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保险投资管理第六章保险投资管理第一节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与性质一、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二、保险投资的资金性质第二节保险投资的条件约束一、保险投资的一般条件约束二、保险投资的特殊约束第三节保险投资的主要形式一、金融资产类二、实物资产投资三、我国保险投资的形式第四节保险投资主体模式的选择一、公司内设投资机构运作模式二、委托专业的投资机构运作模式三、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第五节保险投资风险的管理一、政府对保险业投资风险的监管二、保险公司对投资风险的管理从当代国际保险市场看,保险投资和保险业的发展已融为一体,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的并驾齐驱已成为保险业发展的一种潮流。随着承保能力日趋过剩、竞争日益加剧,保险投资不仅是推动保险业前进的车轮,也是弥补承保业务亏损、维持保险业继续经营的生命线。从美国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来看,虽然大部分年份发生承保亏损,赔付率超过100%,但很多保险公司还是照常生存和发展,其主要原因就是大量的投资收益弥补了主营业务的亏损。第一节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与性质一、保险投资资金的来源保险公司投资的资金基本上由资本金、准备金和承保盈余三部分组成。(一)资本金资本金是保险公司开业初期赔付保险金的资金来源,是保险公司日后积累资本的基础,也是偿付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最低资本金的数额,各国保险法都对资本金作了法律规定。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设立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2亿元。保险法还要求保险公司以一定比例的资本金缴存保证金,存入管理当局指定的银行,未经管理机关批准,保险公司不得动用,在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以注册资本额的20%缴存保证金。在正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资本金除了上缴部分保证金外,基本上处于闲置状态,这部分资金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一般可以作为长期投资。(二)责任准备金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赔款准备金3、人寿保险的准备金4、总准备金5、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6、储金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由于保费的收取总是早于未来义务的履行,加之保险年度与会计核算年度不相吻合,对会计核算年度内收取的保费不能全部作为当年收入处理,而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将部分保费以责任准备金的方式提存起来,作为未来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资金准备,这种资金准备称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我同《保险法》规定,经营寿险业务以外的其他保险业务,应以当年自留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赔款准备金赔款准备金是用于赔付所有已经发生但尚未赔付的损失的金额,它包括两种情况:已经报告但尚未支付的索赔和已经发生但尚未报告的索赔。为准确核算保险公司当年的损益,应根据已报告未决赔款和已发生但尚未报告未决赔款的预计数来提存赔款准备金。3.人寿保险的准备金人寿保险的准备金是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为了履行未来的给付责任而提存的准备金。国外寿险公司一般按全部保单的净值提存责任准备金,我国是将本业务年度的寿险收入总额抵补本业务年度的寿险全部支出后的差额全部转入寿险责任准备会。由于人寿保险期限一般较长,在短时期内不会有大量的保险金给付,因此,平常很少动用责任准备金。随着寿险业务的不断扩大,责任准备金的规模也不断增大。据估计,寿险责任准备金的90%可用作长期投资。4、总准备金总准备金是从保险公司的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用于应付特大风险损失的一项专用准备金。总准备金只有在当年的保险业务经营发生亏损并且当年的投资利润还不足弥补时才动用,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总准备金是长期沉淀的,是保险公司长期投资的一项主要的资金来源。总准备金归属为所有者权益。5、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也是保险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的再保险业务按合同约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费以应付未了责任的准备金。6.储金储金是一种返还式的保险形式,它以保户存入资金的利息充当保险费,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如果保险期限内没有发生保险事故,则到期偿还本金。储金既是长期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一项主要负债,又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三)保险公司的承保盈余承保盈余是指保险公司平时的保险收支结余。财产保险和短期人身保险的承保盈余就是保费收入减去保险赔款支出,再扣除各种准备金后的差额。人寿保险的承保盈余包括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以及退保益等。这一部分资金,随着保险经营的科学化和合理化,在一般情况下是稳步增长的,除了抵补某些年份的保险费不敷赔付外,一般可以作长期运用。二、保险投资资金的性质从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可以看到保险投资资金的不同来源项目,在这些来源中,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1、负债性2、稳定性3、社会性1、负债性由于保险公司业务经营中保费收入与保险金赔付之间存在的“时间差”和“数量差”,使保险公司有大量的资金处于闲置状态。这些资金除了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其他属于保险公司的负债。这些资金以保险事故发生为契机,在将来某一时刻返还给被保险人。因为保险投资这部分资金的负债性,保险公司不能把这些资金作为业务盈余在股东之间分配,也不能作为经营利润上缴所得税,只能由保险公司进行投资运作,使之不断增值,以履行未来的赔付责任。同时,这些资金的负债性也决定了保险公司在投资时以安全性原则作为投资的首要原则。2、稳定性从资本金来看,它是保险公司的自有资金,是股东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一般不能撤回资金。此外,我国《保险法》规定,当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不足时,应增加资本金,补足实际资产与实际负债之间的差额。这说明资本金只能随投入资本的增加而增加,不可能减少,它是保险公司最稳定的资金来源。从总准备金来看,总准备金是从保险公司的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用于应对巨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它属于保险公司的自有资金,在正常年景下,很少动用。总准备金,因此,也是十分稳定的保险投资资金的来源。