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及工程机械使用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月季园布展与施工改造,需要花卉运输和工程机械进场施工,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乙方提供运输车及工程机械进行施工,所产生费用按台班计算(8小时/台班)。二、乙方服务时间: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三、乙方服务内容:在施工现场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施工。四、结算方式:预计全部工程需要40天左右完工,全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工程量所产生的台班数量10日内付清全款以及产生的税费。五、价钱:1、以下单价由乙方提供工程机械的进出场拖车费。2、乙方工程机械价格:60型挖机800元/台班、8吨吊车800元/台班、运输车800元/台班。三、以上单价均为乙方自行提供燃油。双方责任:一、工程、运输机械在施工期间均由乙方负责维护和保养,以保证甲方施工的要求。二、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要求。违约责任:一、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完工后的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0.3%的违约金。二、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未进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三、任何一方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应向另一方5000元违约金,协商不成,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