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营业税会计本章学习要点:第一节营业税法规概述第二节营业税的计算与申报第三节营业税的会计核算2第一节营业税法规概述一、概念与特点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三、征收范围四、税目和税率五、优惠政策3一、营业税的概念与特点1.概念: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现行流转税三大税种之一42.特点征收范围广税率低税赋均衡税收稳定计算简便返回5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构成条件:1.应税行为必须发生在我国境内2.必须是有偿或视同有偿的应税行为6•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受托金融机构2.境外单位或个人有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①代理人②没有代理人:受让者或购买者7•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续)3.建筑安装业分包或转包的:总承包人4.由他人售票的演出及演出经纪人为个人:售票者5.分保险业务:初保人6.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受让者返回8三、营业税征收范围•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具体包括:1.提供应税劳务:除了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所有应纳营业税的劳务2.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3.销售不动产: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9•“我国境内”的界定1.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除外)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10•A公司是我国国内一家著名的化妆品生产厂家,欲推出一款全新的护肤用品,为了更快地打开销路,扩大市场份额,A公司与法国一家知名护肤品厂商H洽谈,希望H厂商能向A公司转让其商标在中国大陆的使用权。经过一系列艰苦的谈判,A公司与H厂商最终在巴黎签订了转让商标使用权协议,转让费用高达136万元。但H厂商并没有在中国境内缴纳营业税,当我国税务机关令其补缴税款时,H厂商申辨:1、该商标的转让是在法国进行的,因为最终是在巴黎签订的转让协议。2、该商标的受让人是中国A公司,而转让人是法国H厂商,不应适用中国税法营业税中关于转让无形资产的规定。案例11•分析: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只要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我国境内使用,就已符合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这里强调的是“在境内使用”。凡是转让的无形资产,不论其在何处转让,也不论转让人或受让人是谁,只要该项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就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所谓“使用”,包括该项无形资产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将该项无形资产再转让,还包括受让者将该项无形资产的保留。返回12四、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税目:9个税目•税率:1.2档比例税率:3%和5%2.1个幅度比例税率:5%~20%13税目征收范围税率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邮电通信业邮电、通信3%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3%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5%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音乐茶座(包括酒吧)、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游艺、网吧5%-20%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5%返回14•注释:文化体育业文化业: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①表演: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②播映:通过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等场所放映各种节目。③其他文化业: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体育业: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15文化体育业的几种特殊情况:1.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税。2.有线电视台的“初装费”:“建筑业”。3.广告的播映:“服务业——广告业”。4.文化体育业与娱乐业存在交叉的情况,应按如下原则区分:①凡以观众身份参与听、视和游览等项活动的行为,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的征税范围;②凡亲自参与某项活动并以自娱自乐为主要目的的行为,应属于娱乐业税目的征税范围。返回16五、营业税优惠政策•免税项目:P154•起征点:仅限于个人1.按期纳税:月营业额1000-5000元2.按次纳税: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