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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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编号:TY-MYTD-1c第1页共48页合同编号:TY-MYTD-1c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地点:小店区亲贤北街与体育路交汇处发展商:山西茂业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建总承包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11年8月项目名称: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编号:TY-MYTD-1c第2页共48页合同书编号第一部分: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土建总包单位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四.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六.协议书词语七.现场因素八.特别条款九.合同的生效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定义2.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次序3.工程变更的计价办法4.结算管理5.工程款的支付6.双方的人员配备7.发展商责任8.总承包方责任9.工程进度计划10.质量与检验11.现场管理12.工程分包管理13.材料及设备14.工程变更15.工程备案、验收移交与结算16.工程保修17.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8.不可抗力19.违约、争议的解决方式20.合同解除21.履约保证书22.其他项目名称: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编号:TY-MYTD-1c第3页共48页合同书编号(续)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图纸2.工程量3.结算管理4.工程款支付5.发展商6.土建总包单位7.土建总包单位责任8.关键线路工期延误9.关键工序10.工程保修11.违约12.履约保证书13.工程变更、暂定价及指定项目暂定款14.未安装但已送抵工地之物料15.实际完工及保修责任16.部分完工17.工期延误的赔偿18.工期的延长19.其他施工工程20.合同附件项目名称: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编号:TY-MYTD-1c第4页共48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展商:山西茂业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商”)土建总包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建总包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发展商及土建总承包单位的责任,保障发展商与土建总承包单位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2.工程地点: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与体育路交汇处3.工程内容: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包括百货商场、住宅(C、D、E、F四栋)、公寓(A、B两栋),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及发展商指定施工项目的总包管理及协调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土建工程及机电预留预埋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基本要求内容。二.土建总承包单位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1.土建总承包单位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环境保护;包职业健康;包验收;包各项措施(包括赶工、脚手架、垂直运输、场地排水等所有措施);包技术标书中承诺的创优;包各独立施工单位的协调及配合(包括前期发展商直接签订的土方、基坑支护的施工协调);及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土建总包施工范围内的工程保修等。★2.承包范围: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及土建总包协调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内容;中标通知书及附件;工程量清单(含基本要求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变更;包括需为本项目所涉及的发展商指定施工工程及独立施工工程提供现场现有的加工及临建场地、脚手架项目名称: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编号:TY-MYTD-1c第5页共48页(电梯安装脚手架除外,在施工进度计划工期内,脚手架拆除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拆除)、足够的水电接驳点、垂直运输、统一垃圾处理外运等配合工作;包括配合发展商进行前期总体工程(含发展商分包工程,如幕墙、消防、室内装修等)的报建工作,及总体工程(包含发展商指定施工工程及独立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报审工作等;包括停工期间整个工地看守维护工作(如有);其它令商场、办公、公寓楼范围能正常营业或入住所必需的上述范围之其余土建及机电预留预埋工程等。详细的施工范围须参阅施工图纸、总包与分包范围的工作界面及甲供说明及合同相关条款,土建总包单位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而上述遗漏的工作;并且发展商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需要对土建总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做出调整(包括增减),土建总包单位不能因此而对发展商提出任何经济索赔。土建总包单位须无条件接受发展商现场现状,积极自行解决有关问题且相关费用不可另计,并不得影响工程工期。三.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计划于2010年10月30日开工,具体按发展商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百货2011年底达到竣工具备开业条件。★2.竣工日期:总工期695天并经验收合格,其中各关键控制点工期如下:中标工期计划以2010年10月30日起计算,总工期为695天(此为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工期),具体详见后附进度计划表;土建总包单位需按发展商要求将商场、住宅及公寓分别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并按发展商要求于恰当的时间及位置设置临时围档、安全隔离措施和安全防护架,以隔离商场区域,确保商场营业期间不受含公寓、住宅的施工影响,保证商场提前开业及正常营业。四.质量标准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2.本工程质量目标为:优良样板工程;如果施工图纸及/或发展商的要求及/或本设计工料规范及技术规程的要求与国家的施工验收、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土建总包单位应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准施工。五.合同价款1.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陆亿零陆佰万元整,即¥606000000.00元(小写),施工综合包干单价详见“合同工程量清单”。