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与业务操作第一节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及其业务操作所谓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是对货币供应量进行调节和控制的政策工具,主要包括法定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政策。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特点是对总量进行调节和控制的政策工具。一,法定准备金政策与业务操作1,法定准备金政策的涵义。法定准备金政策是中央银行在法律赋予的权利范围内,通过规定或调整商业银行缴存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的比率,控制和改变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间接控制社会货币供应量的活动。目前在大部分国家,都在法律上规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并赋予中央银行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的权限。因此,法定准备金政策也可以称之为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本书为了语言表达的习惯,采用法定准备金政策。世界上最早在法律上规定存款准备金的是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银行法(1824);最早将存款准备金集中于中央银行的是英格兰银行,18世纪英国的私人银行就将准备金的一部分存在英格兰银行,用于银行间的转帐结算;最早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向中央银行上缴存款准备金及其比率的是美国《联邦储备法》(1913);美联储最早获得改变存款准备金比率的权利(1935),并将准备金比率作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工具使用。2,法定准备金政策的作用。(1)保证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流动性。存款货币金融机构为了应付客户的提现需要,都保持一定的现金准备。但是,保持现金准备对存款货币机构来说是一种负担。因为保持现金准备没有利息收入,还要为此支付保管费用、存款利息和员工的工资等,所以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来说,理性的行动是尽量减少现金准备,特别是当存在良好的投资机会的时候更是如此。一部分存款货币机构就会理性减少现金准备,其结果是常常发生流动性危机,历史上这种例子比比皆是。因此,各国普遍建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强制存款货币金融机构将准备金存入中央银行,保证存款货币机构资金的流动性和清算能力。(2)集中一部分信贷资金。强制规定吸收存款中的一部分作为准备金缴存中央银行,为中央银行办理银行同业之间的清算和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以及调节资金的流向提供了条件。(3)调节货币供应量。见表7-1,假定法定准备金比率为10%,银行根据经验为了应付客户的提现需要,另外持有10%的现金(超额准备)。因此,就有银行体系的资产负债表1。假定现在中央银行将法定准备金比率提高到15%,那么,由银行自主决定的超额准备金比率降为5%(如果是在现金不能计算为法定准备金的国家,需要将此现金存入中央银行),银行体系的资产负债表变为表7-2。银行觉得5%的现金(超额准备)难以满足客户的提现要求,应该恢复10%的现金准备。于是通过收回一部分贷款或卖出一部分证券,补充现金(超额准备),银行的资产开始收缩。资产负债表是否就变成?表7-1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1资产负债现金(超额准备)100亿元法定准备金100亿元贷款、证券800亿元存款1000亿元资产负债现金(超额准备)50亿元法定准备金150亿元贷款、证券800亿元存款1000亿元表7-2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2因为与此同时,购买银行出售的证券和归还银行贷款的企业或个人也不得不减少在银行的存款,银行的负债也开始减少。负债减少又需要收缩资产。理论上,这个调整过程一直进行到:准备金200亿元/(法定准备金比率15%+超额准备金比率10%)=资产=800亿元时结束,银行系统的资产负债表变为表7-3。反之,调低法定准备金比率的情况也同样按照上述过程进行推理。一般说来为了应付非预期的债权债务的收回和发生,银行总是需要持有超额准备金。从整个银行体系来看,超额准备金处于平均水平。但是,就个别银行来看,每家银行的经营方针各不相同,有些银行经营方针比较稳健,持有较多的超额准备金。而有些银行比较冒险,持有的超额准备金较少。一旦中央银行提高法定准备金比率,持有超额准备金较多的银行可以动用超额准备金满足法定准备金比率的要求。而持有超额准备金较少的银行该怎么办呢?