再从责任准备金来看,虽然责任准备金属于保险公司的负债,但是,由于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保险公司手中始终拥有一笔责任准备金,尤其是具有长期性和储蓄性的人寿保险业务使得寿险准备金成为一种不断累积的稳定的责任准备金。由此可见,稳定性是保险投资资金的又一重要性质。3、社会性保险是通过收取保险费的方式集中社会上的分散资盒建立保险基金,当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风险通过这种经济保障制度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散。因此,保险责任准备金主要来源于社会上不同保户缴纳的保险费,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应对风险的后备资金,属于全社会共同利益的一部分。第二节保险投资的条件约束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和保险投资资金的负债性、返还性,保险投资不仅要符合投资的一般要求,还要符合保险经营的特殊要求,于是对保险投资提出了一定的条件约束,这些条件约束不仅影响到保险投资的风险、收益,还影响到保险投资的规模、方向和结构。一、保险投资的一般条件约束保险投资的一般条件约束有安全性条件约束、流动性条件约束、收益性条件约束。1、安全性条件约束安全性是指保证保险投资资金的返还。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所以保险公司在投资时,首先要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否则会影响到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实现,影响参加保险的企业和个人的正常生活和运转,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保险公司在投资前必须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可行行研究,同时在投资时注意分散风险。但是安全性条件约束是从投资的总体而言,并非要求每个投资项目都绝对安全,因为投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越大,收益越高。所以只要确保保险投资资金的总体安全,在投资总额中,用一部分资金投入风险较大的项目,分散保险投资风险,也无损于保险投资的安全性条件约束。2、收益性条件约束收益性是指保险公司从事保险投资活动获取投资收益的能力。对收益性条件约束就是保险投资收益的最小期望值应大于相应资金投入银行所获得利益与相应的投资费用总和。投资收益是现代保险企业弥补承保业务亏损、增强自身偿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具体实践中,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往往成正比,投资收益率越高,投资风险也就越大,这就要求保险公司从事保险投资时,在安全性条件约束和收益性条件约束之问选择最佳的组合,在总体上符合安全性条件约束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投资收益率。3、流动性条件约束流动性条件约束是指在不损失资产价值的前提下投入资金的变现能力。流动性条件约束与安全性条件约束一样,并非要求每一项投资项目都要有较强的流动性。只要从总体上确保其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即可。保险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者之间存在着矛盾。安全性是收益性的基础,流动性是安全性的保证,收益性是安全性和流动性的最终目标。从总体上讲安全性和流动性通常是成正比的,流动性越强,风险越小,安全性越好,反之亦然。流动性、安全性与收益性成反比,流动性强、安全性好的资产往往收益低,而流动性差、安全性不好的资产盈利能力强。二、保险投资的特殊条件约束由于保险资金来源的特殊性,保险投资必须在既定的规模和结构的约束下实现保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因此保险投资还要受到对称性、替代性、分散性、转移性、平衡性等特殊条件的约束:1、对称性条件约束对称性条件约束要求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中注意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对称性,也就是说保险投资时使投资资产在期限、收益率和风险度方面与保险资金来源的相应要求匹配,以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2.替代性条件约束替代性条件约束首先要求保险公司在制定投资策略时根据自身资金来源、保单的性质和期限以及保险金的给付情况对投资目标定位;其次是充分利用各种投资形式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方面的对立统一关系,寻求与保险公司、业务相适应的资产结构形式;最后,在某一投资目标最大化的前提下,力求使其他目标能在既定的范围内朝最优的方向发展或者牺牲一个目标来换取另一目标的最优化。3、分散性条件约束分散性条件约束要求保险投资策略多元化、投资结构多样化,以降低整个保险投资资产组合的风险程度。为了满足分散性条件约束的要求,首先,保险公司在投资客体上要实现多样化,在保险法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多项投资,尽量分散投资风险;其次,在投资的地域上尽可能分散,对股票和债券的投资风险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分散;再次,投资资产规模尽可能分散,投资于同一部门、行业的资金规模不能过大;最后,适度控制保险投资的结构和比例,即对投资于某种形式资产的最高比例限制和对某一项资产投资的最高比例限制。4、转移性条件约束转移性条件约束是指保险投资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将投资的风险转移给他方而降低自身的风险。最常用的风险转移方式有:一是转让,即通过契约性的安排让合约的另一方承担一定的风险,如通胀时期的浮动利率债券合约;二是担保,如保单质押贷款、第三方保证贷款、以银行或信用机构为担保的贷款以及以小动产或动产为抵押的贷款;三是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或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四是套期保值,保险公司通过持有一种资产来冲销所持有的另一种资产的风险,从而达到降低自身投资风险的目的。5、平衡性条件约束平衡性条件约束要求保险公司投资的规模与资金来源规模大体平衡,并保证一定的流动性,既要防止在资金来源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投机性的买空卖空交易,增加投资的风险性,又要避免累积大量资金不运作或少运作而承担过高的机会成本,无法满足将来保险金赔付的需要。第三节保险投资的形式一、金融资产类包括债权类投资和股权类投资两大类。(一)债权类投资债权类投资主要包括债券和贷款。债券有国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等,贷款有银行或信用机构担保的商业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和保单质押贷款等。1、债券债券是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的收益包括到期的本金和利息,还包括资本利得。鉴于债券投资的较好安全性和流动性,债券投资是保险公司投资的主要项目。2、贷款贷款是指保险公司向需要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提供融资,按约定期限收回货币资金及获得利息的一项投资活动。贷款的主要形式有抵押贷款、信用贷款和保单质押贷款。信用贷款的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对申请贷款企业的资信和经营业绩进行认真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