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提倡互联网+的战略开展,互联网征信也逐渐从小变大,从无到有。国家发放征信牌照,也算是对这个行业的认可和支持。拥抱互联网,成为时下的一个趋势。很多人认为互联网征信来势汹汹,可以取代传统的征信,也有人认为,传统的征信自有垄断,互联网征信闹不起什么水花。如何衡量二者地位,卫欧巴在这里暂且不说,今天主要要跟大家来聊聊两者异同点。弄不清楚互联网征信和传统征信的异同点,就无法正确的认识二者,当然也无法做出有效的判断。就好比,你说火车和马车谁跑的快,如果你连马车和火车是什么都不知道,当然无从谈起二者的速度。根据时下的观点,所谓的互联网征信,无非就是通过互联网采集个人或企业在互联网中留下的信息数据,利用相关的算法和技术,而做出的信用评估活动。而传统的征信,则是更多的通过线下的渠道来收集并整理个人或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从上述观点来看,两者都是大征信的范畴,都属于征信。都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既然都是属于大征信的范畴,那么也必然符合征信活动或者征信行业的原则或者规律。比如,都得符合真实性原则。信息的真实性,是征信活动的重要条件,作为第三方征信机构必须客观如实记录。也就是说,无论传统征信还是互联网征信,都不能以自己的好恶擅自修改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记录。比如,都得符合全面性原则。就是说在采集数据的时候,一定要尽可能的资料全面,包括历史信用记录中的正负面记录。比如,都得符合及时性原则。及时追踪并更新被征信人最新的信用状况。虽然,被征信人有复议的权利,但是推迟时间,势必给被征信人带来损失。比如,都得符合隐私或者商业秘密保护原则。征信过程中,势必要涉及到被征信人的大量数据和秘密,保密原则是征信行业之本。当然了,无论是互联网征信还是传统征信,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的进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小处说,可以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贷市场发展,有利于个人信用财富的建立。往大的地方说,有利于加强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提高社会信用意识,维护社会稳定。说完相同点,我们再来看看不同点。作为在中国新兴的互联网征信和传统的征信相比,肯定有诸多的不同之处,我们不妨从征信产业链的上下游来分析,上游是信息数据的采集,中游是被征信人,下游则是消费信用之所。首先,从信息数据采集的广泛性和内涵性来看,传统征信更多的来源于借贷领域,金融领域,范围较狭小,来源单一。而互联网征信来源更广,获取的主要是信息主体在线上的行为数据,包括网上的交易数据、社交数据以及其他互联网服务使用中产生的行为数据等,内容更丰富,评价维度更多。其次,是被征信人的覆盖范围不一样。传统的征信覆盖的范围更多的是和金融机构打过交道,尤其是和银行发生过关系的用户。比如常见的借贷,信用卡等。但是,我国人口多,农村人口基数比较大,很多人都是信用白户。这对于传统的征信来说,可能束手无策,而互联网征信,则充分发挥了互联网的特性,利用他们在互联网上留下的数据进行分析测算评估。最后,在评价结果和应用领域上也大不相同。传统征信的思路是用昨天的信用记录来判断今天的信用,举个简单的例子,无论你是恶意还是出于疏忽,过去如果有逾期行为,则可能严重影响你的信用评价。互联网征信所获取的数据可以实时地反映个人的行为轨迹,并以此推断个人相对稳定的性格经济状况,进而推断其未来的履约能力。传统征信,更多的应用于借贷等传统金融行为,而互联网征信,则可以运用于借贷以外更广的场景,比如应用于租房、租车、预订酒店需要支付押金或预授权等现实中非常常见的各种履约场景。因此,综上来看,互联网征信和传统征信,不是水火不容,有我没他,而是相互包容,相互促进,各有所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传统征信在传统金融中的地位依旧是非常重要。而互联网征信,则会在新金融,消费领域里面蓬勃发展。两者也将相互借鉴,相互融合,最终殊途同归,共同促进中国征信行业的健康发展。玻璃钢雕塑完!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