好在现代金融体系已经建立了满足银行短期资金需求的短期同业市场(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称呼),持有超额准备金较少的银行可以立刻在同业市场拆入资金,以满足法定准备金比率要求。表7-3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3资产现金(超额准备)80亿元法定准备金120亿元贷款、证券600亿元存款800亿元资产负债现金(超额准备)100亿元法定准备金150亿元贷款、证券750亿元存款1000亿元表`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由此可见,法定准备金比率的调整通过两条渠道影响货币供应量。第一条渠道是影响同业市场利率的渠道。虽然就整个银行体系来说,同业市场的拆出拆入在内部进行,似乎并不影响货币供应量。但法定准备金比率提高以后,银行闲散资金的数量马上变化,相对拆出资金的数量,拆入资金的需求增加将引起同业市场利率上升并传导到资本市场,进一步引起信贷收缩。第二条是通过存款货币机构超额准备金的调整进行的,然后通过资产和负债的扩张和收缩影响货币供应量。例如,存款准备金比率提高5%,虽然仅仅增加法定准备金20亿元,但是通过银行信用的多倍收缩,减少存款200亿元。当然这两条渠道也不是泾渭分明的,作用过程是很复杂的,上述例子也是高度简单化的。但是,法定准备金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效果非常明显却是可以明确断言的事实。3,法定准备金政策工具的特点。如上所述法定准备金政策的优点是非常明显的。首先对货币供应量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力度大、速度快,效果明显,是中央银行收缩和放松银根的有效工具。其次,对所有存款货币金融机构的影响是均等的。不像公开市场操作或再贴现率政策,只对参与市场操作或申请中央银行贷款的银行才发生作用。但是,上述优点有时也是缺点,准备金比率的微小变动会通过银行信用的收缩扩张产生放大作用,对经济的振动太大,难以成为日常使用的政策工具。另外,也可能使超额准备金比率较低的银行立即陷入流动性困境,造成金融不稳定。特别是由于数学中“大数定律”的存在,大银行持有的超额准备金可以比小银行少,又有比较多的资金来源渠道,如发行替代存款不需缴付存款准备金的融资工具。如果小银行持有与大银行相同的超额准备金,法定准备金比率的调高,极易造成小银行的流动性危机。某种意义上来说,存款准备金制度对小银行并不公平,因此,美国对小银行要求的法定准备金比率较低。由于我国法定准备金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的作用比较弱,主要作用于集中信贷资金和保持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因此,中央银行对法定存款准备金支付利息也在情理之中。但是,长期来利息过高使得银行产生了赚取利息的动机,削弱了政策作用。4,准备金政策的变化趋势。由于中央银行对法定准备金不支付利息,因此,法定准备金就成为对缴付准备金的金融机构征收的一种赋税,削弱了其在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于是就产生了逃避法定准备金的金融创新,很多变相存款应运而生,仅对存款货币机构征收准备金就显得很不公平。而非存款货币机构已经具备种类繁多的筹资工具,长此以往存款货币机构的竞争力更加岌岌可危。有鉴于此,美国从1990年12月取消定期存款的法定准备金,1992年4月将支票存款的准备金比率降低到10%。加拿大取消了所有两年以上期限存款的法定准备金。瑞士、新西兰、澳大利亚的中央银行也已完全取消法法定存款准备金。二,再贴现政策与业务操作1,再贴现政策的涵义。中央银行通过改变再贴现率的办法,影响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银行从中央银行获得的再贴现贷款和持有超额准备的成本,达到增加或减少货币供应量、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一种政策措施,包括对再贴现率和申请再贴现金融机构资格的调整。早期的再贴现业务是一种纯粹的信用业务。商业银行通过将其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在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获得一定的资金,解决暂时的资金短缺问题。随中央银行职能的不断完善和调节宏观经济作用的日益加强,再贴现业务逐步演变成调节货币供应量的货币政策工具。2,再贴现政策的内容。(1)再贴现的条件,这包括以下内容:首先,从中央银行获得再贴现贷款的主体。大部分国家规定能够从中央银行获得再贴现贷款的主体是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金融机构。我国规定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要获得再贴现必须报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其次,再贴现的范围。大部分国家中央银行对再贴现贷款限定范围。例如美联储的再贴现贷款大致可以分为:调节存款货币金融机构临时性资金短缺的调节性再贴现、大部分中小银行由于季节性的原因出现的资金短缺的季节性再贴现和为了帮助由于出现经营困难、由或许可以避免倒闭的银行的延伸性再贴现。