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文本及选择2014.3.103.1国际工程合同文本及选择国际著名标准合同文本:(1)FIDIC合同(2)ICE合同(3)EDF合同(4)AIA合同3.1国际工程合同文本及选择国际工程合同文本特点:FIDIC和ICE合同条件主要应用土木工程;JCT和AIA合同条件主要应用于建筑工程;(1)数量上,还存在其他国际通行的合同条件;(2)种类上,合同条件显现系列化;(3)内容上;合同文件一般10年修改、更新一次;(4)合同的基本结构,基本原则较为稳定、统一。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始建于1913年。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拥有80多个会员国的国际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洛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代表我国于1996年10月加入该组织。FIDIC除下属若干个地区委员会外还下设许多专业委员会,主要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CCRC)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CECC)电器机械合同委员会(EMCC)职业责任委员会(PLC)等。3.1.1FIDIC系列合同条件FIDIC一直在致力于对施工合同范本的改进和完善;美国总承包商协会(FIFG)、中美洲建筑工程联合会(FIIC)、亚洲及西太平洋承包商协会国际联合会(IFAWPCA)均推荐在实行土木工程国际招标时以FIDIC作为合同条件的范本。我国是接受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最多的国家之一,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利用世行和亚行贷款开发的基础设施项目几乎全部采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FIDIC合同的特点一、FIDIC合同的特点二、新版合同条件的总体特点三、FIDIC合同条件的构成体系四、应用FIDIC合同条件应注意的问题FIDIC合同的特点一、FIDIC合同的特点:1、公正合理、责任分明2、程序严谨,易于操作3、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相结合各版本的FIDIC合同条件均分为“通用条件”(GeneralConditions)和“专用条件”(ParticularConditions)。通用条件是指对某一类工程具有普遍适用性质的条款。专用条件的作用是将特定的工程合同具体化,对通用条件进行修改或补充。二、新版合同条件的总体特点1、在编排格式上统一化2、新版合同条件在语言上比以前的老版本更简明,英文原版中很少出现以前那些陈旧拗口的古英语用词,句子的结构也相对简单清楚,因此更易读、易懂。3、新版合同条件之间的分工更加明晰,应用范围更广,覆盖面更宽。4、新版合同条件对一些关键术语的定义更为科学、严密。三、FIDIC合同条件的构成体系1999年版FIDIC合同范本包括以下四种: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forConstruction)。简称新红皮书,是1987年版红皮书《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最新修订版。主要适用于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项目。2、生产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forPlantandDesign-Build)。该条件简称新黄皮书(简称P&DB),是1987年版黄皮书《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的最新修订版。主要适用于电气或机械设备的供货及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forEPC/TurnkeyProjects)。该条件简称新橘皮书,是1995年版橘皮书《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的最新修订版。主要适用于以交钥匙方式提供的生产线或发电厂等工厂或类似设施、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类型的开发项目。4简明合同格式(ShortFormofContract)。该合同格式在FIDIC合同范本系列中首次出现。适用于合同额较小的建筑或工程项目。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情况,该合同格式也可用于较大金额的合同,特别适用于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较短的工程。四、应用FIDIC合同条件应注意的问题1、我国工程施工中索赔的现状2、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直接适用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1)关于FIDIC合同条件的法律效力①FIDIC合同条件中的有些规定和我国的现行建筑管理规定不完全一致。②若双方当事人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是行为主体可自由决定的合法行为,在总体上并没有违反我国的现行建筑法规的禁止性规定。(2)要对FIDIC合同条件的适用作说明和限制(3)要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作特别约定(4)工程质量等级的约定在FIDIC合同条件中只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工程师满意。而在我国,有关工程质量有工程优良、合格、不合格的规定。(5)争议处理方式的约定3、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方式FIDIC条款具有国际性、通用性和权威性。其合同条款公正合理,职责分明,程序严谨,易于操作。(1)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直接采用(2)对比借鉴采用(3)局部选用(4)合同谈判时参考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合同价款和付款四、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索赔五、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工程师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1、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1999年版FIDIC新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forConstruction)适用于单价与子项包干混合式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件(GeneralConditions)包括20章,163款,论述了20个方面的问题。通用条件后面是“专用条件编写指南”(GuidanceforthePreparationofParticularConditions),仍旧以上述20个方面为顺序。