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担保第六节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第七节合同的终止第八节违约责任第九节几类主要的有名合同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一、合同与合同法㈠合同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特征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二)合同法概述三法合一1999年10月1日施行。基本原则1、平等2、合同自由3、公平4、诚实信用5、公序良俗和合法性原则二、合同的分类1、合同和无名合同2、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中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风险负担的问题,而单务合同则不存在这些问题。3、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缔约过失责任•(1)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赠与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2)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或者有其他现实给付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三、合同的相对性主体的相对性;内容的相对性;责任的相对性。例外:债的保全、转让不破租赁、分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单式联运合同中某一区段的承运人与总承运人共同向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主体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一、程序㈠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1、有效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3、生效原则:到达生效4、撤回:要约生效前可撤回5、撤销:不一定能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可撤销:•有承诺期或其他形式不可撤销;•已作准备工作的。6、要约失效原因•被拒绝;•依法撤销;•要约期满未获答复;•受约人对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单选题】甲向某出版社发送电子邮件,询问该出版社是否出版了某种图书,该出版社收到电子邮件后,马上向甲寄送了一本该种图书,并按照图书标价的6折要求甲支付购书款。甲则认为出版社强人所难,不愿意支付货款。根据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属于要约•B.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要约•C.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承诺•D.甲应当向出版社支付货款㈡承诺:是受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1、有效承诺的条件;2、方式----通知3、期限4、承诺的效力----合同成立5、生效的时间----到达6、撤回7、逾期承诺的效力8、变更----实质性、非实质性例.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例.2007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A.2007年4月30日•B.2007年5且3日•C.2007年5月8日•D.2007年5月9日【多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要约明确指明乙公司如欲接受应在2012年8月1日前回复;乙公司于2012年7月20日通过丙快递公司发出承诺,但由于丙公司快递员投递失误,承诺于2012年8月10日方送达甲公司;此时,甲公司已将要约所述货物全部出售给丁公司,无货供给乙公司,但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久等无货,于2012年9月15日派人催货,甲公司以乙公司的承诺迟到为由予以拒绝,乙公司不服。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A.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合同已经生效,但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合同尚未生效,甲公司不需向乙公司承担任何责任•D.合同尚未生效,但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二、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如当事人未采用法律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或者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只要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单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协商一致以甲公司所有的小汽车设定质押,双方尚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时,甲公司即将小汽车送至乙银行指定车库,乙银行查验后入库保存;次日,甲公司在书面质押合同签字盖章后交给乙银行,乙银行依照内部程序进行审批,于1周后在书面质押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质押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乙银行将该小汽车查验后入库时•B.甲公司和乙银行达成质押合意时•C.甲公司在书面质押合同上签字盖章时•D.乙银行在书面质押合同上签字盖章时例.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钓束。本例中,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内作出。•(2)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例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三、格式条款1、如果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2、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例、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单选题】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不属于赔付范围,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双方的观点都有合理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B.人民法院应当采用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C.人民法院应当采用有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D.人民法院应当采用语言学专家的解释四、免责条款五、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不同例:甲某为某大学退休老师,2006年10月,在乙银行申请办理基金申购业务,但因填写内容与基金交易规则不符而导致申购失败,对此,乙银行没有将申购失败告知甲某。半年后,当甲某兴冲冲地来该行取分红款时却被告知基金没有买上,经双方协商未果,于是甲某以乙银行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单选题】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第三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一)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经一方当事人的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后予以撤销的合同。原因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欺诈4、胁迫5、乘人之危撤销权的消灭(除斥期间)二、效力待定合同㈠概念:合同虽已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㈡种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合同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行为的效力4.无处分权合同行为的效力【多选题】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该买卖行为无效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的履行规则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实际、全面、协作、诚实信用(一)约定不明时合同内容的确定规则可补充约定,可依习惯,或依法律规定。例:A公司与B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批货物,由A公司将该批货物运送至B公司。但双方没有就运费的负担做出约定,则该运费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应由A公司负担。()(二)向第三人履行和由第三人履行例1.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约定由乙向丙履行债务,乙未履行,则乙应向丙承担违约责任。()例2.A公司与B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由C公司向B公司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C公司向B公司所交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由A公司向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二、同时履行抗辩权三、先履行抗辩权四、不安抗辩权例.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D.可解除合同五、合同履行的保全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㈠代位权㈡撤销权第五节合同的担保一、合同担保的基本理论担保的特征1、从属性2、补充性担保的方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