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跨境电子商务概述1.1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1.1.1跨境电子商务的含义1.1.2跨境电子商务的分类1.1.3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1.2跨境电子商务的产生和发展趋势1.2.1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1.2.2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1.2.3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1.1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1.1.1跨境电子商务的含义跨境电子商务,简称为跨境业务;是指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贸易活动。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的发展,网络空间是相对于物理空间的一个新的空间,是一个虚拟但客观世界存在的站点和密码。网络空间的独特价值和行为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其与传统的交易方式不同,呈现出其自身的特点。目前,对跨境电子商务的认知主要在四个方面:政策领域、国际组织、咨询公司、学术研究。——政策领域:欧盟在其电子商务统计中出现了跨境电子商务(Crossbordere-commerce)名称和有关内容,主要是指国家之间的电子商务,但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含义。——国际组织:联合国于2000年就已经关注到了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的关系;2010年国际邮政组织(IPC)在《跨境电子商务报告》中,2分析了2009年的跨境电子商务状况,但在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也没有明确地界定,而是出现了“internetshopping”、“Onlineshopping”、“onlinecross-bordershopping”等多个不同的说法。——咨询公司及学术研究:在Ebay、尼尔森等著名公司及诸多学者的表述中也运用了不同的名词表达,如跨境在线贸易、外贸电子、跨境网购、国际电子商务等;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在2016年报告中对跨境电子商务概念界定是:“跨境电子商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达成交易的跨境进出口贸易活动。狭义的跨境电子商务概念特指跨境网络零售,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跨境支付结算、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贸易新业态。跨境网络零售是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新型贸易形态”。总体来看,这些概念虽然表达不同,但还是反映了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渠道上的现代性,即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渠道为交易途径,二是空间上的国际性,即由一个经济体成员境内向另一个经济体成员境内提供的贸易服务,三是方式上的数字化,即以无纸化为主要交易方式。1.1.2跨境电子商务的分类跨境电子商务包含了较多的要素,主要有交易对象、交易渠道、货物流通、监管方式、资金交付、信息和单据往来等多个方面,按照这些要素的不同,可以将跨境电子商务分为不同的类型。1、按照交易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B2B、B2C、C2C、B2G几类。-B2B(businesstobusiness),即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应用于企业之间的采购与进出口贸易等。传统的电商形式中最常见的是B2B模式,核心在于交易双方都是商家。B2B可以分为三种模式:一是垂直模式,主要是整合某一专业领域的上下游产业链;第二种是综合模式,网站属于一个开发性的中间平台;比如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等。第三种是自建平台,企业自己建立平台直接销售自有或者采购的货品;3-B2C(businesstocustomer),即企业与消费者个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应用于企业直接销售或消费者全球购活动。随着大量第三方在线平台的建立,使跨境电商的交易门槛大幅降低,越来越多的零售商甚至消费者直接参与到网上购买和销售过程,从而缩短了供应链,减少了中间环节,优势更加明显,B2C模式的使用显著增加;甚至出现了不同国家消费者之间少量商品互通没有C2C模式和工场直接到消费者的M2C模式。-C2C(customertocustomer),即消费者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应用于消费者之间的个人拍卖等行为;简言之:C2C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C2C模式的特点是大众化交易,早期的Ebay属于C2C平台,而一度非常流行的海淘代购模式也是典型的C2C。-B2G(BootToGecko),B2G是新近出现的电子商务模式,即“商家到政府”(是术语B2B或business-to-government的变化形式),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应用于政府采购,但目前进行跨境采购要受到各国诸多法规的限制。2、按照交易渠道的不同,当前主要有EDI、互联网两种方式。EDI即以电子数据交换的方式进行跨境电子商务,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组织一直在推动有关数据传输标准和安全等技术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主要应用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活动,但由于EDI对企业数据的标准化程度及软硬件的要求较高,必须租用专线进行,因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利用互联网进行跨境交易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在中小企业中。但在大型企业中,EDI还广泛存在,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欧盟28国中有33%的企业采用EDI方式,80%的企业采用互联网方式。3、按照货物流通方向的不同,可以分为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和出口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跨境电商:4海外卖家将商品直销给国内的买家,一般是国内消费者访问境外商家的购物网站选择商品,然后下单,由境外卖家发通过国际物流送给国内消费者。—出口跨境电商;国内卖家将商品直销给境外的买家,一般是国外买家访问国内商家的网店,然后下单购买,并完成支付,由国内的商家发国际物流至国外买家。出口跨境电商模式图54、按照海关监管方式的不同,又可主要分为一般跨境电子商务和保税跨境电子商务。而一般跨境电子商务主要用于在一般进出口货物,大多是小额进出口货物,保税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是用于在保税进出口货物,二者在通关手续等方面有明显不同。