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收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收尾管理工作,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全面兑现项目合同,维护公司信誉和整体利益,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所属各单位的项目收尾管理工作。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结合自身业态特点,制定本单位的管理细则并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是公司直管项目收尾管理的主责单位,参与公司监管项目的收尾管控。子公司是子公司直管项目收尾管理的主责单位,参与子公司监管项目的收尾管控,同步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子公司所属单位是本单位项目收尾管理的主责单位,同步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第四条各级管理主体单位应成立收尾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项目收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1.审核项目收尾工作计划、方案,确保收尾工作实现预定目标。2.定期组织召开收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2-确定工作目标。3.负责项目收尾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和协调。4.指导和监督收尾项目规范运行。第五条各级收尾管理主体的生产管理部门是项目收尾的归口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项目收尾管理办法,完善管理体系。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和帮助项目收尾管理工作。3.督促项目部落实收尾工作专题会议决定。4.及时下达收尾项目通知书,定期收集项目部收尾相关资料。5.建立收尾项目管理台帐,负责收集、整理、处置项目收尾管理工作文件及资料。第六条各级管理主体的相关部门负责项目收尾的相关业务管理。第七条项目部成立项目交验清算小组并开展项目收尾工作,主要职责:1.执行公司项目收尾管理相关制度,接受上级单位的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2.制订和上报项目收尾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3.按时整理、上报相关资料,完成项目的各项总结。4.负责资料归档和移交、资产移交、债权债务清理、缺陷整治等工作,并及时完善签认手续。5.完成项目的后评价工作。-3-第三章收尾界定及管理程序第八条收尾项目的界定项目已实质完工,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初验;或项目主体全部完工,累计进度达到项目总量的95%以上。第九条收尾项目的管理程序项目达到收尾条件后,项目部向收尾管理主责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报告(附件1~5)归口管理部门对具备收尾条件的项目组织进行测评(附件6)并报收尾领导小组经收尾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收尾项目通知书人力资源部门下达项目交验清算小组名单项目交验清算小组开展项目交验清算等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业务的收尾管理项目部提出撤销项目机构申请按规定撤销项目部。第十条项目界定为收尾项目后,要按批复的收尾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收尾工作,每月向收尾管理主责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报送《收尾月报》(附件7)。第四章收尾管理的内容第十一条人员管理项目收尾通知书下达后,人力资源部门依据项目管理主责单位的项目内部检查验收办法规定下达项目交验清算小组名单,小组人员应由原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财务、综合等部门负责人或专(兼)职人员等组成,包括已分流到其他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项目收尾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人员-4-分流工作。项目经理始终负责项目收尾工作,原项目部的其他相关人员,当收尾项目需要时,必须回项目协助处理相关业务。第十二条财务管理(一)收尾项目的财务工作仍由原项目计财部长负责。项目现场财会管理工作结束时,项目计财部长除及时撤销在当地的经费和项目结算等银行账户、清理完善全部会计档案、缴清结余现金及银行预留印鉴外,若项目资金管理存在超、欠拨和应收建设(业主)单位资金额度过大的情况,还要向公司财务部书面说明真实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案。(二)收尾项目费用管理1.收尾项目的尾工、整修、交验、结算、清算等业务所需费用,需向项目管理主责单位的财务部上报费用计划,由单位总会计师组织财务、生产、成本、人力、科技等部门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发生费用。2.收尾期间因交验、整修发生的劳务结算和其它直接费用由成本和财务部审核,因交验、整修发生的机械及材料费用由生产和财务部门审核;小组人员工资及各种奖励、差旅及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成本费用,由财务、人力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审核。以上费用经项目管理主责单位的总会计师审批后,列支项目成本费用。(三)项目完成内外部末次验工结算后,项目计财部长应及时清理、并书面确认内外部债权、债务,完善相关财务资料后,-5-将债权、债务移转公司财务部核算管理,同时将分年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并拟定移交清单、清册,移交项目管理主体单位财务部存档,拟写项目《财务工作总结》(附件8),完成会计主体销号工作。(四)在项目应收债权完成清收前,“双清”责任人仍为项目经理。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管理(一)收尾项目要对项目所属的汽车、办公设备及试验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填报《项目部办公设备登记表》(附件3)。项目收尾阶段原则上不再新购设备,项目所属的固定资产,由项目管理主责单位的生产管理部门统一调配或处置,各项目间不得擅自调剂,项目部要按照生产管理部门批复的处置方案进行办理。(二)收尾项目的车辆配置一般不得超过2辆,确因工作需要增加配置的,必须书面报项目管理主责单位的生产管理部门审批。生产管理部门依据项目收尾进度、车辆技术状况及其它项目需要,调转、置换或处置各收尾项目保有车辆。(三)各收尾项目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办公、生活等用品,项目部不得自行处置,需向上一级单位报告,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新旧程度、经济适用性及其它项目需要统一调配或处置。物品丢失的由保管人依照剩余净值赔偿,损坏的由项目部负责修-6-复并承担费用。第十七条竣工结算管理(一)项目经理是项目竣工结算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计财、技术、综合部负责人是具体落实人,要做好跟踪落实概算清理、竣工清算、外部审价、审计等工作,且不因工作岗位的调整而改变。竣工结算必须报项目管理主责单位的成本部门审核后才能上报建设(业主)方。1.竣工结算直接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要加强与业主沟通,摸清业主竣工结算原则和时间安排。2.竣工结算除合同内费用要认真清理外,还应高度重视合同外费用清理,确保合同索赔成果转化为真正的收入,特别是同一索赔事项涉及多个标段分劈的,要主动配合业主做好分劈工作。