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婚姻家庭法概论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一讲婚姻家庭法概论两个角度认识本门课程从调整对象的角度•婚姻•家庭从法的概况的角度•制度沿革•性质特点一、婚姻、家庭关系概述第一讲婚姻家庭法概论(一)婚姻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礼记昏义》婚姻者,乃一夫一妻之终身结合,发生神事与人事的共同关系也。罗马法学家婚姻是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黑格尔婚姻是人为的仪式,用以结合男女为夫妇,在社会承认之下,约定以永久共处的方式来共同负担抚育子女的责任。——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确立的一个以终生为期限的。虽然是可以分离的生活共同体。——[德]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婚姻以夫妻的共同生活关系为目的,一般包括精神的共同生活、性生活的共同以及经济的共同生活。——史尚宽《亲属法论》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双方互为配偶的结合。——杨大文法学概念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确立的以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的结合。——通说婚姻,是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包括各种合法和违法婚姻。——方文晖关于婚姻定义的各种挑战关于婚姻之本质•非契约说契约说(二)家庭•为人之居所。•有夫有妇,然后为家。《周礼》郑玄注家室。指夫妇。•男女相对,男称女为家,所以成家。《礼记》亲属共同体。•是指因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所产生的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负法定义务、互享法定权利现代家庭形态家庭形态核心家庭复合家庭隔代家庭配偶家庭单亲家庭丁克家庭(三)婚姻家庭的性质•生理基础:生理差别、性的本能•自然职能:人种繁衍•生物联系:血缘关系自然属性•决定和影响家庭的社会力量及其社会内容•婚姻家庭是历史的产物•婚姻家庭深受上层建筑的影响社会属性(四)“人类的第一个社会”之社会功能自然机构•满足人类对性的表达、繁殖与情感亲昵等主要欲望经济机构•组织经济消费、满足家庭成员物质、精神需求人口再生产机构•养育子女、繁衍后代、实现人类自身再生产约翰洛克(五)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变迁路易斯亨利摩尔根1877年:《古代社会》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婚姻作广义上的理解:人类历史上所有的两性结合的形式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血缘群婚制特点:同行辈的集团婚禁忌:直系血亲之间;亚血缘群婚制标志:族外婚、母系氏族公社禁忌:兄弟姐妹之间对偶婚制•标志:过渡形式•主夫与主妻相对稳定•父系氏族公社一夫一妻制•因素:•男权社会的建立•生产力的发展•私有财产继承制度二、婚姻家庭法概述第一讲婚姻家庭法概论(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大约17世纪,法国学者让多马(J.Domat)在其著作《自然秩序中的民法》(Thecivillawinitsnaturalorder)一书中提出:因婚姻和出生而产生的法律义务与其他所有类型的债务不同,它较少地给予个人意思自治的自由,而更多地受公共秩序原则的支配,因而它与民法的其他领域相分离。直到19世纪中叶,家庭法才正式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私法学的分支学科。定义在当代各国其称谓不同,主要包括亲属法、民法典亲属编、婚姻家庭法、家庭法、婚姻法等等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总则。(F1)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调整对象调整亲属身份关系的变动规范亲属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对婚姻家庭中的弱者进行保护特点(或者称性质)伦理性•伦理规则上升为法律•权利义务密切结合团体性•个人主义色彩较弱•强调团体的行为方式身份性•身份为所有法律关系的前提•等价有偿等难以适用(二)婚姻家庭法的地位民法之组成部分罗马式编制法德国式编制法单行立法式独立法律部门前苏联:首开先河部分伊斯兰国家个人身份法典婚姻家庭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民法行政法民诉法刑法三、身份法律关系与身份法律行为第一讲婚姻家庭法概论(一)亲属身份关系为本质的社会结合关系,以人伦秩序为其基础,其被法律秩序化以后,则成为亲属法律关系1.身份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具有特定的法律事由。2.身份关系具有不可分割性与不可处分性身份权之特征:特定性;专属性;义务性;无时效性(二)身份法律行为的分类身份合同与单独行为形成行为、附随行为和支配行为身份法律行为的特征1.主体的限定性2.意思表示的局限性3.不得代理4.不得附条件期限5.具有要式性四、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讲婚姻家庭法概论(一)原则概述基本原则是婚姻家庭立法的指导思想,规定者民事主体从事婚姻家庭活动、司法机关从事审判活动应该遵循的基本价值、基本观念。基本原则为各项具体制度指明了方向,而各项具体制度性规则落实了原则。基本原则可以起到弥补法律漏洞、解释具体制度等作用(二)婚姻自由原则主要内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禁止性规定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他干涉行为禁止性规定情形比较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包办强迫包办强迫不一定违背意愿各种目的索取财物索取财物第三人第三人当事人之间(三)一夫一妻原则基本内容•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配偶•符合婚姻本质、男女自然比例禁止性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关于同居•关于第三者(四)男女平等原则组织家庭、缔结婚姻平等•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关系、家庭生活平等•受到经济基础、社会文化的影响(五)保护弱者原则妇女儿童老人•专门的法律•需要保护禁止性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以各种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身体精神方面的伤害•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为之•能进不仅义务,不作为(六)计划生育原则基本内容: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立法具体规定(七)道德原则F4: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解释(一)》第3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小结基本原则法律概况调整对象

1 / 3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