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合同】-第1页共36页-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合同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就本项目游仙区高山生态养殖场的活动板房及鸡舍的修建工程施工承包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游仙区高山生态养殖场的活动板房及鸡舍的修建工程2工程地点:游仙区小枧镇红发村七组3结构形式:门式钢结构4建筑面积:活动板房约400平方米,鸡舍约12000平方米5承包范围:活动板房的搭建,鸡舍钢结构及鸡舍土建6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7工期(实际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满足施工需要)7.1工程于2012年月日正式开工第二条承包范围1、本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全部钢结构工程的图纸深化设计、加工、制作、运输、安装、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所有钢结构制作并安装制作并安装,包含高强螺栓、连接板、防腐防火涂料、钢结构预埋件等图纸涉及到的所有钢结构范围的工作。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活动板房按元/㎡(工程量暂定400平方米)制作安装费暂定总价:元整,(¥元);鸡舍按元/㎡(工程量暂定400平方米)制作安装费暂定总价:元整,(¥元)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元整,(¥元)1、合同价款的说明1.1本合同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除设计方、业主、甲方书面认可降低或提高标准或改变做法时可以协商变更单价外,本合同价不做调整。它包括乙【***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合同】-第2页共36页-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1.2除非另有变更洽商,任何组成合同价款清单以外的而根据设计和规范必不可少项目,其价款均视为已经平均分摊在综合单价之内,不再单独计取。第四条付款1.预付款:本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合同预付款为30%(元)。月度付款:乙方于每月21~23日上报当月完成工作量,月进度款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后完成工程量的80%作为月进度工程款,材料进场后未安装的工作量按照(制作费+包装运输费)×进场量×80%。甲方收到乙方完成每月工程量,于次月10日前支付工程款。钢结构安装验收完毕后,进场材料款支付到90%,工程竣工后,进场材料支付到100%。工程竣工验收后,经甲方与业主办理完结算后,甲方再与乙方办理施工结算。结算后一个月内付至制作安装结算额的95%。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全部转为质量保证金,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能按时进行维修,甲方将另行安排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修期满后(一年),在与业主结算完毕并收到业主支付的保修金后,经双方确认后,30天内支付。2.月度付款前提2.1月度施工内容经甲方同意。2.2施工进度满足甲方总控计划。2.3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确认的实际工作量【分阶段验收时】3.下列情况不予以计量与付款3.1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强行施工;3.2不能证明施工质量合格;3.3乙方自身原因返工;3.4乙方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施工图纸所示,擅自更改施工内容。3.5未经监理单位、甲方验收的【包括阶段验收】第五条工期要求1.制作安装期:活动板房乙方应在2012年月日进场开始进场安装工作,总工期为3个月,如因甲方原因则工期相应顺延。2.以上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2.1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合同】-第3页共36页-2.2不利的气候条件【不可抗力除外】;2.3与其它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2.4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各种奖项的评比检查;2.5分阶段、分区段检查验收。3.乙方须按甲方之总控进度进划施工,确保每周之工作均在甲方之总控进度进划内完成;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总控计划完成其工作,乙方须按甲方指令无偿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材料、人员投入,以满足甲方、业主的合理进度要求为止。如乙方在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材料后,仍然不能达到甲方、业主之合理要求时,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它分包商承建上述工程,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4.根据本工程总体工期考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完成分包工程的某项或多项工作,在现场条件许可并可以实施的情况下,乙方应尽量满足并遵从甲方要求,且不得延误剩余部分的工作。5.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并承担甲方一切相关损失。第七条工期延误因以下任何一项原因造成乙方延误实施分包工程的,经甲方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工程的竣工时间相应延长:1.1非乙方造成工程延误,而且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已经从业主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的延长;1.2非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超过20%;1.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开工条件、施工条件等造成的延误。如:其他分包商的非正常影响,结构严重偏差,标高线、轴线未及时提供;1.4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或者延迟发出指令确认批准造成分包合同工期延误;1.5不可抗力【有关定义见第七条】等其它非分包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延误;1.6甲方认可的其它可以谅解的工程延误。1.7因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需经业主认可并同意给甲方进行工期补偿。2.乙方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的5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如果索赔事件具有持续的影响,则乙方应每隔5天发出一份报告,事件影响结束之日起10天内提交最终报告给甲方商务部门。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0天内就报告内容予以答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已经同意。【***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合同】-第4页共36页-第八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业主、甲方、乙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一般防范能力的事件。此类事件的发生给合同一方的履约造成不可能或减弱。