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法租界贝勒路树德里3号(后称望志路106号,现改兴业路76号)召开。出席大会的各地代表共12人。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各地代表共12人,他们是:上海小组的李达、李汉俊,武汉小组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小组的毛泽东、何叔衡,济南小组的王尽美、邓恩铭,北京小组的张国焘、刘仁静,广州小组的陈公博,旅日小组的周佛海。参加会议的还有武汉小组的包惠僧(他是在广州与陈独秀商谈工作期间,受陈个人委派参加会议的)。他们代表着全国50多名党员。当时,对党的创立作出了重要贡献的李大钊、陈独秀因各在北京和广州,工作脱不开身,而没有出席大会。共产国际派马林(荷兰人)和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尼克尔斯基(俄国人)出席了会议。而后,又因有法国搜查人员介入,逮捕。会议被迫终止,转至嘉兴南湖一艘船(红船)上进行,最终圆满落幕。背景俄国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中国的先进分子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等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并把它与中国正在发展的工人运动结合起来。他们在工人中宣传马克思主义,讲解革命道理,组织工人进行斗争。在这个基础上,各地先后成立了一些党的早期组织,这些地方分别是上海、北京、武汉、长沙、广州、济南。此外,旅居日本和法国的中国共产主义者也成立了这样的组织。这些组织当时叫法不一,有的叫共产党,有的则称共产党小组或支部,由于它们性质相同,因此,后来统称它们为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建立后,积极开展工作,推动了马列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这样,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的条件已经成熟。1921年6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通知各地共产主义小组,派代表到上海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全国代表大会。7月下旬,除旅法小组因路途遥远未能派代表外,其他各地代表陆续抵达上海。由于当时革命活动处于秘密状态,所以,参加会议的外地代表,统一安排居住在以北京大学暑假旅行团的名义临时租借的私立博文女校内。议题大会的中心议题是正式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前后共开了7次会议。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出席了第一天的会议(马林后来又出席了第六次会议)。他们代表共产国际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马林还介绍了共产国际的情况。接着拟定了会议日程。在24日的会议上,各地代表汇报了工作,并交流了经验。25日至26日,大会休会,由党纲起草委员会起草党的纲领和今后工作计划。27日至29日,大会继续进行,连续3天详细讨论了党的纲领和工作计划。各地代表在党的性质、纲领和组织原则等主要问题上取得了基本一致的意见。30日晚,举行第六次会议时,突然有一陌生男子闯进了会场,当询问他时,他答称走错了地方。其实这个人是法租界巡捕房的一个暗探。他的行动引起了与会人员的警觉。会议立即中断,代表们迅速分头离开。十几分钟后,法国巡捕赶来,包围并搜查了会场,但一无所获。当晚,代表们商量改换会议地点,在李达夫人(她是浙江嘉兴人)的提议下,决定到嘉兴南湖去开完最后一次会议。7月31日,代表们来到南湖,在一艘游船上举行了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纲》、《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选举了党的领导机构。至此,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主要内容有:确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权,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党的基本任务是从事工人运动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工会和工人运动的研究与领导;党的组织方面的规定为,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地方组织必须接受中央的监督和指导等。“一大”通过的《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确定党成立后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工会和教育工人,领导工人运动,对党领导工人运动的任务、方针、政策和方法都提出了规定或要求。“一大”选举的党的领导机构为中央局。陈独秀虽然没出席大会,但由于他当时在宣传社会主义方面的影响和威望,以及他作为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所作的贡献,大会选举他担任中央局书记。中央局的另两位领导人是李达和张国焘,他们分管组织和宣传工作。党纲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原件系俄文,题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所编译局译成中文)(一九二一年七月)一、我们的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二、我们党的纲领如下:(1)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援助工人阶级,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的时候;(2)直至阶级斗争结束为止,即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为止,承认无产阶级专政;(3)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4)联合第三国际。三、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中国共产党彻底断绝与资产阶级的黄色知识分子及与其类似的其他党派的任何联系。四、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五、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如下:被介绍人必须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员会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为两个月。考察期满后,经大多数党员同意,始得成为党员。如果该地区有执行委员会,必须经执行委员会批准。六、在公开时机未成熟前,党的主张以至党员身份都应保守秘密。七、有五名党员的地方可建立地方委员会。八、一个地方的委员成员,经当地书记介绍,可转至另一个地方的委员会。九、不到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管理事务;超过十人者,应设财务委员一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超过三十人者,应组织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章程另订。十、各地在党员增加的情况下,应根据职业的不同,利用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组织,在党外进行活动。这些组织必须受党的地方执行委员会指导。十一、(英文版原注)1十二、地方委员会的财政、出版和政策都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十三、在党员人数超过五百,或已成立五个以上地方执行委员会时,应选择一适当地点成立由全国代表会议选出之十名委员组成之中央执行委员会。如果上述条件尚不具备,应组织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以应需要。有关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详细规章另订。