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白金酒店花园”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合同1南昌市海航白金酒店花园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江西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谷滩分公司乙方:南昌长江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次协商,就乙方承包“南昌市海航白金酒店花园”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具体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南昌市南昌市海航白金酒店花园”外装饰幕墙工程。1.2工程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1.3幕墙高度:约94.500米1.4建筑层数:25层1.5承包范围:南昌市南昌市海航白金酒店花园”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本花园共有1#、2#、3#、4#、5#号楼,施工内容包括:6+9A+6钢化镀膜中空玻璃幕墙、6+1.52+6点支式弧形钢化夹胶清玻幕墙、8mm钢化清玻幕墙、6+0.38+6夹胶玻璃光棚、6+0.76+6钢化夹胶玻璃雨篷、25mm花岗石幕墙、4mm复合铝板幕墙及2.5mm单层铝板幕墙工程等。幕墙施工总面积约6970m2。1.6承包方式:包幕墙施工图设计、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保修、包验收、包制作以及安装过程中的各项试验及国有关规范规定的单元测试的测试费(即水密性、气密性、风压变性性能试验)、包运输等费用,工程全包。1.7合同工期:A区(5#楼裙楼)幕墙日历天、B区(5#楼a座裙楼)幕墙日历天、C区(5#楼a座塔楼)幕墙日历天、D区(5#楼B座a、b)幕墙日历天、E区(5#楼观光电梯)幕墙日历天、F区(5#楼B座c)幕墙日历天、G区(1、2、3、4#楼)幕墙日历天。1.8开工日期:各区土建结构封顶,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且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1.9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海航白金酒店花园”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合同2第二条工程预算表与价格说明2.1工程量预算表序号区域数量(m2)区域总价(元)区域管理费(区域总价*12.35%)备注1A区(5#楼裙楼)1590.601163912.24143743.162B区(5#楼a座裙楼)2347.921407789.74173862.033C区(5#楼a座塔楼)372.50257087.7631750.344D区(5#楼B座a、b)424.53372320.6245981.605E区(5#楼观光电梯)429.18413377.5951052.136F区(5#楼B座c)848.17416986.2951497.817G区1#楼顶玻璃500.4645494.085618.5282#楼顶玻璃65.9738440.034747.3493#楼顶玻璃174.86105062.7212975.25104#楼顶a玻璃174.86105062.7212975.25114#楼顶b玻璃41.1424681.283702.1912总计6970.194350215.07537905.6213试验费、检测费55000.0014长江公司费用(12+13)*2.5%123578.0215税金(12+13+14)*5.15%260934.9816工程预算总价5327633.692.2上述价格包括:2.2.1完成上述项目的所有材料费用。2.2.2完成上述项目的制作、安装、吊装、运输费用。“海航白金酒店花园”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合同32.2.3玻璃幕墙模拟试验费用及其它检测费。2.2.4合同规定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2.2.5技术资料费用。2.2.6图纸设计费及管理费。2.2.7保修金及应计取之合理利润。2.2.8应缴纳的税金。2.3上述价格未包括:2.3.1施工脚手架费用;2.3.2甲方需提供约300平方米的仓库用地。2.4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包干单价,决算总价按实际工程量计算。2.5若发生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或现场签证等,可调整工程量和单价。2.6本工程税收(含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所有政府性收税)报价暂定为5.15个百分点,若国家税收政策有变化,则税收报价作相应调整。2.6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品牌或厂家详下表:序号材料名称品牌或厂家单价单位备注16+9A+6钢化镀膜中空玻璃东莞信义或中山格兰特220元/m2双片钢化26+0.38PVB+6夹胶玻璃东莞信义或中山格兰特170元/m2干法夹胶38mm钢化白玻东莞信义或中山格兰特80元/m246+1.52PVB+6弧形钢化夹胶玻璃东莞信义或中山格兰特480元/m2干法夹胶54mm复合铝板上海吉祥125元/m2铝片不小于0.4mm6铝材江西方大26元/kg铝材表面粉沫喷涂7结构胶广州白云或杭州之江65元/条8耐候密封胶广州白云或杭州之江46元/条9窗五金件深圳坚朗135元/套10“海航白金酒店花园”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合同42.6.2上述材料如需更换品牌,须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对已更换主材品牌项目的综合单价相应调整。第三条工程款支付方式:3.1本工程无预付款;3.2工程主要材料采用乙方可委托甲方付给相关材料商,甲方收到乙方委托函后三天内必须支付给材料商,否则工期顺延;材料定金原则上不允许超过材料合同款的20%。3.3人工费及其它生活开支每月月底申请支付,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申请函后三内支付。3.3其它散材费按材料到场后三天内支付。3.4工程管理费支付方式:3.4.1工程管理费按每个施工区域施工进度节点支付。3.4.2每区域安装完龙骨并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支付该区域管理费的30%;3.4.3每区域安装完板块(未注胶前)并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支付该区域管理费的30%;3.4.4每区域安装完并验收(初验)合格后三天内支付该区域管理费的30%;3.4.5幕墙工程通过整体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后三天内支付该区域管理费的7%;3.4.6剩余3%管理费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付清。3.5材料款乙方可委托甲方向有关材料商直接支付,甲方代乙方交有关材料款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规定乙方应尽的任何责任和义务。3.6本工程所有材料采购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原则上应按工程量清单规定主材品牌进行采购,且材料应最大程度接近设计师所提供的材料样品;如材料有变动,须甲、乙双方及设计师共同商定。第四条工程有关说明:4.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施工图图纸,盖章费由乙方承担,幕墙施工图需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甲方对外装饰施工图的认可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设计责任。4.2甲方应在乙方提交材料样板后4天内确定材料样板,否则工期顺延。4.3工程质量标准:4.3.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的建筑幕墙设计及施工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加工制作以及施工安装。“海航白金酒店花园”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合同54.3.2铝型材、玻璃,施工前乙方应出具质量保证书;结构胶和密封胶,由乙方在施工前出具质量保证书,铝塑板应出具合格证书。