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致公司全体同仁: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管理,增强员工的劳动组织纪律和全局观念,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时间内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早上:9:00至12:00午休:12:00至2:30下午:2:30至6:00二、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请假须有请假条。三、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司员工,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并从工资中扣除。四、为了进一步控制成本、减少浪费和避免公司资产的流失,各部门每天在下班后必须关掉电脑、打印机和照明灯等的电源开关,并且锁好门窗。格尔木富镁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