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第二小学2012年“12、4日”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和学生学法、遵法、守法、护法意识,引导师生知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彰显学校办学理念,结合保亭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县教育系统“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县教育局相关部署,在全校开展师生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保亭县第二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春树涛副组长:黄文海成员:张月莉林妮王美仙庞信光符桂妹三、工作目标。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以案说法,增强法律意识”法律专题知识讲座,邀请法律校长来校开设讲座,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力求做到无一例违法犯罪事件,无安全事故或其它重大偶发事件。同时通过本次活动,加强校风、教风、班风和学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常规管理要求,为学校特色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文基础。四、活动内容:此次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宣传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五、活动时间:2012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六、活动形式:1.开设一场法制专题讲座。邀请法制校长来校开设以“以案说法,增强法律意识”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针对学校教师的实际工作指导教师怎么开展应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发放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法律知识宣传知识读本,在教师中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法律知识学习活动。3.悬挂一副宣传横幅“以案说法——增强法律意识”渲染学习氛围。4.针对学生,各班级上一节法制宣传教育课,将师生的法制教育和学习推进到每个人。七、具体要求:1.各班级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法制教育宣传月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2.在开展活动同时,及时掌握各班级活动的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