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与法规FOODSTANDARDSANDREGULATIONS参考书及有关网站参考书1.《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与法规应用指南》张建新主编(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2年)2.《标准化概论》李春田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2年)3.《食品安全性》杨洁彬、王晶等编著(北京,中国轻工出版社,1999年)4.《FDA食品法规》(2001版)5.《欧美食品安全体系研究》秦富,王秀清等著(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6.《食品标准与法规》张建新陈宗道主编(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6年)7、《中国食品战略研究》陈锡文、邓楠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年)有关网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食品安全网中国标准服务网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中国食品政策法规网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标准与法规的关系及其作用第二节国内外标准法规概况第三节食品标准与法规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食品标准与法规人才专利三大战略技术标准战略在2002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针对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提出了实施“三大战略”即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战略。第一节标准与法规的关系及其作用一、标准法规相关概念(一)标准相关概念(二)法规相关概念二、标准与法规的关系区别及其作用(一)标准法规的关系(二)技术法规与标准的区别(三)标准化的战略地位一、标准法规相关概念(一)标准相关概念1.标准(standard)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的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2.标准化(standardization)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注1:上述活动主要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注2: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3.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注1:适宜时,技术规范宜指明可以判定其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程序。注2:技术规范可以是标准、标准的一部分或与标准无关的文件。(二)法规相关概念法规(regulation)由权力机构通过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技术法规(technicalregulation)规定技术要求的法规,它或者直接规定技术要求,或者通过引用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来规定技术要求,或者将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的内容纳入法规中。注:技术法规可附带技术指导,列出为了符合法规要求可采取的某些途径,即权宜性条款。二、标准与法规的关系区别及其作用法规与标准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转和公平竞争的一个重要的特殊工具。我国的法律不能简单的理解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一)标准法规的关系规范(nomos)的概念:在法学意义上的规范是指某一种行为的准则、规则。规范通常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社会规范,即调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规范;如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是技术规范,即调整人与自然规律的关系的规范,它是针对人们如何利用自然力、生产工具、交通工具等应遵循的规则,是自然规则作用于人类的形式。技术规范常常以标准、规程出现。标准法规的关系1、标准法规都属于规范。2、标准是一种特殊规范,本质上属于技术规范范畴,不等于法律法规,具有规范的一般属性3、标准同其他规范一样都是调整社会秩序的规范,但标准调整的重点是人与自然规律的关系,它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尽量符合客观的自然规律和技术法则。4、标准是协商一致的产物,不存在一方强加于另一方的问题。5、标准虽是一种规范,它本身并不具有强制力,即使所谓的强制标准,其强制性质也是法律授予的,如果没有法律支持,它是无法强制执行的,而法律是有强制力的。6、标准有特定的产生(制定)程序、编写原则和体例格式。它不仅与立法程序完全不同,而且也与其他社会规范的生成过程不同。7、都具有对市场经济的规范作用,但表现形式不一样。(二)技术法规与标准的区别1.技术法规与标准的分类技术法规的分类指确定了要达到特定结果的方法一类技术法规。以精确的术语规定了要达到的目标,但允许通过对实体本身进行调控来确定其达到结果的方法,这一类技术法规被称为功能型技术法规。规定性技术法规功能导向型法功规标准的分类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2.技术法规与标准的区别⑴技术法规和标准的法律效力不同。⑵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主体不同。⑶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目的不同。⑷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内容也不相同。⑸技术法规和标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不同。⑹标准具有相对统一的、固定的特性,是“协商一致的产物”,在理论上是可协调的。(三)标准化的战略地位2002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科技部针对我国加入WT0新形势,提出了实施“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2005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在视察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时指出:“一个好的标准胜过十万精兵”。2005年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的主题是“标准使世界更安全”。2006年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的主题是“标准为小企业创造大效益”。标准化与市场经济标准化与市场竞争标准化与市场准入标准化与技术创新标准化与企业管理标准化与WTO123456第二节国内外标准法规概况(二)食品法规概况二、国际食品标准法规概况(二)食品法规概况(一)食品标准概况一、我国食品标准法规概况(一)食品标准概况一、我国食品标准法规概况(一)食品标准概况从标准文献分类看:我国食品标准553项食品卫生标准480多项,其中食品与食品原料卫生标准112项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项(经卫生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有430多种,香料1000多种)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1项食品污染物21项农药残留34项包装材料39项。