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班主讲老师:张宝魁2Z208000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14-15分)2Z208010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2分)2Z208011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0-1分)2Z208011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0-1分)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民—民之间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争议。二、建设工程行政纠纷——官—民之间建设工程行政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由于行政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包括行政争议和行政案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了解【2012~2013年1级考题】施工企业拒不执行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禁止施工处罚决定的,将由()负责强制执行。A.作出决定的公安消防机构B.公安机关C.人民法院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答案:A在建设工程领域,行政机关易引发行政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种:——不包括行政调解——重点1.行政许可。2.行政处罚。3.行政奖励。4.行政裁决。2Z208012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2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四种,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2010年考题】以下不属于民事纠纷处理方式的是()。A、当事人自行和解B、行政复议C、行政机关调解D、商事仲裁答案:B【2012年1级考题】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只能为调解,当纠纷发生后,若一方坚决不同意调解,此争议解决方式为()。A、和解B、调解C、诉讼D、仲裁答案:C一、和解——无须第三方介入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在性质上仍属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和解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但可要求对方就不执行该和解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二、调解——第三方介入三、仲裁——仲裁制度的本质是国家放弃了民事纠纷的审判权,鼓励民间纠纷在民间解决——劳动纠纷“先裁后审”,民事纠纷“或裁或审”(★)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该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对于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家里人告家里人)以及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民告官)等不能仲裁。另外,③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仲裁不受《仲裁法》的调整。——重点【2010年考题】下列纠纷、争议中,适用于《仲裁法》调整的是()。A、财产继承纠纷B、劳动争议C、婚姻纠纷D、工程款纠纷答案:D【注释】四类仲裁不受《仲裁法》的调整:①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村民与村委会)、③婚姻(离婚)、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家里人~家里人)、④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民告官)【2009年1级考题】以下各项纠纷中,属于《仲裁法》调整范围的是()。A、某建筑公司与某设备安装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B、村民王某与村委会的耕地承包合同纠纷C、某施工单位和某商品混凝土厂家的供货合同纠纷——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D、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合同纠纷——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E、钢筋工赵某和所供职施工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答案:ACD【2010年1级考题】下列纠纷中,适用《仲裁法》仲裁的是()。A.继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但只可起诉,不可仲裁B.对罚款不服发生的纠纷——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只能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C.总分包之间的合同纠纷D.劳动合同纠纷——不属于一般民事纠纷,不受民法部门调整答案:C仲裁的基本特点如下:——与诉讼的特点一起掌握(2011、2013年考点)——必考点(一)自愿性——仲裁→自愿性;诉讼→强制性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二)专业性专家裁案,是民商事仲裁的重要特点之一。(三)独立性《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四)保密性(2011年考点)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不开庭,开庭≠公开)【2011年考题】仲裁的保密性特点体现在它以()为原则。A、不开庭审B、不允许代理人参加C、不公开审理D、不允许证人参加答案:C(五)快捷性(2011年考点)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011年考题】一裁终局原则体现了仲裁的()特点。A、专业性B、自愿性C、独立性D、快捷性答案:D(六)执行的强制性和广泛性对于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国是《纽约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中国仲裁机构作出的涉外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可在所有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四、诉讼(2013年考点)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是:(一)公权性(二)程序性(三)强制性【2013年考题】74.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包括()。A.公权性B.自愿性C.保密性D.强制性E.程序性答案:ADE民事诉讼民事仲裁发动无需约定需有书面仲裁协议管辖法定(合同纠纷除外)约定程序严格依法律规定根据《仲裁规则》,当事人协议审理一般应公开一般不公开终局二审终审一裁终局翻案再审不予执行组织属性司法机关民间团体2Z208013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0-1分)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民告官一、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二、行政诉讼——民告官(具体行政行为)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原告则是作为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可能互易诉讼身份。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行政纠纷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①申请行政复议还是②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纠纷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以外,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Z208020民事诉讼制度(5-6分)2Z208021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2分)(2009、2011、2013年考点)2Z208021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2分)(2009、2011、2013年考点)级别管辖案件大小、影响决定审级地域管辖一般管辖被告住所地(原告就被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财产纠纷专属管辖仅适用于不动产、港口、继承纠纷移送管辖法院T来T去,只能T一次指定管辖法院T来T去或抢来抢去,报请共同上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案件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一)级别管辖——解决法院的纵向冲突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法院有四级,每一级均受理一审民事案件。(二)地域管辖(2009、2011、2013年考点)——解决法院的横向冲突——重点地域管辖,就是按照各人民法院的辖区范围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地域管辖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情况:【2012年1级考题】按照各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划分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称为()。A、级别管辖B、指定管辖C、地域管辖D、移送管辖答案:C1.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以当事人与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诉讼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者主要营业地。(3)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原告可以向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2.特殊地域管辖——指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2013年考点)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必考点【2012年1级考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以()为合同履行地。A、发包方住所地B、合同签订地C、施工行为地D、承包方住所地答案:C【解析】“施工行为地”与“工程所在地”两个概念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但并不一定总能吻合上。例如京沪高铁的工程所在地在哪里呢?显然,施工行为地比工程所在地更精确。【例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人民法院管辖。A.原告住所地B.合同履行地C.合同签订地D.标的物所在地答案:B3.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必考点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3种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其中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①房屋买卖纠纷、②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2012年1级考题】根据《民事诉讼法》,下列案件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的有()。A.货物运输B.人员伤害C.房屋权属——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D.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E.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殊,虽然属于不动产纠纷,但不适用专属管辖,而适用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原则答案:CD【2012年1级考题】下列民事诉讼案件适用专属管辖的是()。A.保险合同纠纷B.侵权行为纠纷C.不动产纠纷D.票据纠纷答案:C4.协议管辖——必考点所谓协议管辖,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书面形式约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协议管辖适用于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管辖。【例题】甲地的建设单位与乙地的施工单位在丙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规定:若发生争议,向丙地法院起诉。则该诉讼管辖方式为()。A.一般地域管辖B.协议管辖C.专属管辖D.指定管辖答案:B《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只能选择一家,如“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属于约定不明,无效)(——5个地点均和合同有关——约定)。【2013年考题】12.当事人不得在合同中协议选择由()的人民法院管辖。A.原告住所地B.合同签订地C.仲裁机构所在地D.标的物所有在答案:C【2012年1级考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的()人民法院管辖。A.双方约定的其他地方B.原告住所地C.被告住所地D.合同履行地E.合同签订地答案:BCDE《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定。发包人和承包人也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发包人住所地、承包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施工行为地(工程所在地)的范围内,通过协议确定管辖法院。——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法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有特殊性,虽然属于不动产纠纷,但不适用专属管辖,而适用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原则【例题】施工合同的解决争议条款约定“争议提交发包人住所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