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一○年七月合同能源管理介绍2目录•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发展及概念•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流程及环节•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合同能源管理案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成功的关键3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及概念(一)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节能新机制,不同于传统的节能技术/产品销售模式。–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简称EPC–EPC产生于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起因:“世界能源危机”–发源地是美国-1998年开始在中国示范推广4(二)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合同能源管理(EPC)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实施节能项目,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节能服务合同;–这种机制有助于推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的实施。5案例:注塑机变频节能改造某企业注塑机均属于定量泵液压注塑机,在注塑工艺过程中,不论注塑机工艺对油泵工作压力和工作流量的要求如何变化,油泵均以工频全速运转,富余的液压油全部经溢流阀回流,造成电能浪费。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5万元为企业进行变频技术改造,年节电146.64万度;节电效益80.65万元(电价0.55元/度);根据合同,企业分2年以节能改造减少的电费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每年37.5万元);此项节能改造企业获得节能收益为:80.65×10-75=721.5万元(变频器寿命期10年)。6合同能源管理即由节能服务公司(EMCo/esco)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能源服务,从能耗审计,设备投资、设备选取安装一直到运行维护的全方位的一条龙的服务。EMCo的效益则完全来源于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也就是说用最为合理经济的能源消耗来达到用户所要求的条件,才能为EMCo带来最大化的经济收入。(三)合同能源管理内容7降低企业节能风险:---技术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分析、设计、采购、施工等所有技术风险;---财务风险:企业零投入,节能改造项目资金由节能服务公司筹集;---运行管理风险:合同期内节能设备的运行管理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节能效果风险: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和效益,节能服务公司会有效控制节能效果风险。形成项目多赢局面:---耗能单位:能源效率提高,能源费用降低;---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服务,获得节能项目收益---社会效益:节能降耗,减少污染……(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优点8(五)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服务主体节能服务公司-一种基于EPC机制运作的、为客户实施专业化节能管理和服务、并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公司;国外称ESCO,国内称为EMCo。–EMCo为客户提供一条龙服务能源消耗诊断节能项目设计项目融/投资原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节能量检测人员培训运行管理9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模式(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之一:节能效益分享型–EMCo提供项目资金–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合同期内EMCo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10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前能源费用项目实施后能源费用企业节能效益节能服务公司收益11(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之二: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服务公司或客户提供项目资金;–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按合同规定,客户向EMCo支付服务费用;–如果在合同期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EMCo按合同约定向客户补偿未达到的节能效益。12(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之三:能源费用托管型–客户委托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EMCo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13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前企业能源费用节能项目后企业能源费用企业节能效益节能公司收益14EMCo/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节能项目服务,为客户提供节能量或节能效益的保证,也就是说,EMCo销售的产品是节能量设备采购项目融资节能服务公司客户节能服务合同(四)节能服务合同架起桥梁15(五)EPC项目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要求专业性与技术水平:克服技术风险实现预期的节能效益是EPC项目成功运作的基础前提。行业经验:EPC项目是一个技术经济范畴的系统工程,成功的项目运作来源于经验的积累。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企业信誉161、专业化的EMCo提供了节能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免除客户在项目管理、技术、工程上的负担。2、EMCo承担节能项目的主要风险,包括技术和工程风险。3、EMCo丰富的节能项目操作经验和对节能技术、设备的熟悉,使得能够准确找出客户的节能潜力点并设计更合理的技术改造方案,选择高性价比的设备,加之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可有效地降低实施节能项目的成本。(六)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17三、合同能源项目管理流程及环节节能效益分享能源审计︿节能诊断﹀节能项目评估能源管理合同的谈判和签署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节能及效益产生及监测人员培训/设备管理及维护18能源审计阶段包括能效诊断、节能潜力评估和节能措施的可行性研究。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即完成:•查清能源使用情况;•分析能源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节能潜力点,提出对策;•对拟采用的节能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环节一19节能项目评估在能源审计的基础上,由EMCo公司向企业提出专业的节能项目评估,编制能源质量分析报告、节能率预测报告、节能投资分析报告等,并提出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节能整体解决方案,供企业参考,并报请企业批准。(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环节二20能源管理合同的谈判和签署阶段节能整体解决方案与企业达到共识后,EMCo公司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企业签订“节能绩效保证合约”,合同中将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改造工程的验收方式、效益分享的方式、节能量监测的方式等双方共同关心的要点。(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环节三21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根据批准的节能整体解决方案,EMCo公司着手进行详细的节能改造工程设计工作,并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报请企业批准。(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环节四22节能改造项目的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新机制,企业在改造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需要任何投资,而全部投资由EMCo公司承担,包括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监控系统安装及性能调试等一条龙服务工作。客户仅需配合和提供必要的条件。(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环节五23(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环节六人员培训、设备管理及维护EMCo公司负责培训企业的相关人员,以增强企业的节能意识,引导企业的节能观念由“要我节能”转变到“我要节能”。并接受企业的所有或部分的用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派出现场维护与巡视人员,以确保用能设备和系统能够正常操作和运行,制定详细的设备保养、维护手册,降低企业维护成本。24节能及效益产生及监测改造工程完工后,将由企业和EMCo公司共同按照能源管理合同中规定的方式对节能量及节能效益进行实际监测,作为双方效益分享的依据。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改造后的设备即交由客户使用,EMCo按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人员培训。在效益分享期内客户按合同约定向EMCo支付效益款。客户按合同支付完全部效益款后,设备所有权归属客户,项目结束。(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环节七25(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环节八节能效益分享根据双方实际监测的数据,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效益分享方式,来分享节能改造的效益。通过效益分享,EMCo公司获取相应报酬与合理利润。合同结束后,企业将享受全部节能效益,并免费获得高能效设备、节能设备和节能监控系统。26(九)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示意图节能服务公司技术和产品先期投入企业改造节能效益合同期满后,根据合同约定设备转让给企业企业获得长期的节能效益。合同期间,分年度偿付产品和服务费用(以节能效益),合同期限一般2~5年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设备维护服务。27(十)合同能源管理效益分配示意图能源费用企业的节能分享收益EMC公司的投资收益EMC公司的投资回收企业的节能收益节能改造设备转让能源节约量正常消耗量EMC项目实施前EMC项目实施中EMC项目终止后能源费用能源费用能源费用节省28四、国家和地方政策(一)国家政策国办(2010)2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91、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分享节能效益为基础,建立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促进节能服务公司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引导。通过制定完善激励政策,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营造有利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302、发展目标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313、政策措施(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详细见财建〔2010〕249号)32财建〔2010〕249号文主要内容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符合下述条件(一)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二)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三)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须符合下述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备案;(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三)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四)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33(2)实行税收扶持政策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另行制定。34(3)完善相关会计制度。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