以上所讲的绝大多数标准都是生产型标准,而贸易型标准的数量有待大力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型标准多数不适应对外贸易以及加入WTO的需要,应加快生产型标准向贸易型标准的转化。(二)食品法规概况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9月1日实施。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并以第五十九号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行。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修订,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于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二、国际食品标准法规概况1.国际食品标准概况FAO、WHO于1962年联合成立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专门协调和制定有关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国际乳品联合会(IDF)国际葡萄与葡萄酒局(OIV)国际有机农业联合会(IFOAM)美国油脂化学会(AOAC)、美国小麦协会(AAC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谷物化学协会(ICC)加拿大谷物协会澳大利亚小麦协会截止到目前,ISO制定有关农产食品标准777项,其中食品技术标准601项、微生物45项、精油131项;CAC制定380项,其中法典标准242项、法典指导原则21项、国际推荐操作规程40项、其他法典文件22项、法典推荐分析方法标准55项;IDF共发布标准180项,其中分析方法标准166项、产品标准8项、乳品设备及综合性标准6项,有125项标准是与ISO共同发布的。2.美国自愿性和分散性是美国标准体系两大特点。目前,美国全国大约有93000个标准,约有700家机构在制定各自的标准。标准主要是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和被技术法规引用后的肉类、水果、乳制品等产品的质量分级标准两大类。标准的制定机构:主要是经过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认可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政府部门3类。美国农业部农业市场服务局(AMS)制定的农产品分级标准,截至2004年,AMS制定的农产品分级标准有360个,收集在美国《联邦法规法典》的CFR7中。其中,新鲜果疏分级标准158个,涉及新鲜果疏、加工用果疏和其他产品等85种农产品;加工的果疏及其产品分级标准154个,分为罐装果疏、冷冻果疏、干制和脱水产品、糖类产品和其他产品五大类;乳制品分级标准17个;蛋类产品分级标准3个;畜产品分级标准10个;粮食和豆类分级标准18个。3.欧盟2001年提高到1×10-9,2002年又提高到0.1~0.3×10-9超过这个标准就地销毁。欧盟食品安全协调标准是指在1985年实施《新方法指令》后由欧盟标准化委员会(CEN))制定的标准。截至2003年底,欧盟共制定了266项食品安全方面的协调标准,其中,术语标准4项,检测方法标准249项,厂房及设备卫生要求方面的标准16项。欧盟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目前主要以食品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为主。欧盟各国也制定了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的统一标准,200项商品数万种标准的制定。1999年欧盟对进口动物源产品含抗生素的检测标准是5×10-9,4.日本2006年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对食品、农产品中所有农业化学品残留物都作了明确规定。其中15种农药、兽药禁止使用;797种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了53862个限量标准(包括“现行标准”和“暂定标准”);对没有设定限量标准的,执行“一律标准”,即含量不得超过0.01mg/kg。只有65种天然和化学合成物质(主要是营养剂)做为豁免物质不设限量。只有符合“肯定列表制度”要求的食品、农产品才能进入日本市场。日本有关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多,仅对大米进口就设置了47项农药残留检测标准。近年来,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数量还在迅速增加。1.美国食品法规按照法律层次分:联邦法律和条例上下两个层次美国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主要有《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和《公共卫生服务法》等。条例层面的有《联邦肉类检验法》,《禽产品检验法》,《蛋类产品检验法》、《公平包装和标签法》、《婴儿食品法》等。制定部门:美国农业部负责禽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技术法规的制定和发布。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负责其他食品安全技术法规的制定等。美国技术法规的特点技术法规的内容重点突出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范围明确技术法规与标准紧密结合,相互配合2.欧盟新的食品卫生法规欧盟截至2002年底,制定的技术法规(欧盟指令)共有160项。按照内容的不同,其食品安全指令可分为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卫生要求、检测分析方法、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标签标识、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卫生和特殊膳食等几大类。各类指令的情况如下:(1)食品安全基础性指令;(2)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等指令;(3)食品安全检测方法方面的指令;(4)食品和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卫生相关指令;(5)欧盟关于食品和饲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卫生方面的指令。(6)标签标识相关的指令。(7)与食品接触的物品和材料相关的指令;(8)特殊营养用途食品相关的指令。(9)其他指令。2006年1月1日起,欧盟开始实施新的食品卫生法规。新法规在四个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一,法规数量被大大简化,新法规将不再把食品安全和贸易混为一谈,只关注食品安全、动物健康与动物福利问题。第二,突出强调食品从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管理,强调了食品生产者在保证食品安全中的重要职责,对食品从原料到成品储存、运输以及销售等环节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要杜绝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污染,更强调食品安全的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