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工程代建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XXXXX工程业主:XXXX代建单位:XXX签约时间:XXXXX工程代建服务合同业主:XXXX代建单位:XXXXXXXX工程实行代建制。经过公开招标投标,由XXX中标,代建单位已从技术和法律上全面了解和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代建的权利义务,认为能够代表业主行使代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代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对项目进行管理。在代建期限内代表业主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行使代建权,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和义务,确保2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充分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业主、代建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节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1.1在本合同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1.1.1“项目”:指业主委托实施代建的工程,即XXXXX工程。1.1.2“工程”:指业主委托实施代建的工程,即XXXXX工程。1.1.3“业主”:。1.1.4“代建单位”:指接受业主委托,具体开展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主体,本合同指:“XXX”。1.1.5“第三方”:指除业主、代建单位以外,合同上下文要求的、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任何其他单位、机构或实体。1.1.6“代建部”:指代建单位组建的实施代建业务的组织。1.1.7“项目负责人”:指经业主同意,由代建单位任命的代建部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1.1.8“代建的正常工作”:指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代建合同,代表业主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所实施的管理、控制和监督。1.1.9“代建的额外工作”:指正常工作以外或非代建单位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31.1.10“日”: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1.1.11“月”:指1个月,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除非实际上为一完整的公历月。1.1.12“年”:指365天,规定按年计算时间的,从开始当天的次日零时起计算,至时限最后一天的24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实际上为一完整公历日历年时除外。1.1.13“总工期”: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期限。1.1.14“缺陷责任期”: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开始,到约定的时间止。1.1.15“缺陷责任”:指在本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内,XXXXX工程项目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因使用不当除外),由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无偿维修、返工、整改等补救措施的保修责任。1.1.16“批准”:指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包括对先行口头批准所作的随后书面批准。1.1.17“书面形式”: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有关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本合同的规定确认的手写、打字、复制、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会议纪要等各种有效文件。1.1.18“本合同”:指本合同文件(包括以后随时对其所作的修改和补充)。1.1.19“临时追加用款”:指使用不可预4见费的用款。1.1.20“外部关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1.1.21“政府行为”:指政府关于本项目建设的决策和政策作重大调整,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1.2本合同中所提及的任何文件,均应包括以后随时对其所作的修订和补充。1.3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1.4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第二节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且每一份文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按照如下顺序解释,依次以排在前面的为准,同一份文件因发生修改而出现时间有现后的,以时间在后该份文件为准。2.1.1委托代建合同2.1.2中标通知书2.1.3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2.1.4投标书及其附件2.1.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一旦上述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则以上述优先顺序为准。以上文件是指业主和代建单位之间的协议和文件。5第三节代建内容3.1工程概况3.1.1工程名称:XXXXX工程。3.1.2工程地点:。3.1.3工程规模:。3.1.4资金来源:。3.1.5工程进度:。3.1.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确保达到省样板工程(符合竣工备案制的有关规定),争创鲁班奖。3.1.7投资目标:由代建单位审核设计单位编制的本工程投资总概算后报业主,经业主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审核后作为本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3.1.8安全文明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3.2代建模式3.2.1合同生效后,代建单位作为XXXXX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单位,代理业主行使业主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2.2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确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标准,组织投资、设计、施工,严格控制项目概预算,依照本合同的要求,加强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在业主的监督下,负责组织勘察、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等各项招投标工作。3.2.3根据公开招标确定的结果,本项目的监理工作由代建6单位下属单位XX公司负责,监理单位的工作视为代建单位的工作,监理单位任何的疏忽和责任均视为代建单位的疏忽和责任。3.2.4代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行使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负责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开工,按期交付使用并满足建设单位的建设要求。3.2.5代建单位应按照中国现行建筑管理条例和施工规范等现行法律法规对本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管理,并接受广州市建设部门、业主及其他政府有权限部门的监督。3.2.6代建单位在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及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总投资如少于业主和代建单位审核同意的投资总概算,业主可从节省的资金中提取适当的奖励费奖励给代建单位。