十四、除为现行法律所迫或征得党的同意外,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但士兵、警察、文职雇员不受此限。2十五、本纲领需经全国代表大会三分之二的代表通过修正案时方可修改。1英文版原注:陈的稿本上没有第十一条,可能是他在打次页时遗漏了,也可能是由于他把第十条以后的号码排错了。2英文版原注:此条款引起激烈争论,最后留至一九二二年第二次会议再作决定。意义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从此,在中国出现了一个完全崭新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其行动指南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的无产阶级因此有了战斗的司令部,中国的劳苦大众从此有了翻身解放的希望,中国的革命从此焕然一新。由于党的“一大”召开于7月,而在战争年代档案资料难寻,具体开幕日期无法查证,因此,1941年在党成立2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发文正式规定,7月1日为党的诞生纪念日(党的生日)。[1]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英租界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现成都北路7弄30号)举行。出席大会的有党的中央局成员、地方组织的代表等共12人,他们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蔡和森、邓中夏、施存统、王尽美、邓恩铭、项英、向警予、高君宇、张太雷。他们代表着全国195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也出席了会议。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通过斗争的实践,对中国社会和革命性质的认识不断深化。1922年1月,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根据列宁的民族和殖民地革命理论,指出远东各被压迫国家人民面临的首要任务,是进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民族民主革命。中国共产党派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并把会议的精神带回了国内。“二大”正是党在认识不断深化的基础上召开的。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进一步讨论和确定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问题。在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制定出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规定了党要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这个纲领作为党的最高纲领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但是,如何认识现阶段中国社会和革命的性质,确定现阶段的革命任务,党的第一个纲领对此没有给予解决。鉴于党的“一大”曾遭到法国巡捕破坏的教训,“二大”只召开了三次全体会议,其余时间则分组进行讨论。陈独秀主持大会,并代表中央作了工作报告,张国焘作了出席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和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召开情况的报告,施存统作了关于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情况的报告。大会经过认真讨论,通过了《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民主的联合战线》、《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议会行动》、《工会运动与共产党》、《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少年运动问题》、《妇女运动》和《共产党的组织章程》等9个决议案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大会决定出版党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周报,蔡和森担任主编。大会选举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陈独秀、邓中夏、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李汉俊、李大钊、向警予(女)为候补委员。陈独秀被中央执行委员会推选为委员长,张国焘为中央组织部部长,蔡和森为中央宣传部部长,向警予为中央妇女部部长。《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分析了国际形势和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阐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和对象,指出:当前的中国革命性质是民主主义革命;革命的动力是无产阶级、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也是革命的力量之一;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革命的前途是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宣言实际上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党的最低纲领,即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主要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党的最高纲领是: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这次大会最伟大的历史功绩是制定了党的民主革命纲领。这是在中国的历史条件下,走向社会主义不可超越的一个阶段。党的“二大”这样明确地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在中国革命史上是破天荒的举动。早在十九世纪就开始进行的中国民主主义革命,从鸦片战争开始到五四运动,经历了无数次斗争。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还没有哪一个阶级或政党,能够正面提出这一政治主张,从而找到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钥匙。年轻的中国共产党成立刚刚一年,就解决了这个基本问题,为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它说明,只有用马列主义理论武装的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大会根据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最低纲领即中国现阶段的革命任务是:“(一)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二)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三)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最高纲领,即“它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次大会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为中国各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1]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恤孤院后街31号召开。出席大会的有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蔡和森、瞿秋白、张太雷、张国焘等30多人(其中有表决权的19人),代表全国420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参加了会议。“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