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须知一、所需材料⑴备案申请表;⑵许可合同原件;⑶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登记薄副本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未授权);⑷让与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可提交护照复印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⑸受让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可提交护照复印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外国单位应当提交当地的法人注册证明并附中文译文,若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7)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双方应当共同委托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来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备案手续,被委托人可以是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是其他个人。委托书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8)许可合同签订超过三个月的,附当事人双方签章的“声明”或“请求备案报告”(原件),声明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9)公司名称有变更的(备案时的名称与许可合同中的名称不一致),提交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公司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二份。二、办理时间在申报材料齐备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备案证明。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秋宁联系电话:0551-2619720地址:(230001)合肥市巢湖路287号综合楼四楼(省知识产权局内)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此框内容由合同备案机关填写专利号备案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名称备案日专利号专利名称备案申请人让与人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是否是专利权人□是□否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信箱受让人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信箱合同性质□纯专利实施许可□专利许可+技术秘密□其他许可种类□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分许可专利许可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有效期使用费总计人民币支付方式外汇代理机构或联系人名称姓名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权力稳定性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权有效,在本专利权下的许可依法有效,本专利的许可授权,不受任何合同限制。并且在备案时不存在下列情况:■专利(申请)权终止。■专利(申请)权被宣告无效。■专利申请被驳回。■未经共同专利(申请)权人同意,其中一方擅自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同一项合同重复备案。■专利许可合同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限。签名(盖章)日期备案机关意见备案机关(公章)经办人:(签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表填表须知1.表格中的备案日期、备案号和备案日期由负责备案的机关或机构填写。表格中的项目由专利权人填写。2.合同性质系指纯专利许可或混合许可。对混合许可应说明其内容如专利、Know-How、商标等。3.合同中的许可种类系指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和分许可等。涉及几种许可证时,应依次列出。4.权力稳定性声明由让与人签字或盖章。5.专利许可范围系指在排他许可中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的地区和范围。6.使用费总计系指已确定的使用费总额、预计总额和累计总额。7.在使用费总计栏中,外汇应写明货币名称,人民币不用折合外汇计算。8.涉及专利项目超过三项的,可以随备案申请表提交附件,注明涉及的专利的申请号和发明名称。9.合同有效期应写明起止日期。10.表内各项一定要如实填写,一律打印,字迹要清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名称专利号许可方名称地址代表人被许可方名称地址代表人合同备案号签订地点亳州市签订日期2010年12月16日有效期限至2020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前言(鉴于条款)——鉴于许可方拥有专利,该专利号为,公开号为,申请日为,授权日为,专利的法定届满日为。并拥有实施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及工艺;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本条所涉及的名词和术语均为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需要定义的名词和术语。如: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由中国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第二条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该专利的许可方式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分许可);独占许可范围为中国境内专利使用第三条专利的技术内容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专利号为,专利名称为,其他技术:一种治疗脑中风及其后遗症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是通过对不同性质的中药成分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提取,使本发明的制备工艺比现有技术更加合理,大大提高了所制备药物的有效成分含量,显著降低了患者对药物的服用剂量。第四条使用费及支付方式(无偿使用);第五条验收的标准与方法第六条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1、被许可方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不得将技术秘密泄露给本合同当事双方(及分许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2、被许可方的具体接触该技术秘密的人员均要同被许可方的法人代表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不违反上款要求。第七条技术服务与培训(本条可签从合同)1、许可方在合同生效后十日内负责向被许可方传授合同技术,并解答被许可方提出的有关实施合同技术的问题。2、许可方在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时,要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被许可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被许可方的具体工作人员。被许可方接受许可方培训的人员应符合许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确定被培训人员标准)3、被许可方可派出人员到许可方接受培训的技术指导。第八条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2、有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归改进方,对方有优先、优价被许可,或者免费使用该技术的权利;3、属原有基础上的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4、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5、属双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进,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双方共有,另有约定除外。第九条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许可方无恶意给被许可方造成损失,则许可方不必向被许可方返还专利使用费。2、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因许可方有意给被许可方造成损失,或明显违反公平原则,许可方应返还全部专利使用费,合同终止。第十条不可抗力1、发生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妨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做到:(1)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2)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3)在(某种事件)期间,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时间)内,合同延期履行。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为十年(不得超过专利的有效期)。2、(对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方无正当理由不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在合同生效日后十年(时间),本合同自行变更为普通实施许可合同。3、由于被许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或双方另行约定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许可方名称(或姓名)(盖章)法人代表(盖章)联系人(盖章)住所(通讯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被许可方名称(或姓名)(盖章)法人代表(盖章)联系人(盖章)住所(通讯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中介方名称(或姓名)法人代表联系人住所(通讯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许可方签章被许可方签章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