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格拉底之死看雅典民主政治及其影响(一)关于人类社会群体的性质:“自由城市”抑或“一伙人群”?[2]对希腊人来说,自由城市意味着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人们在这种城市中自己管理自己,公民轮流进行统治和被统治。实际上,在雅典的民主政体中,主要的政府职位都是由选举产生的,许多别的职位则由抽签产生,使得所有公民都有参与治理自己的平等权利。所有公民都有权在制订法律的议会中投票和发言,列席把这些法律加以实施和解释的陪审团法庭。然而,苏格拉底既不是寡头派,也不是民主派,对于两者,他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在苏格拉底看来,既不是由少数人来统治,也不是由多数人来统治,而是由“那个知道的人”来统治。这在他的同时代的人看来,一定是等于恢复到最绝对的形式的王权。苏格拉底在《言行回忆录》中,提到政府的基本原则,那就是“发命令是统治者的事,服从命令是被统治者的事。”当然,苏格拉底区分了“王政”和“暴政”,他说,“在人民的同意下按照国家法律来统治他们是王政,而不受法律控制以统治者的意志强行对不愿意的臣民进行统治则是暴政。”[3]希腊人则从牧人的类比是得出教训,羊群不能信任牧人,人类群体也不能把自己交托给某一个人的绝对意志,不论他自称他的目标是多么仁慈。显然,这就造成了苏格拉底与古希腊观念上的歧异。(二)什么是美德?苏格拉底谓,美德即知识。这一观念看起来是一个哲学问题,但也有着极深的政治意蕴。如果美德就是知识,那么就像其他形式的知识一样,它是可以教的。如果它是可以教的,那么它就不可能限于少数人——贵族地主世家,而是可以被多数人——新兴的手艺人和生意人的中产阶级——来学习。如果多数人都有美德,那么他们就有资格参与治理城市,而不能被拒绝。然而,苏格拉底认为,真正的知识只能通过绝对定义才能得到。如果你对某一事物不能下一绝对定义,你就并不知道它是什么。接得,苏格拉底证明,这种知识是得不到的,连他也得不到。[4]这样,既然美德是知识而知识又是不可获得的,那么普通人即多数人,就没有进行自治所必需具备的美德或知识。通过这条迷宫一样的形而上学的路线,苏格拉底又回到了他的根本命题:人类社会群体是一伙“羊群”,不能放手信任它能治理自己。从以上的观念可以看出,希腊人的普遍观念给予了普通人以尊严,而苏格拉底的观点则贬损了它。这也是一个不可调和的分歧。(三)什么是幸福的生活?苏格拉底认为,人类的主要责任是“要顾到自己的灵魂”,[5]因而其直接行动的结果则是退出城市政治生活,因为这是灵魂“完善”的必要。而当时的雅典人和希腊人则普遍认为,公民是通过充分参与城市生活和事务而得到教育和完善的。[6]这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人得到完善后是最好的动物,但是如果他孤立于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坏的动物……如果他没有美德,他就是一头最邪恶和野蛮的生物。”[7]然而,苏格拉底及其弟子们则都主张,人们必须退出这样的一种政治生活。自然,这种观念本身是思想史的进步。“西方哲学从他开始,从向外探索转入向内探索,从自然哲学转向伦理哲学和政治哲学,这是人们认识的一种深化,是哲学思想史上的重大发展。”[8]从苏格拉底之死看古希腊民主与现代民主苏格拉底之死是西方文化史上的一个挥之不去的伤心地,史称“苏格拉底的悲剧”。对许多人来说,这是一个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又令人伤心的谜,直至近现代的黑格尔和斯东等都在一再提出自己的解谜方案,当时就令柏拉图震惊和困惑:为什么这样一个终身为“正义”奋斗的人最终却被判处触犯国家宗教法律而处死。在古代,法律就是正义;而法律与正义受到宗教或神圣法的保护。对苏格拉底违反法律的指控分成几个方面。其一,当时的指责是苏格拉底“引入新神”,败坏青年,破坏国家法律。其二,现代人认为那种指控不是本质,本质在于苏格拉底“反民主”。苏格拉底为什么反对民主?他认为当时的民主有两个重大问题:一个正是民主的主导价值——自由。“民主”的含义在当时就是人人统治,从而人人不得受到任何人的统治;所以他的基本取向是“自由”或不受干预的自由。在柏拉图《理想国》第9卷关于“民主政体”的精神大段大段生动描述中,当时的民主自由就意味着“不受干预”——意味着消极自由。