一般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进口模式图一般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进口基本流程:1)、海外商家在接到订单后将商品运至海关;62)、通过出、入境申报清关;3)通过物流配送至消费者。保税模式图(1)保税模式基本流程:1)、海外商家预先将商品运至跨境通自贸区保税仓库2)、在线销售、供消费者在线订购3)、处理订单,入境申报,清关后直接从保税仓库发快递给消费者(2)保税模式海外直邮流程1、消费者在线订购后2、海外商家从海外通过国际快递发货到自贸区保税仓库3、清关后,由物流公司快递给国内消费者1.1.3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1)全球性(GlobalForum)7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而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由此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重要特点是: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没有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任何人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技术手段,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让信息进入网络,相互联系进行交易。所以,对基于全球化的网络建立起来的电子商务活动进行课税是比较困难的。因为:电子商务是基于虚拟的电脑空间展开的,丧失了传统交易方式下的地理因素;电子商务中的制造商容易隐匿其住所,而消费者对制造商的住所是漠不关心的。例如,一家很小的俄罗斯在线公司,通过一个可供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点击观看的网页,就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其产品和服务,只要消费者接入了互联网。很难界定这一交易究竟是在哪个国家内发生的。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收所在地制造了许多困难。税收权力只能严格的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网络的这种特性为税务机关对超越一国的在线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困难。而且互联网有时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在传统交易模式下往往需要一个有形的销售网点的存在,例如,通过商店将商品卖给客户,而在线网店可以代替这个商店通过网络直接完成整个交易。一般情况下,税务当局往往要依靠这些有形的销售网点获取税收所需要的基本信息,代扣代缴应交税收等。没有这些有形的销售网点存在,税收权力的行使会发生困难。(2)无形性(Intangible)网络的发展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传输盛行。数字化传输是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例如数据、声音和图像在全球化网络环境中集中进行的,这些媒介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所以是8无形的。以一个e-mail信息的传输为例,这一信息首先要被服务器分解为数以百万计的数据包,然后按照TCP/IP协议通过不同的网络路径传输到一个目的地服务器并重新组织转发给接收人,整个过程都是在网络中瞬间完成的。电子商务是数字化传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无形性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销售商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是体现为数据代码的形式,使得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从而给税收带来困难。传统交易以实物交易为主,而在电子商务中,无形产品却可以替代实物成为交易的对象。以书籍为例,传统的纸质书籍,其排版、印刷、销售和购买被看作是产品的生产、销售。然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只要购买网上的数据权便可以使用书中的知识和信息。而如何界定该交易的性质、如何监督、如何征税等一系列的问题却给税务和法律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3)匿名性(Anonymous)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已经拥有3000万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50亿美元。但是eBay的大多数用户都没有准确地向税务机关报告他们的所得,存在大量的逃9税现象,因为他们知道由于网络的匿名性,美国国内收入服务处(IRS)没有办法识别他们。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导致了逃避税现象的恶化,网络的发展,降低了避税成本,使电子商务避税更轻松易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使得应纳税人利用避税地联机金融机构规避税收监管成为可能。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以及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某些避税地联机银行对客户的“完全税收保护”,使纳税人可将其源于世界各国的投资所得直接汇入避税地联机银行,规避了应纳所得税。美国国内收入服务处(IRS)在其规模最大的一次审计调查中发现大量的居民纳税人通过离岸避税地的金融机构隐藏了大量的应税收入。而美国政府估计大约三万亿美元的资金因受避税地联机银行的“完全税收保护”而被藏匿在避税地。(4)即时性(Instantaneously)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传统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就如同生活中面对面交谈。某些数字化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还可以即时清结,订货、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瞬间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提高了人们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传统交易中的中介环节,但也隐藏了法律危机。在税收领域表现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往往会导致交易活动的随意性,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开始、随时终止、随时变动,这就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不仅使得税收的源泉扣缴的控管手段失灵,而且客观上促成了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随意性,加之税收领域现代化征管技术的严重滞后作用,都使依法治税变得苍白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