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危害因素分类与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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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1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与辨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21.基本概念2.危险有害因素分类3.火灾危险性分类4.爆炸危险分类分区5.有毒作业分级6.高处作业分级7.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8.矿山危险、有害因素内容提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3第一讲危险、有害因素的基本概念1.危险因素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2.有害因素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通常两者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3.产生的根本原因:•能量和有害物质•失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4第二讲危险有害因素分类2.1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类(P24)《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92),分为6大类,37个小类。6大类为:•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15类;•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5类;•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5类;•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6类;•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5类;•其他危险、有害因素—1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5(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15类•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噪声危害•振动危害•电磁辐射•运动物危害•明火•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粉尘与气溶胶•作业环境不良•信号缺陷•标志缺陷•其他物理性风险和危害因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6(2)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5类•易燃易爆性物质•自燃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其他•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物•致害植物•其他(3)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5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7(4)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6类•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从事禁忌作业•心理异常•辨识功能缺陷•其他•指挥错误•操作失误•监护失误•其他错误•其他(5)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5类(6)其他危险、有害因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82.2按事故类型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综合考虑起因物、导致事故的原因、致伤物和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9参照卫生部、原劳动部、总工会等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危害因素分为七类:•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其他有害因素。2.3有害因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103.1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第三讲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将火灾危险性物质分为3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1)可燃气体•甲类火灾危险性气体(爆炸下限10%,甲烷)•乙类火灾危险性气体(爆炸下限=10%,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11(2)液化烃、可燃液体•甲A类15℃时的蒸汽压0.1Mpa的液化烃等,如,液化天然气或液化甲烷•甲B类甲A以外的,闪点28℃,如汽油,甲、乙醇••乙A类28℃≤闪点≤45℃,如煤油、苯乙烯•乙B类闪点45~60℃,如35号轻柴油•丙A类60℃≤闪点≤120℃,如轻、重柴油•丙B类闪点120℃,如变压器油,润滑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12(2)液化烃、可燃液体•甲类闪点28℃,如液化天然气、汽油,甲、乙醇••乙类28℃≤闪点60℃,如煤油、苯乙烯•丙类闪点≥60℃,如轻、重柴油、变压器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13闪点:指常压下,试样被加热到它能够释放出足够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接触火焰时,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着火温度(引燃温度):指常温常压下,加热一个容器内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发生着火时的反应器器壁的最低温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14(3)可燃固体可燃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三类:•甲类——黄磷,钠•乙类——硫磺,铝粉•丙类——橡胶,石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153.2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特征甲使用或生产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的液体;如,汽油精溜2.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乙炔站,氢气站,甲~丁烷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如,硝化棉厂房、黄磷制备厂4.常温下受到水或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金属钠、钾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如,氯酸钠,过氧化钠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赤磷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5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16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特征乙使用或生产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且<60℃的液体;如煤油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一氧化碳,氨压缩机室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高锰酸钾厂房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硫磺回收厂5.助燃气体;氧气站,空分厂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煤粉厂房,铝粉,活性炭,亚麻厂的除尘器丙使用或生产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60℃的液体;如柴油2.可燃固体。木工厂房、谷物、卷烟丁具有下列情况的生产: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金属冶炼铸造热处理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锅炉房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戊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制砖、石棉、卷扬机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173.3存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6-87:2001版)中,将存储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等5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18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对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火灾危险场所进行分区。第四讲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分区4.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1)释放源•连续释放源---预计长期释放或短时频繁释放的•一级释放源---预计在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二级释放源---预计在正常运行下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的•多级释放源---由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级别的释放源组成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19(2)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分为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分为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分为2区;4.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204.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环境的区域划分为10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环境的区域划分为11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214.3火灾危险场所区域划分•具有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划分为21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划分为22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划分为23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22第五讲作业场所有毒作业分级标准《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以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为基础,采用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系数(D)有毒作业时间权系数(L)毒物浓度超标倍数(B)来确定分级系数(C)。C=DLB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23•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系数(D)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系数D极度危害(Ⅰ级)8(汞、苯、砷、黄磷)高度危害(Ⅱ级)4(铅、氯、硫化氢)中度危害(Ⅲ级)2(甲苯、甲醇、硝酸)轻度危害(Ⅳ级)1(溶剂汽油、氨、丙酮)•有毒作业时间权系数(L)一个工作日内职工在作业地点实际接触生产毒物的作业时间有毒作业时间(小时)有毒作业时间权系数L≤212~525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24•毒物浓度超标倍B作业环境空气中毒物的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毒物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称为毒物浓度超标倍数。1scMMB式中:B—毒物浓度超标倍数;Mc—实测作业环境空气中的毒物浓度平均值,mg/m3;Ms—毒物的最高容许浓度,mg/m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25•有毒作业分级分级指数C=DLB有毒作业级别C>96极度危害作业(四级)24<C≤96高度危害作业(三级)6<C≤24中度危害作业(二级)0<C≤6轻度危害作业(一级)C≤0安全作业(0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26第六讲高处作业分级6.1高处作业概念《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27•基础高度: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m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差,称为基础高度。•可能坠落范围: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称为可能坠落范围。•作业高度:作业区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作业高度。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与基础高度的关系基础高度(m)2~55~1515~3030可能坠落范围半径(m)3456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28图号基础高度(m)可能坠落范围半径(m)作业高度(m)图A图B图C图A图B图C基础高度(m)2~55~1515~3030可能坠落范围半径(m)3456205202051429.554.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296.2高处作业分级根据作业高度和引起坠落原因不同,高处作业有A、B两种分类法。高处作业分级表分类法级别作业高度(m)AB2~5ⅠⅡ5~15ⅡⅢ15~30ⅢⅣ30Ⅳ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30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九类:①阵风风力6级(风速10.8m/s)以上;②《高温作业分级》中规定的Ⅱ级以上高温环境;③气温低于10℃的室外环境;④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⑤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⑥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的带电体;⑦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⑧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⑨超过《体力搬运重量限值》(GB12330-91)规定的搬运。在高处作业分级时,如不存在上述九条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采用A类法分级;如果存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B类法分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评价培训课程-200631第七讲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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