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润、包质量、包工期、包环境保护、包职业健康、包安全与文明施工、甲供材料及设备的配合照管费、甲供材料及设备的施工损耗费用、水电项目名称: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编号:TY-MYTD-1c第6页共48页费、机具进出场费、设备及材料的保管费、措施费、风险费等为完成对应单位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土建部分钢材主材单价及混凝土主材单价进行调整外(具体调整计算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清单中其他项目综合单价不得做出调整。各其他施工单位协调配合费将按合同工程量清单或合同中约定计算。3.工程量计算:依据本工程竣工图及发展商盖章签认的施工范围,按照合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4.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展商根据实际情况将总包范围内的部分专业项目(如烟道、防水等)调整为由发展商指定的专业施工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签署的分包合同,同时发展商将在与指定单位确定的价格基础上计取10%(含税)的总包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给予土建总包单位,并作为土建总包单位结算的依据。若发展商有新签署的材料设备(包括甲指乙供或乙供的材料及设备)战略合作协议,土建总包单位需按发展商与指定材料设备厂商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做为综合单价中此项材料或设备的价格(已包括除税金外的管理费、利润、采保费等所有费用),此项材料或设备的价格仅可再单独计取税金,该项目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其他材料及设备、管理费、利润等)不会因此更改。对于以上调整安排,土建总包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及接受,不得提出任何索赔,土建总包单位须对上述调整的所有的施工、材料或设备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承担总包责任。六.协议书词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现场因素在进行本承包工程之前,土建总包单位已充分视察及/或了解了施工现场环境、现场作业条件、发展商之工程管理制度等,并且在报价之中已充分考虑了上述因素的影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土建总包单位以上述原因而提出的任何之索赔将不会被发展商接受。八、特别条款: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公正性,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土建总包单位(包括土建总包单位的施工人员、送货员、业务代表和派驻发展商的促销员、销售代表以及其他涉及业务往来的土建总包单位人员等)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向发展商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馈赠(包括但不限于:红包、现金、礼品、赠品、样品、购物卡、娱乐票卷,各种名义的回扣,给某个员工的特别折扣,土建总包单位付费的旅行、餐饮、娱乐、健身等形式)。否则,土建总包单位须向发展商支付人民币拾万元的违约金,同时发展商有权立即终止合同。项目名称: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编号:TY-MYTD-1c第7页共48页同样,如发展商员工向土建总包单位提出任何索贿要求,土建总包单位可以向发展商举报。举报受理电话:0755-25982222、25983652、25983679;传真:0755-25981387;举报受理邮箱:jbmail@maoye.cn;举报受理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A座39楼茂业集团审计监察部邮编:518001。九.合同的生效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合同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展商执肆份,土建总承包单位执肆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发展商:(公章)土建总承包单位:(公章)法定注册地址:法定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项目名称: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编号:TY-MYTD-1c第8页共48页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展商与土建总包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展商:指在协议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方以及取得该当事方资格的合法继承方。1.4土建总包单位:指在协议中约定,被发展商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方以及取得该当事方资格的合法继承方。1.5设计单位:指发展商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6图纸:由发展商提供或土建总包单位提供并经发展商书面批准,满足工程设计、制作、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7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1.8通知、同意、批准、公函及工程变更:除另有说明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公函或工程变更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1.9天:指日历天。1.10不可抗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所指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1本工程:指发展商根据本合同委托给土建总包单位施工的工程。★1.12合同价款:指发展商与土建总包单位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发展商用以支付土建总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及土建总包单位应协助发展商完成其它工作的款项。1.13工程变更:指发展商做出的或土建总包单位提出的经发展商书面盖章认可的对本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名称:太原茂业天地项目一期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编号:TY-MYTD-1c第9页共48页图及招标文件的施工内容、项目及/或施工范围的增减或调整从而导致合同总价的调整(增加或减少)的书面文件。2.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次序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参照解释次序如下:1)中标通知书及附件、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基本要求及工程量清单;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双方确认的公函、工程变更单等;4)会议纪要、施工图纸;5)本合同通用条款;6)发展商接受的投标文件;7)标准、规范和其它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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