、签章齐全的安全监督登记表1份(收原件)2、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凭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3、建设、施工单位签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收原件)及已支付50%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凭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三、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核发→结束四、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后窗口即办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业务指导机构:安监站联系电话:72379351-9-区建委审批事项(七)一、审批项目(非许可类审批)建设工程质量报监二、申报材料1、签章齐全的质量监督登记表2份(收原件)2、全套施工图及审查合格意见书1份(涉及高切坡、深开挖的,应提交专项施工图及其审查意见1份)(收原件)3、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表1份(收原件)4、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各1份(收原件)注:第1项登陆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网注册后下载。三、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核发→结束四、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2、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后窗口即办。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业务指导机构:质监站联系电话:72379406-10-区建委审批事项(八)一、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二、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确认书或直接发包情况确认书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建受理通知书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书6、《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签署回执单7、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8、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项目手册办理证明》9、项目申请施工许可基本情况表10、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其他材料11、核验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凭证注:以上第6、7、8、9、10项资料收原件,第1、2、3、4、5、11项资料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三、办事程序受理→现场踏勘→审批→核发→结束四、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后建管科3个工作日办结五、收费标准城市建设配套费标准及依据:涪府发〔2011〕73号和86号六、承办机构:建管科联系电话:72379380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二条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11-区建委审批事项(九)一、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二、申报材料(一)《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申请表》(二)经审查合格并装订成册的《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资料》注: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资料,由质监站节能管理科提前审查。三、办事程序受理→现场测评→审批→核发→结束四、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后窗口即办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承办机构:质监站联系电话:72379411-12-区建委审批事项(十)一、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二、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暨受理通知书1份2、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规划核定、消防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绿化核定、质量监督报告、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价意见书等)注:以上第1项资料收原件,2项资料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三、办事程序受理→审批→核发→结束四、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后档案馆3个工作日办结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承办机构:档案馆联系电话:72379459-13-区建委审批事项(十一)一、审批项目(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二、申报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和基本情况统计表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5、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6、配套绿地指标核定意见书7、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批复或试生产环境保护批复8、以下项目提供建设项目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油库、气库、弹药库、加油站、加气站、棉麻仓库、粮库,火工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可燃气体、化学(工)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生产与存储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合成材料及加工工程、石油产品深加工工程、化纤工程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煤矿、非煤矿山)、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桥梁(悬索桥、斜拉桥及其他高耸结构类型的特殊桥梁)、城市轨道交通、大型露天演艺场所或体育场馆等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的大型项目。其他建设项目提供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0、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档案报送交接书1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2、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综合评价意见书13、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4-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告知材料收悉书注:以上第2、3、4、5、6、7、8、11、12项资料核对原件收复印件,第1、9、10、13项资料收原件。三、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备案→结束四、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