不可抗力包括:1.1地震、洪水、海啸、飓风、台风、剧烈雷击等天灾以及恶劣气候;1.2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1.3叛乱、暴动、军事政变、内战;1.4暴乱、骚乱、游行示威或混乱【乙方自身及相关联的人员内部并且是从事本工程而发生的事件除外】;1.5空中飞行物体坠落;1.6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或装置产生的压力波;1.7重大政治事件要求停工或进行各项管制而影响到工期;1.8由于法律法规的变更或后续颁布的法律法规导致本合同在法律上不合法。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3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3.1下列费用由甲方向业主索要回来以后支付给乙方:3.1.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3.1.2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3.1.3分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3.2乙方人员伤亡由自身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九条变更与变更计价1.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分包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做出变更或调整,甲方有权指示乙方进行以下任何工作,乙方应遵照执行。该指示应该包括来自业主、【***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合同】-第5页共36页-设计、监理单位的设计变更、洽商、指示等。1.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已经包含的工作量;1.2改变工程做法、材料;1.3改变分包工程任何部位的标高、位置或尺寸;1.4改变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1.5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竣工而必需的任何附加的工作;1.6以业主的确认量为准。2.上述变更指令发出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分包合同不能因以上变更而失效或者作废。因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则按相应条款规定调整。3.如果上述变更是因为乙方违约或分包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得不发出变更指令,则任何此类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4.乙方没有权利对合同工作内容提出变更,更不得在施工中擅自改变材料做法、进行未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作业。5.如果变更仅仅造成工程量发生增减,则其单价不变,仍按原合同单价执行。6.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价格,则双方协商一个双方认为合理的市场价格。第十条技术质量要求1.总则1.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提供工程建设材料、安排组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作业。严格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1.2乙方应选派业务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本工程施工。1.3施工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上岗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甲方备案。2.质量验收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若业主对本工程有获取奖项的要求,不得因乙方的施工实体质量与技术资料等自身原因影响整体工程的奖项评比,否则视为严重违约,乙方承担甲方与之相关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给业主支付的全额违约金。按分包合同价款占总包合同造价的二倍比例】。3.标准与规范工程材料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其它相关规范、标准、规程国家、地方、行业后续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上述标准、规范、规程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按较为严格标准执行。【***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合同】-第6页共36页-3.材质要求3.1乙方应保证所有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所使用材料的品牌和性能要满足设计图纸和业主要求,并满足设计规范和工艺要求,生产制造的各方面要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品种和性能。3.2乙方的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需经业主方、监理方及甲方进行质量检验,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复验。但业主方、监理方及甲方的这种检验并不免除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责任,如对进场材料有怀疑时业主方、监理方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进行材料抽验。若抽验合格,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抽验不合格,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3若材料质量在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均应无偿修复。第十一条材料物资管理1.计划管理1.1乙方进场前1周内,应依据甲方的总进度计划提交工程所需的、与设计图纸相符的材料、设备清单,其中须明确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应时间及其送达地点。1.2进场的物资材料应满足甲方制定的月计划、周计划施工进度要求。2.物资进、退场要求2.1所有物资、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场;甲方胡勇忠与乙方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及交接签字。2.2如乙方不按规定通知甲方参加验收或未按规定提供配套资料,甲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验收结果,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时,双方约定如下:2.2.1如材料运至现场后甲方经检验发现材料的性能或数量或规格与清单不符,乙方应及时更换、赔偿或修理,所有费用【如修理费、返修货物的往来费用、保险费、仓储及装卸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概由乙方承担;2.2.2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时,乙方负责倒运出施工现场;【***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合同】-第7页共36页-2.2.3材料应有的技术资料不全时,甲方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负责补齐资料后再行验收;2.2.4供应时间早于清单规定的日期,甲方可拒绝进入现场,由乙方自行安排场地;2.2.5如由于上述原因或供货时间迟于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由此而给整个工程及其它单位造成的工期、质量及费用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2.2.6所有进、退场材料物资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申报物资进、退场计划,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填制生产要素出入许可证,报至甲方项目经理部相应部门确认后,方可组织物资进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