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制度政策宣传一、中职学校免学费政策的主要内容(一)中职学校免学费范围:公办中职学校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二)免学费资助对象1、农村户口(含县镇)、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国家免学费对象。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属于市级免学费对象。(三)免学费学生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符合市级免学费学生暂不需提供材料。符合国家免学费的学生需提供相应材料:1、农村户口或县镇非农户口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本人页、父母页)、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按照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方式提供材料。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的主要内容(一).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及标准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对应年级在校学生数的10%确定)。对列入国家扶贫办确定的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涉及我省的26个县(市)和其他10个比照西部政策的县(市)及林区的中等职业学校的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除连片特困地区的学生直接认定为资助对象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2.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3.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4.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库区贫困移民子女。7.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三).申请国家助学金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1、所有申请的学生均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第一页、本人页、父母页)、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资助条件中第1,2条的学生,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及其年审证明(或9月领取低保金的银行流水)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孤残证件;3、符合第3,5,7条的学生,需提供村级(社区)、乡镇(街道)的贫困证明;4、符合第4,6条的学生,需分别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或库区移民证明。(四).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审核及公示连片特困地区及比照西部政策县市的学生(由学校资助办公室根据学生户口所在地提供名单)、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及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或残疾家庭(父或母残疾)学生直接认定为资助对象;其他需提供贫困证明的学生,按照上级比例要求和学生消费水平予以综合认定。学校认定对象报上级部门公示、批准。(五).国家助学金资金发放经上级批准符合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学生,按上级要求,由学校统一在市教委指定的银行办理学生本人银行卡,待上级资助资金下达到学校后打款到学生银行卡上。学生资助中心2017年8月30日回执:已经了解资助政策,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生:家长。2017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