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1〕195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部属、省属有关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医改工作部署,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卫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2011〕号)精神,经研究,我厅决定在抓紧立项建设省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同时,在区域卫生信息化、县域卫生信息化、远程会诊系统、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居民健康服务“一卡通”、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等7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以加快推进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请各地、各单位根据项目试点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推荐试点项目,并填写推荐项目市(县、区)或项目单位卫生信息化建设情况表,于6月25日将申报文件资料报送至我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规财处)。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推荐项-2-目进行综合评估,报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择优选择部分项目列为省级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予以政策鼓励、技术指导。有关推荐表格的电子版可在我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共邮箱wstxxb@163.com下载(登录密码:123456),上报文件资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13570994143@139.com。联系人:张心明、邹远闻,联系电话:020-83828508,020-83821470。附件:1.省级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基本要求2.推荐试点项目市(县、区)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情况3.省级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推荐表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信息公开形式:不公开)-3-附件1一、区域卫生信息化试点由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已编制了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立项。所规划建设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符合卫生部印发的《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的规范要求;具有平台基础应用系统和若干业务应用系统,立项建设内容至少包括3家以上医院运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10家以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运行以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建立以居民身份证号为个人标识码的居民健康主索引,通过“一卡通”形式,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市级财政已安排或承诺安排一定配套资金。二、县(市、区)域卫生信息化试点由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推荐。所推荐的试点县(市、区)已根据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编制本县(市、区)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规划建设内容包括建立县(市、区)域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平台)和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以县(市、区)人民医院为中心的县域影像、检验、检查会诊系统,实现县域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3家以上基层医疗卫-4-生机构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设项目符合卫生部印发的《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的基本要求,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及市级或县(市、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三、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试点由中央驻穗医疗机构和省属医疗机构申报,或由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推荐。试点医院已建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HIS、CIS、LIS、PACS等业务应用系统,已规划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并承诺投入不少于医院上年度医疗业务总收入1%的信息化建设经费。参照卫生部印发的《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完善医院现有信息系统的架构和功能,以服务于患者、服务于临床为出发点,以电子病历为核心,以患者电子病历的信息采集、存储和集中管理为基础,通过建立医院信息平台,实现医院内不同业务系统、管理系统之间的统一集成和资源整合,消除医院内部的信息孤岛,实现医院医疗业务和运营管理的高效运转,支持包括预约挂号、双向转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个人健康档案查询等功能的区域内诊疗“一卡通”,能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跨机构的医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四、远程会诊系统试点由中央驻穗三甲医院和省属三甲医院申报,或由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申报。项目建设可参考卫生部印发的《2010年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技术方案》,采取省—(市)—县或市—县—乡镇(社区)模式,以1家三级综合医院为核心,部署相应的软硬件设备,-5-至少和3家以上欠发达地区的县级医院或5家以上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远程会诊系统,提供远程会诊、双向转诊、远程教育、视频会议、远程查房等技术业务指导和扶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五、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试点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推荐。试点县(市、区)至少选择5家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5家以上乡镇卫生院,统一部署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符合卫生部电子健康档案标准规范要求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诊疗、公共卫生、财务收支、药品耗材管理等日常业务;支持妇女、儿童、老人、慢性病人、残疾人、重性精神病病人等重点人群的专档管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参合(保)居民的基本信息、就诊信息和补偿信息;支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量统计及绩效考评。