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追求极端自由的人不能忍受任何约束,否则就会群起攻击领导人为“寡头分子”,要求惩办他们。民主与法治处于尖锐的冲突中。第二个问题也是法治的问题。苏格拉底反复提醒人们不应该放任自由、要“遵纪守法”。所以苏格拉底反对当时的民主,是反对消极自由;他不主张自由,他主张规训,主张为灵魂套上法律的严格约束。苏格拉底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上对于民主第一次高水平地挑战,敲响了第一次有价值的警钟,民主必须结合法治。民主并不是“自由”或民意可以推翻一切法律,或放纵自己的一切欲望——尤其是权利欲望或支配、伤害他人而不被他人所支配或伤害的欲望。否则,民主最终回堕落到极端专制。苏格拉底的所作所为,并非要用哲学破坏法律,而是在服从法律,捍卫法律。一般现代人认为,法律的基础是民主,是人民参政或通过代议制制定法律的。所以,法治和民主是一回事。那么,反对民主的苏格拉底还是违法了。那个时代的民主,雅典的民主,不是当代民主。而是公民共和主义的民主。这意味着德性的重要。民主之为法治,尤其体现在要防止“大众暴政”之民主的特有危险上。写《美国的民主》的托克维尔只是指出民主有自己的独特危险。苏格拉底以一生之努力和最后的生命申辩,表明它的潜在危险的不可忽视。苏格拉底死了,他被民主地、合乎民意地、合乎法律程序地处死了。用我们今天的眼光看来,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恰恰是雅典民主的问题所在。当苏格拉底被质问:如果人们不但不领情而且怒火中烧并控告你违法呢?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的回答是:既违背其法律(包括嘲讽和回绝:“雅典人啊,我爱你们,但是我将听神的而不是你们的”),又服从法律的判决,不惜一死。由此,激起人们的反省,反思现行法律是不是有问题,这就是后来西方文化中的“非暴力抵抗”的源头。但是民主与法治在西方政治哲学传统中从来都不是那么简单地等同的。色拉西马库斯的“法律就是当政这一党的利益”(=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也许合乎今天多元主义大民主(民主=私利的冲撞与均衡)。民主只是手段,法治才是目的,或比民主更高一级的手段。今日人们认为“法制”不好听,那是管人民的;“法治”好听,是西方自由主义的真谛,因为它是制约官员的。实际上,全面理解的“法治”并不仅仅是制约官员的,它也制约人民。《联邦党人文集》中连篇累牍的讨论以及美国立宪既制约行政分支又制约立法分支的考虑就说明了这一点。审判的程序同样复杂而民主。不同于现代,雅典的法庭不设法官,只设主持官,负责组织审判并维持法庭的秩序,判决的权力则在陪审团。陪审团成员从公民群体中抽签产生。其例为:每年初公民自愿报名竞争当年陪审团成员,而后抽签从自愿者中挑选出六千人,作为当年陪审团成员。如遇有法庭开庭之日,城邦官员事先根据案件大小确定审判每桩案件所需陪审团规模,从五到二千人不等,然后从六千名陪审团成员中抽签选出当日所需陪审员总人数。开庭之前,再以抽签的方式将这些陪审员分配到不同的法庭,审理不同的案件。其运作过程复杂得令人匪夷所思,但用来抽签的石嵌存留至今,又令人不能不信。另外,雅典人之所以发明这套东西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任何形式的贿赂。首先,你不可能事先知道哪些陪审员会参与审判你的案件。其次,你也不太可能将全部六千名陪审员悉数贿赂。当然,陪审员的众多还体现了民主政治的根本原则,即公民直接而广泛的参与。陪审员每次出席审判,都可得到一小笔报酬,大约能够维持一家人一天的生计。那些较为富有的公民大概是不会为了这点报酬而在法庭上耗度一日的,除非案件和他们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陪审员主要是由下层公民组成的。审判苏格拉底一案的陪审团由五百人组成,显然不是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案。较大的案件会有多达二千人的陪审团,而重大的案件则往往由公民大会直接审判。法庭上的审判同样不同于现代,先是由原告和被告分别为自己辩护,并进行举证。之后陪审团举行第一次投票,决定被告是否有罪。如果被告获得的票数占多数,他即获得清白之名。