3.2.7代建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合同生效10天内,代建单位应向业主提交代建服务费总额10%的国内银行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3.3代建范围及期限3.3.1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之日止。3.3.2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由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3.4代7建工作内容3.4.1代建单位应为本项目提供由项目的前期工作、征地、项目方案选择及对外商务谈判、深化设计、项目建设策划、工程报建、初步设计报审、工程监理(含工程结算初审)、招标及设备采购管理(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及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直到验收手续的办理,工程决算审核完成,资产确权和缺陷责任期等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1)前期工作管理(1)办理建设用地的征用及相关的征地手续,并最终领取土地使用证。(2)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管线的搬迁和保护工作。(3)办理项目建设有关的批文、证照以及其他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市政、煤气、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人防、卫生、环保、通讯、防雷、规划等。(4)做好工程勘测、地质钻探、场地物理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估等组织工作。组织调查和考察工程的地质、水文与气象等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材料场地范围、进入现场方法以及可能需要的设施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这些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和可能产生的风险、意外事故、不可预见损失以及其他情况进行充分的考虑并做好积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工程的8顺利进行。(5)负责办理施工用电、用水等相关手续。(6)负责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工程建设报建、开工申请等手续。(7)其它有关前期协调工作。2)招投标管理负责各项招标工作的组织,按批准的招标方式组织,开展各项招标工作,具体包括编制招标工作计划、组织调研、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和参与评标等有关工作。(1)按照工程进度编制招标工作计划报业主审定后实施。(2)合理划分各招标项目及标段报业主确定。(3)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公开招标或内部招标程序。(4)办理招标的相关审批手续。(5)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经业主送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审核后作为确定拦标价的依据。(6)组织开标、评标工作。(7)负责招投标档案的收集和整理。(8)其他招标工作。3)设计工作管理(1)负责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9的管理,与设计单位和业主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处理设计过程出现的设计配合问题,确保项目设计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工期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业主使用要求。(2)负责工程红线内外所有列入项目投资范围内公用工程项目设计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协调项目与市政规划、项目与当地区域规划的关系,并组织设计优化和报批工作。(3)负责组织设计会审,在批准的范围和规模内,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概算,并使设计进度和质量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4)负责组织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交底和技术协调。(5)负责与设计、管线管理等有关单位的技术协调工作。(6)对设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疏漏缺陷或资料提供不全,经核实确认后,督促设计单位进行改正。(7)若在施工中或在与交通、规划、周边环境协调中,发现需进行重大设计变更时,提出书面技术经济变更方案,上报业主审批。(8)业主对工程设计的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代建单位,变更文件应清楚列明变更的项目、部位、材料、设备等内容。代建单位应将变更实施方案和所形成的后果(如投资增减、10工期影响等)报告业主,并在业主确认后及时组织施工。(9)其他设计管理工作。4)工程进度管理(1)按照本合同和投标文件的工期约定,编制和审查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总体计划及主要节点计划,分项分部计划和年度月度计划,报业主审定。(2)严格按批准的计划进度管理,一旦达不到计划进度要求或发生进度拖期倾向,应在5日内向业主报告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确保总工期不变和项目的如期完成。(3)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程进度,形成会议纪要,每月5日前向业主提供上月有关进度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4)每月5日前向业主、有关部门提供上月单位工程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工程计划报表和形象进度报表及建设动态。(5)负责监理工作,协调安排各施工单位、配套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施工衔接,组织有序的交叉施工。(6)代建单位有权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执行情况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7)其他工程进度管理工作。115)工程质量管理(1)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建筑管理条例和施工规范,以及对本项目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负责施工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及工程整体质量,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省样板,争创鲁班奖。(2)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等手续。(3)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对本项目的单位工程进行划分,报业主批准后实施。(4)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工程进行检查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必须2日内组织整改,每月5日前书面向业主提供上月的工程质量报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时专题报告)。(5)对本工程质量负责,并在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查明原因和具体责任,报业主备案,并组织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6)对重要的设备和需要在厂家制作的重要材料(如钢结构),须派出监理人员驻厂监造。(7)设备和材料进场必须进行验收和记录。(8)负责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对重大项目(如基础、土方、主体结构、钢结构、玻璃幕墙、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弱电工程等)的施工组织方案应报业主确认。(9)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定的要求,负责组织工程质量12验收。(10)项目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按规定组织各有关方面进行交