3.项目部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结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项目管理主责单位应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4.项目部在对业主竣工结算完成后1个季度内,要配合完成内部末次分劈,并依据分劈结果完成内部末次验工计价。(二)成本及合同管理收尾项目要做好最终成本核算分析和总结工作,报项目管理主责单位存档;合同管理要做好合同履行善后工作,避免产生合同纠纷。第十八条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项目部要组织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管-7-理主责单位申请内部验收,内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建设(业主)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接受建设(业主)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项目部对整改结果检查合格后,向相关单位提交竣工验收复验申请,通过复验后及时办理签字确认手续。竣工验收后,向建设(业主)方提出移交申请,办理移交手续并存档。第十九条工作移交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或专(兼)职人员调离前应将资料移交项目管理主责单位的机关对口业务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说明。自移交起由机关部门负责本项目业务工作,但原项目人员责任不变,继续在项目管理主责单位安排下做好此项工作。第二十条资料归档及移交(一)项目归档资料包括技术资料及管理资料两部分。技术资料归档按国家及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资料按本企业规定办理。(二)项目档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项目经理主责,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项目部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项目部涉及到的各类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时间顺序登记造册,统一保管。(三)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移交技术资料第一责任人,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资料编制工作,及时向业主及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移交项目的技术资料,以便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并向管理主责-8-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技术资料。(四)成果移交时,交验清算小组应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执行计划书》及成本管理、技术管理、分包管理、材料管理、进度管理、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等资料整理归档,按照《撤销项目应上报资料清单》填写《项目管理资料归档移交表》(附件9、10),移交给项目收尾管理主责单位的相应部门归档。第二十一条项目总结(一)项目总结是为加强对项目的总结、分析,更好地推广经验、吸取教训,项目部应做好项目的总结和后评价工作。项目总结和后评价由项目经理负责,在项目销号前对该项目实施以来各方面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总结和评价,形成书面报告报项目管理主责单位。项目部应提(移)交的主要资料和履行相关签认手续有:1.竣工文件、行政、财务等移交上级归档的资料清单及签认手续。2.项目回访、保修管理、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证明原件等移交上级归口管理部门的签认手续。3.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等移交有关原始凭证或复印件。4.行政、财务等印章移交归口管理部门签认手续。5.提交项目完工总结报告。(附件11、12、13)(二)收尾项目管理工作按预定目标完成,且不存在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以及可能引发前述事项的情形,项目部向上-9-级提交撤销项目部的申请。项目部解体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2.与各分包单位已经结算完毕,无债权债务关系。3.《经济责任承包书》履行完毕,经上一级单位审计合格。4.现场清理完毕。第二十二条项目部机构撤销(一)项目部向管理主责单位提交撤销项目部申请,项目管理主责单位的人力资源部根据撤销项目部申请,对相关事项复核后,拟订撤销机构文件,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行文公布并通知有关单位。(二)机构撤销后,机构行政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应交回公司办公室。第二十三条项目投诉管理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投诉处置工作,投诉类别包括致函、抄告书、投诉电话等。接到投诉后立即查明投诉原委,并拟定处置方案,涉及到企业形象和信誉的必须及时向管理主责单位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诉原文、投诉起因及现状、拟定的处置方案及需要上级单位给予的帮助等。项目管理主责单位的办公室接到投诉后,向主管领导汇报,责任部门或单位立即按批示或决定落实,办公室做好督办。属于重要、重大投诉的,应及时上报项目管理主责单位的上级相关部门。-10-媒体舆论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附件:1.收尾项目情况报告2.收尾项目基本情况表3.项目部办公设备登记表4.收尾项目人员基本情况表5.项目收尾工作计划6.收尾项目测评意见表7.收尾月报8.《财务工作总结》主要内容9.撤销项目应上报资料清单10.项目管理资料归档移交表11.项目部管理总结计划表12.项目完工总结报告(表格)13.项目完工总结报告(文字部分)-11-附件1:收尾项目情况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项目实施情况。1.项目实施情况及目前状态(是否已初验或是竣工交验)。2.剩余工作介绍(对工程量及预计完成并达到交验状态需要时间进行说明)。三、目前项目材料、机具设备(含办公设备)等情况(附清单)。四、安排的收尾人员基本情况(含工作分工、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五、项目内业资料情况(需进行详细说明,包括验工资料、竣工资料的编制、报送以及人员分工,完成资料的时间节点安排等)。六、项目验工情况(需对验工存在问题进行详述,同时对对外验工、清算索赔、未定索赔增收事项、剩余未完成工作量预计成本进行说明)。七、项目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情况(包括资金开累收入、使用以及与预算合同收入确定差异说明)。八、项目的债权债务情况。八、建设项目审计情况九、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含路内外纠纷、委外合同执行、劳务承包遗留问题情况等)十、安全质量状况及预期获得各种奖项情况。-12-十一、风险预测及对策措施。十二、项目需公司解决的其它事项。-13-附件2:收尾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填表:复核:年月日项目基本情况剩余工作情况遗留问题机构组建及开、竣工、交验时间组建开工竣工初验缺陷责任期结束时间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其他相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