随后是7个保函格式范本,包括:母公司保函范例格式、投标保函范例格式、履约担保函-即付保函范例格式、担保保证范例格式、预付款保函范例格式、保留金保函范例格式和业主支付保函范例格式最后是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2、FIDIC《施工合同条件》新版本的特点(1)内容更新;(2)对承包商的工作也提出了更严格、更具体的要求;(3)对雇主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没收履约保证做出更明确规定;(4)对工程的检验和维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要求虽是针对检验和维修提出的,实质上还是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以保护雇主的权益。3、索赔争端与仲裁方式及规定的变化(1)可以索赔的条款一般分为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两大类;(2)“新红皮书”索赔的基本程序同“红皮书”大致相同,但有一点非常重要的变化,在收到承包商的索赔详细报告(包括索赔依据、索赔工期和金额等)之后42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建议但由承包商批准的时间内),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的索赔表示批准或不批准,不批准时要给予详细的评价,并可能要求进一步的详细报告。这比“红皮书”只要求承包商及时上交索赔意向书及详细报告,而对工程师的答复日期没有任何限制合理多了;(3)加入了争端裁决委员会(DAB)的工作步骤。4、合同的使用条件更为广泛FIDIC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基础上编制的《施工合同条件》不仅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也可以用于安装工程施工。《施工合同条件》具有全面、完整的统一条件的条款规定和专用条件部分条款的编制说明及范例,使用时要结合项目的特点编写。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1.业主(1)业主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或几个时间)内给予承包商进入现场,占用现场各部分的权利;(2)许可、执照或批准;(3)业主人员;(4)业主的资金安排;(5)业主的索赔。2.工程师(1)工程师的任务和权力;(2)由工程师委派;(3)工程师的指示;(4)工程师的替换;(5)确定。3.承包商(1)承包商的一般义务:(2)履约担保(3)承包商代表(4)分包商(5)合作(6)放线(7)安全程序(8)质量保证(9)施工现场数据(10)中标金额的充分性(11)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12)进度报告4.指定分包商(1)指定分包商的概念;(2)反对指定;(3)在工程师根据分包合同向指定的分包商出具支付证书时,承包商应按该证书向指定分包商给付工程款,此种款项应从暂定金额中向承包商支付,并同时向承包商支付投标书附录中设定的承包商的管理费和利润。三、合同价款和付款1.合同价格2.预付款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1)工程量计量(2)承包商提供报表(3)工程师签发期中付款证书(4)业主的支付4.竣工结算5.保留金(1)保留金的约定和扣除(2)保留金的返还6.最终结算四、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索赔1.索赔的含义2.索赔的发生和分类(1)索赔的起因1)风险分担不均;2)施工条件变化;3)工程变更(Variations);4)工期拖延(Constructiondelay);5)业主违约(Defaultofemployer);6)合同缺陷;7)工程所在国家法令变更。(2)索赔的分类1)工期索赔2)经济索赔(3)索赔的依据1)承包商进行索赔的主要依据①招标文件。②投标报价文件。③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④来往信件。⑤会议记录。⑥施工现场记录。⑦工程财务记录。⑧现场气象记录。⑨市场信息资料⑩工程所在国家的政策法令文件。2)承包商索赔可引用的合同条款五、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工程师1.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2.工程师的授权3.工程师的指示4.工程师的撤换5.决定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一、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异同分析二、应用《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应注意的问题一、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异同分析《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主要适用于以交钥匙方式提供的生产线或发电厂等工厂或类似设施、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类型的开发项目。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相比,均由承包商提供成套设备的供货和设计并负责安装和施工,只不过后者的最终价格有更大的确定性(即采用总价合同),且承包商负责全过程服务直至交钥匙,业主对工程介入得更少。因此“设计”和“竣工后试验”是这两种合同需要详细约定的条款,也是与红皮书的重要区别所在,其原因是红皮书适用于业主提供设计或仅要求承包商完成少量设计的项目。因此(P&DB)与(EPC)合同条件的第5节是“设计”,第12节是“竣工后试验”。而红皮书没有这两方面的内容,其相应的第5节是“指定的分包商”,第12节是“计量和估价”。1.一般规定(1)定义:与新红皮书类似,EPC也为相关的专业名词下了定义,由于EPC项目的特点,未设定“工程师”这一角色,而是由业主代表来进行合同管理。(2)合同文件的组成和优先次序EPC推荐的合同文件的先后次序是1)合同协议书;2)专用条件;3)通用条件;4)业主的要求5)投标书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3)联营体成员共同的与各自的责任2.合同各方(1)业主(2)业主的管理1)业主代表2)业主的其他人员:3)业主的指示4)确定(3)承包商1)承包商的一般义务:2)履约担保3)承包商代表4)质量保证5)指定的分包商3.设计(1)设计的一般义务(2)承包商的文件(3)技术标准和法规(4)培训(5)竣工文件(6)操作和维修手册(7)设计错误4.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5.工程的开工、延误和暂停(1)开工(2)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3)竣工时间(4)竣工时间的延长(5)暂时停工(6)竣工检验7.业主的接收(1)工程和工程区段的接收(2)部分工程的接收(3)对竣工检验的妨碍8.缺陷责任9.竣工后检验(1)竣工后检验的程序(2)延误的检验(3)重新检验(4)未能通过竣工后检验10.变更和调整(1)变更权(2)价值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