4.3.3幕墙工程材料加工制作,施工安装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幕墙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4.4工期延误:4.4.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续,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予人民币1000元/天罚款。4.4.2如遇下列情况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1)本工程更换主要材料;(2)不可抗力;(3)土建总包方施工进度影响或没有提供适宜的工作面而导致乙方无法施工;(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5)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延时时间即为工期顺延时间);(6)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7)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2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给予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4.4.3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以及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地震、十级以上的台风等自然灾害。4.4.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该方应在事故发生的15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同时双方应共同努力减少损失,并协商采取补救措施。4.5模拟试验:4.5.1玻璃幕墙性能检测由乙方负责,按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样本模拟实际状况进行。试验样本的选材、构造、节点大样必须与设计图纸相符,样本的材料制作方法和安装要求与施工现场玻璃幕墙的实际安装要求相符合。4.5.2幕墙性能试验结果证明乙方的设计、制作安装稳定地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指标后,甲乙双方不迟于收到合格的试验报告十天内签署检测合格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进行幕墙整体安装的有效依据。“海航白金酒店花园”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合同64.6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4.6.1材料验收:材料进场后24小时内,双方代表组织验收,乙方应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双方签署书面验收报告,甲方留存归档。4.6.2隐蔽验收:幕墙骨架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隐蔽验收,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4.6.3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交竣工报告和工程技术资料,并由乙方组织甲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第五条保证和保修:5.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完整、清晰、可靠。在正确使用这些资料的情况下,能满足设计、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的需要。5.2乙方对该合同项目中幕墙工程的正常使用给予一年保修期。此保修期从幕墙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凡属产品(半成品和成品)内在缺陷引起的工程质量,由乙方负责免费修补、换货,并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天内到场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按时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费用从保修款扣除,不另行通知,如有不足,乙方须予补足。保修期满后,属玻璃幕墙人为或外力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由乙方负责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修补、换货服务。第六条合同履行期内,甲方负有如下责任和义务:6.1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全套的建筑及结构施工图一套。6.2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幕墙施工图。6.3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源,费用由乙方自理。6.4向乙方提交必要的建筑标高及控制点等。6.5协调乙方与现场其它施工单位之间相互协作关系。6.6各种设计变更、指令等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6.7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半成品、成品的保护。6.8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办理工程的分项验收、隐蔽验收、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6.9按合同付款条款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工程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海航白金酒店花园”外装饰幕墙工程施工合同7第七条合同履行期内,乙方负有如下责任和义务:7.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2按照本合同条款、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组织设计及施工。7.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签定合同后15天内,向甲方提交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和详细的工程进度网络表。7.3组织材料到场后的验收以及安装过程中的保管。7.4负责现场乙方人员的劳动保险,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7.5甲方对幕墙施工图的认可并不能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对幕墙施工图设计质量负全部责任,据此图施工,如出现任何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6配合总包工程进度要求安排施工,按计划合同工期完工。7.7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与其它分包单位配合作业。7.8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竣工图纸以及竣工技术资料一式四份。7.9负责幕墙工程交付前的产品保护。7.10乙方按期保质完工,如因乙方质量返修或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期保质完工,若逾期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结算工程款,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信誉或施工行为发生严重缺陷足以使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同样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结算工程款。第八条违约责任:8.1因乙方设计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费用不增加,工期不延长,如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7.10条规定处理。第九条其它:9.1合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