六、居民健康服务“一卡通”由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推荐或申报。试点市(县、区)已制定“一卡通”总体建设方案,符合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以居民身份证号为个人标识码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主索引,制发标准、规范全市统一的居民“健康卡”(或“市民卡”、“社保卡”等),在项目建设启动一年内发卡量达到3万张以上,在5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居民凭卡预约挂号、双向转诊、付费补偿、个人健康档案查询等功能,接诊医生可通过信息平台获取患者的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6-七、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由省级公共卫生机构或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或推荐。试点机构或试点地区通过建立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将疾病监测信息系统、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病媒生物监测信息系统、急性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卫生监督管理等业务信息系统进行资源融合、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并预留接口与规划建设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7-附件2一、基本情况(一)市级卫生信息化工作组织与领导机构建设情况单位名称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姓名职务成员姓名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时间人员名单(部门/职务)职责分工可提供机构成立有关文件:(二)市级信息化工作机构建设情况1.设立独立机构部门名称隶属关系负责人姓名职务级别专业及职称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件-8-职工人员情况编制核定编制:人;在编人员:人;外聘人员:人;职称初级:人;中级:人;副高以上:人;年龄30岁以下:人;30-40岁:人;40岁以上:人;专业信息技术专业:人;医学专业:人;其他专业:人;部门主要职责可提供有关文件。2.未设立独立机构信息化建设有专人负责所在处室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专职人数管理类IT技术类信息化建设无专人负责兼职人数(三)本区域信息化建设专业人才情况(指本市/县(区)辖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卫生信息化建设的人员)信息化建设专业人员总量编制核定总编制:人;在编人员:人;外聘人员:人;职称初级:人;中级:人;副高以上:人;专业信息技术专业:人;医学专业:人;其他专业:人;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培训情况2009年以来,举办或参加专业会议:人次;举办或参加技术培训班:人次。-9-二、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一)业务系统建设情况(属上级拨发系统软件及数据库金额不需填写)应用系统名称开始运行时间主要功能用户对象(使用部门)开发情况(自主开发、委托开发、购买、上级拨发)经费金额(二)信息数据库建设情况信息数据库名称类型(SQLserver、Oracle等)主要内容来自何应用系统备注(三)信息安全工作系统名称等级(1—5级)(四)电子身份(CA)认证建设情况本区域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已经使用CA认证□是□否建设使用时间:评价花费元/客户端目前应用量:-10-三、信息化建设经费情况(一)近3年信息化总共投资:万元2009年经费,经常性经费万元,项目经费万元,其他万元2010年经费,经常性经费万元,项目经费万元,其他万元2011年经费,经常性经费万元,项目经费万元,其他万元(二)2011—2015年期间信息化建设计划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投资预算(万元)资金来源备注-11-附件3-1申请单位:(盖章)主管领导: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一、信息化建设现状:(一)业务系统建设情况(属上级拨发系统软件及数据库的金额不需填写)应用系统名称开始运行时间主要功能用户对象(使用部门)开发情况(自主开发、委托开发、购买、上级拨发)经费金额(二)信息数据库建设情况信息数据库名称类型(SQLserver、Oracle等)主要内容来自何应用系统备注(三)信息安全工作系统名称等级(1—5级)-12-二、是否已有总体规划:□是,请提供具体方案;□否三、系统运行所需的服务器部署方式:□在各个机构分布部署应用,数据没有集中上传□在各个机构分布部署应用,数据实时/定时上传中心端服务器□在数据中心集中统一部署,支持各个机构的应用□其他,请说明:四、连接市级平台的医疗机构名单机构名称:,使用系统:机构名称:,使用系统:机构名称:,使用系统:机构名称:,使用系统:五、“一卡通”使用情况开发维护单位:,使用时间:;发卡数量:,使用单位数量:;已实现的功能:。-13-附件3-2申请单位:(盖章)主管领导: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一、信息化建设现状(一)业务系统建设情况(属上级拨发系统软件及数据库金额不需填写)应用系统名称开始运行时间主要功能用户对象(使用部门)开发情况(自主开发、委托开发、购买、上级拨发)经费金额(二)信息数据库建设情况信息数据库名称类型(SQLserver、Oracle等)主要内容来自何应用系统备注-14-(三)信息安全工作系统名称等级(1—5级)(四)信息化工作机构建设情况部门名称负责人编制核定编制:人;在编人员:人;外聘人员:人;职称初级:人;中级:人;副高以上:人;专业IT技术专业:人;医学专业:人;其他专业: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工作职能二、系统运行所需的服务器部署方式:□在各个机构分布部署应用,数据没有集中上传□在各个机构分布部署应用,数据实时/定时上传中心端服务器□在数据中心集中统一部署,支持各个机构的应用□其他,请说明:三、连接县级平台的医疗机构名单机构名称:,使用系统:机构名称:,使用系统:-15-机构名称:,使用系统:机构名称:,使用系统:四、区域内医疗机构LIS系统、PACS系统建设情况(一)LIS系统:已装备使用的医疗机构家,与县(区)级平台连接家。(二)PACS系统:已装备使用的医疗机构家,与县(区)级平台连接家。-16-附件3-3申请单位:(盖章)主管领导: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一、信息化建设现状(一)业务系统建设情况(属上级拨发系统软件及数据库金额不需填写)应用系统名称开始运行时间主要功能用户对象(使用部门)开发情况(自主开发、委托开发、购买、上级拨发)经费金额(二)信息数据库建设情况信息数据库名称类型(SQLserver、Oracle等)主要内容来自何应用系统备注-17-(三)信息安全工作系统名称等级(1—5级)(四)电子身份(CA)认证建设情况本单位是否已经使用CA认证□是□否建设使用时间:评价花费元/客户端供应商名称:(五)信息化工作机构建设情况部门名称负责人编制核定编制:人;在编人员:人;外聘人员:人;职称初级:人;中级:人;副高以上:人;专业IT技术专业:人;医学专业:人;其他专业: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工作职能二、基于电子病历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协同共享情况(如是否实现了双向转诊,医疗协同。是否实现其他业务系统的共-18-享)(二)电子病历建设和应用情况(如电子病历是否遵行卫生部相关标准,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