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金融宏观调控和结构调整的需要,不定期公布再贴现优先支持的行业、企业和产品目录。各分行据此选择再贴现票据,安排再贴现资金投向,对有商业汇票基础、业务操作规范的金融机构和跨地区、跨系统的贴现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再次,中央银行再贴现的对象。不仅再贴现的范围,大部分国家还规定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的票据必须是以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商品为依据、能自行清偿的短期商业票据。例如美联储规定申请再贴现的票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商业票据不得超过90天,农产品交易的票据不得超过9个月;必须是根据交易行为产生的自偿性票据;必须是直接从事经营农工商业的借款人出具的票据;投机或长期资本支出产生的票据不得申请再贴现。英格兰银行规定申请再贴现票据必须是有两家国内信誉极佳企业签署,并且其中一家必须是承兑人;未到期国库申请再贴现必须距到期日一个月以内。德国规定申请再贴现票据必须有三个被公认有支付能力的义务人担保并在3个月内到期。我国规定再贴现票据必须是以真实商品交易为依据开立的商业汇票,持票人申请再贴现时,需提交贴现申请人与开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2)再贴现的利率。中央银行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货币政策目标对再贴现利率进行调整。再贴现利率可以高于市场利率,也可以低于市场利率。高于市场利率表示再贴现利率是惩罚性利率,中央银行并不鼓励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申请贴现贷款。反之,低于市场利率则表示再贴现贷款优先提供给信用好的金融机构。再贴现利率一般是短期利率,最长不超过1年。根据再贴现票据的信用等级,对再贴现实行差别利率。3,再贴现政策的作用。如上所述,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调整再贴现率,首先,影响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金融银行的准备金和资金成本从而影响他们的贷款量和货币供应量。再贴现率变化,从中央银行获得的再贴现贷款的成本变化,将增减再贴现贷款、引起准备金的增减。若准备金多或少于预期水平,只能增加或缩减贷款,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同时,随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市场利率和货币需求也会相应变化。其次,再贴现政策具有影响和调整信贷结构的效果。方法有两个,即规定再贴现票据的资格和对再贴现票据实行差别再贴现率。第三,再贴现率的升降可产生货币政策变动方向和力度的告示作用,影响公众预期。第四,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即发挥最后贷款人的作用。4,再贴现政策的特点。再贴现政策通过改变再贴现率引导市场利率发生变化,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因此,成为中央银行最早和最基本的调控手段,而且,与准备金政策和公开市场政策相比,还可以利用其调节信贷结构的效果,促使商业银行增加适合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的贴现贷款,引导资金向重点行业和区域倾斜,配合政府政策的实施。在大多数情况下再贴现政策是有效的。但是,随金融市场的发展,特别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其局限性也越来越明显。第一,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之所以愿意从中央银行借款是因为再贴现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利差足以弥补所承担的风险和有关费用。如果不能弥补风险和费用,商业银行就将收回贷款,归还从中央银行的借款。但是,如果商业银行预期市场利率进一步升高,尽管再贴现率已经降低,商业银行可能并不愿意马上增加贷款。反之,如果再贴现率已经提高,但商业银行预期还将提高,就可能并不急于归还从中央银行的借款。也就是说,市场利率与再贴现率之间的利差正好弥补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和有关费用的假设并不是市场经济的常态,而是特例,利差将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发生较大的波动,可能使再贴现贷款和货币供应量发生非政策意图的较大波动。第二,中央银行处于被动地位,再贴现率的变化与货币供应量的变化之间的关系并不确定。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