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一、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你还记得法律和道德的差别吗?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不同点内容法律道德形成方式实现手段约束范围内容法律道德形成方式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实现手段国家强制力来保证社会舆论、人们的观念约束力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普遍的约束力没有很强的普遍约束力1.特征: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B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最主要特征)C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你还记得法律的特征吗?2.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军队监狱法庭警察国家强制力薄熙来案件薄熙来,曾任大连市委书记、大连市市长、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省长、商务部部长、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在任期间,重庆市打黑成绩显著,其对于重庆市社会治安以及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10月26日,因严重违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薄熙来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终止;11月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的处分。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表现:第一、任何人不论民族、性别,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要平等地遵守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存在,没有法外之人。第二、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法律的本质我国法律是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1特征由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最主要特征)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2本质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国法律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我国法律本质)二、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含义:(1)公民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利是不容侵犯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侵犯公民权利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2)公民的义务是指法律上规定人们应该履行的某种责任。(这种责任是不能推卸的,拒不履行义务是违法行为)2、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含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称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公民权利义务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公民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的源泉)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各项政治自由、监督权)人身自由权、劳动权、受教育权、获得物质帮助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等。(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依法纳税和服兵役等。一、平等权1、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2、平等地受法律保护,违法时受法律的平等追究;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民的基本权利二、政治权利和自由(一)概念: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参政议政和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以及对国家重大问题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二)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有: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三)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我国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四)政治自由1、言论自由: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主要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2、出版自由: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与言论自由相比其区别仅仅在于它是以出版物的形式来表达思想和见解。3、结社自由:公民为一定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文化的或艺术上的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公民为一定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文化的或艺术上的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在一定地点聚会的自由。公民为了表达其强烈意愿,有在公共道路或露天场所列队而行或集会、静坐等方式,显示决心和力量,表示诉求意愿、提出抗议或声明支持的自由。前提:依照法律规定三、人身权(一)概念: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的最基本的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二)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以及同人身自由相联系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三)人身自由:1、公民的人身(包括肉体和精神)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这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2、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必须是法定机关;3、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四)人格尊严:公民作为宪法和法律上的主体,有与其个人人格价值相联系的利益不受侵害的权利。抓捕犯罪嫌疑人用黑头套体现了对人格尊严的尊重。(五)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非经法律许可,或依法律程序不得随意侵入、搜查或者查封公民居住、生活、休息的场所。(六)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是指公民的通信(包括电报、电话、电子邮件),他人不得阻碍、拆阅、隐匿或者侵害、窃听、盗用。四、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一)含义:1、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2、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3、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二)批评权:针对错误行为(三)建议权:针对不合理的行为(四)申诉权:公民因国家机关或者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权益受损,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或部门提出申诉理由,要求获得重新处理的权利。(五)控告权:获得权利救济的一种权利。指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并要求解决或处理的权利。(六)检举权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控告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也是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七)取得赔偿权华硕案黄静领取到2.9万元国家赔偿金华硕案主角黄静8日上午11点15分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领取到了29197.14元的国家赔偿金。黄静曾因华硕案被误关294天而获得国家赔偿2.9万元,平均每天不足百元。事情源于2006年,当时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读大三的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据黄静方面介绍,这台电脑使用出现了问题,后来经过检测是使用了测试版的处理器,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向华硕索赔500万美元。华硕公司以敲诈勒索的理由报案,黄静在看守所被关押了近10个月。五、社会经济权利(一)概念: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参与经济活动和获取法定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二)财产权1、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概念:公民通过合法劳动或其他方式获得并占有一定财产的权利。3、财产权的确立过程。(二)劳动权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劳动机会和适当的劳动条件并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一定报酬的权利。以及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对国家和社会很好地履行劳动的责任。史上最“牛”钉子户(四)休息权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休息和休养的权利。(五)获得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因年老、疾病或其他原因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必要生活保障的权利。宪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相关法条六、文化教育权利(一)受教育权:公民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类学校和机构中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权利,在一定条件下依法接受一定形式的义务教育的义务。受教育不仅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二)科研文化权一、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五、依法纳税六、其他义务(一)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二)父母有抚养教育末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三)受教育的义务;(四)劳动的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子欲养而亲不在,子欲孝而亲不待。寻找----我们的一天,有哪些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从进入教室开始,我们开始学习,是在行使_______的权利,也是在履行_______的义务;当在课堂上发言的时候,我们在行使________权,同时我们的言论不可以伤害到他人,不得损害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即要遵守_____________规定;在中午的时候,我们就餐是在行使自己的______权和______权,以保证我们的生命健康。另外,我们的学杂费、书本费都已经全部免掉了,这是我们在享受国家的_________权。受教育言论自由宪法和法律的休息生存物质帮助受教育李明上学期间,刻苦学习,关心集体,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中学毕业后,他应征入伍,在部队,他刻苦训练,对工作认真负责,曾荣立三等功一次。复员后,他积极参加地方建设,业绩突出,担任部门负责人。在区人大换届选举时,他当选为区人大代表。在家里,他尊重父母、孝敬老人,培养教育子女,他的家庭被评为五好家庭。李明享有了哪些权利?履行了哪些义务?受教育权荣誉权荣誉权荣誉权劳动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教育义务服兵役义务劳动义务赡养扶助父母义务抚养教育子女义务李明上学期间,刻苦学习,关心集体,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中学毕业后,他应征入伍,在部队,他刻苦训练,对工作认真负责,曾荣立三等功一次。复员后,他积极参加地方建设,业绩突出,担任部门负责人。在区人大换届选举时,他当选为区人大代表。在家里,他尊重父母、孝敬老人,培养教育子女,他的家庭被评为五好家庭。根据材料分析: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1、密不可分的。在我国,公民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2、某些权利和义务的相互结合。某些条件下,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如劳动、受教育。3、相互促进。公民的权利越能得到保障,就会越有利于激发他们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他们自觉履行义务;而公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就越有利于国家的富强昌盛,公民的权利也就会获得更多的保障。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马克思四、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1、如何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情景材料一:在一辆旅游车上,旅途的劳累使绝大部分旅客们正在闭目养神,只有张浩等四个小青年喝着啤酒在旁若无人地高声谈笑。旅客们皱起了眉头。旅客甲站起来拍拍张浩的肩膀说道:“小兄弟,请声音轻点,别影响大家休息”。张浩不耐烦地说道:“言论自由是我的权利,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你管得着吗?”你认为张浩的行为对吗?为什么?情境材料二:汽车在继续行驶,张浩四人仍在谈笑,兴致勃勃的张浩边喝着啤酒,边拿出记号笔把刚编的打油诗写在车座背上。随行的导游小姐看见了走过来阻止,张浩蛮横地说:“我是掏了钱给旅游公司的,我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汽车又不是你的,你管得着吗?”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张浩是否是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为什么?情境材料三:汽车在继续行驶,突然张浩捂着口袋大叫起来:“我的钱包不见了,谁偷了我的钱包?”接着,张浩盯着旅客甲说到:“刚才就你靠近过我,肯定是你偷了我的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