但案子并未就此完结,还要看原告获得票数的多寡。如果他获得的票数不到总票数的五分之一,就要遭到处罚。这条措施是为了防止有人恶意诬告。如若出现有罪和无罪的票数相等的情况,则被告无罪释放。如果判定被告有罪,则由原告和被告本人分别提出具体的刑罚,再由陪审团投票选取其中之一作为最终的判罚。这种审判的方法看似荒唐,但却具有其合理性。因为原告和被告为使自己提出的刑罚受到采纳,一定会提出尽量合理的刑罚,而不会随心所欲。苏格拉底在第一轮的投票中以二百八十票对二百二十票被判有罪,随后提出的对自己的处罚又近乎玩笑,先是说自己非但无罪,反而于城邦有功,理应得到城邦的礼遇,后又提出罚款一百德拉克玛了事。由于此一刑罚太不合情理,反而迫使部分本来同情他的陪审员转向选择原告提出的刑罚,最后以三百六十票对一百四十票被判死刑,也就不难理解了。另一方面,即使苏氏的表现如此荒唐,若用今天的法律来衡量,可能还要判藐视法庭罪,但仍有一百四十票是支持他的,说明他要逃过此劫,本不是太难的事。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苏格拉底的罪名似乎是莫须有的,没有确凿的犯罪行为,其言论也没有导致直接的伤害。但在雅典,对犯罪行为的认定不同于现代。无论什么指控,无论犯罪行为是否确凿,也无论是否造成直接的伤害,只要陪审团投票认定,罪名即告成立。因为唯一的标准是陪审团的投票,又没有权威的刑侦机构对事实进行科学的甄别,所以当事人的辩护就变得至关重要。辩护词往往都是事先写好的,或自己写的,或请专业的高手代写的。于是,法庭辩护就成了演说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辩辞不仅讨论案件本身,而且往往对自己的贡献或品德大大夸耀一番,以博得陪审团的同情。不过,法庭也不能容忍无休止的高谈阔论,一律以滴水为钟,对当事人辩护的时间进行严格的限制,颇似时下的大学生辩论赛。其法为,在一陶盆下部钻一小孔,置于高处。陶盆内盛一定容量的水,当辩护开始之时,即让水从小孔滴到置于低处的另一陶盆内,以滴完为限。对苏格拉底的审判,当然还有一个更为深层的原因。古代希腊的民主政治同现代世界形形色色的民主政治殊为不同。在古希腊,民主政治即人民的统治,强调的是公民的广泛参与和直接管理,以及公民在政治生活中近乎绝对的平等权利。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是一个集合名词,它体现作为一个整体的公民群体,个人完全被隐去了。而在现代的民主政治中,在理论上享有政治主权的群体多被称为“纳税人”(taxpayers),时而也称为“公民”(citizens),几乎不用“人民”这一集合概念。在英文中,无论是“纳税人”还是“公民”,所体现的都是由个体而组成群体。其中个体有所显现,未被完全隐去。这种看似细微的差别却反映了一个根本性的不同。在现代的民主政治中,个体一面从属于群体,一面却享有作为个体的独立性,享有自由。但在古希腊,个体是完全从属于群体的,他没有脱离于群体之外的自由。按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个体只有在属于城邦(亦即群体)时才具有存在的意义,不属于城邦的个体要么是鬼神,要么是兽类。群体的意志和利益高于其它一切,为此可以牺牲个体的利益和权利,雅典的陶片放逐法即最好地说明了这一点。依法雅典人每年可以放逐一位政治领袖,由公民大会投票选出。投票时只要在陶片上刻上名字即可。无需过失,也无需罪行,只要获得票数超过六千,即遭流放。如果以现代人的眼光看,这纯属对个人自由与权利的践踏。但在雅典,像底米斯托克利等一批最著名的政治家都在流放之列。这就是说,在古代希腊,个人从古希腊民主制度看苏格拉底之死本帖最后由wangchangliang于2011-3-919:45编辑摘要:苏格拉底所生活的古希腊相对于其他城邦姚明注意一些,但是绝对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现在人们认为是民主和自由杀死了这位智者,认为是民主的暴政。本文将通过对古希腊的民主的分析,探讨导致苏格拉底之死。关键词:古希腊;民主;自由;苏格拉底之死死是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自由的(即柏林所说的“消极自由”)。既没有脱离群体的自由,也没有言论的自由。苏格拉底的言论明确表示出他对“人民”这个群体的轻蔑,想要同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